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財團可以投資長照市場,長照市場真的可以獲得改善嗎?長照市場要起飛了嗎?
因為去年12月三讀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排除了「老人福利機構原則上不得營利」的規定。當財團可以以營利為目的投資長照機構,對長照機構來說是不是能增加財源呢?甚至增加選擇,讓長照市場起飛呢?
參考資料:https://www.facebook.com/awakeningfoundation/posts/10154869870047105
但是財團的投資目的是什麼呢?財團投資當然是為了獲利啊!可是長照市場,根本不賺錢!如若財團為了營利,則有可能:
何況一般家庭,有辦法支出高額的長照服務費用嗎?
參考資料:
而此次修法除了開放財團營利,也讓壽險業投資大解放!未來壽險業者可以:
一手賣保單,一手經營長照機構,這樣真的沒問題嗎?現實是,金融法規有特別規定壽險業的投資不得虧損,而長照本身屬於低利潤容易虧損的事業。你覺得保險業者如何經營長照機構,才有辦法達到「不得虧損」這件事呢?
參考資料:
讓我們來想想,當保險業者可以以「長照服務」取代以「金錢」支付保戶,可能會發生什麼事?
最後再讓我們回顧一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