沃草/影音:陳東;文字:廖昱涵
立法院昨(2)日召開《財團法人法》草案公聽會,部分受邀的學者專家力挺宗教團體不該適用該法也不用公開財報,其中原因包括:怕被綁架、恐被離婚等等五花八門。東吳法律系教授陳清秀甚至表示,低調隱密的處理財報,才可以讓事情圓滿,認為「透明化」並非管理的準則。
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秘書長覺培法師則擔憂,若公開捐款明細,信徒恐成為歹徒眼中的肥羊,會被綁架、勒索,宗教團體應該擔負起保護教友的責任,因此才大力反對。
南投龍善宮榮譽主委范思筠更接著表示,自己在前幾天才因為捐了十萬元的善款,因為收據被朋友看到,反被要求借五萬,她大呼:「這個社會怎麼這麼亂,開個收據就有人要跟我借錢!」正好呼應了覺培法師的擔憂。
范思筠甚至爆料,對於自己所有的捐款,老公都不知道。一旦宗教團體適用該法後,她要繼續做公益只能離婚。
新北市佛教會理事長淨耀法師呼籲,宗教界的戒律甚至比世俗的法律更嚴格,希望社會大眾不要污名化宗教團體。他表示,宗教講的是「奉獻不是佔有」,希望外界可以給這種「奉獻」一些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