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草】記者朱乃瑩報導
總統蔡英文明(20)日就職滿 6 週年,這幾年基本工資雖逐年調漲,但 2016 年競選時承諾制定的《最低工資法》,連送進立法院審議都沒做到,一直受批評。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9)日在立法院答詢指出,關鍵在於勞資雙方對法案中規定參採的社經指標有分歧,因此草案送院後,行政院希望雙方再溝通。朝野立委均表達不滿,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直言,「今天不是放過你,是無言的抗議!」衛環委員會在欠缺院版的情況下,仍完成前 5 條條文初審,但關鍵的最低工資審議委會會成員組成、參採指標均未處理,可能無法在本會期送出委員會。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中國國民黨籍召委林為洲,今日邀請勞動部長許銘春備詢,報告「疫情下保障勞工權益」、「勞保年金破產危機」、「如何達成基本工資三萬元」等專題,下午則審查「工會法」修法與「基本工資法」立法逐條討論。勞動部於 2018 年 11 月提出「基本工資法」草案,依程序預告 60 日後,彙整意見報行政院。但經過三年多,行政院仍未提出院版草案,而多位朝野立委均有提出草案共 8 個版本。
各委員從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組成、代表人數、程序、審議過程或結果公開、效力與罰則,到參採指標、要訂定計算公式或彈性評估,以及月薪是否與時薪連動等,均有不同意見。
下午逐條審議法案,由於無行政院版本可參照討論,主席林為洲提議,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等 18 人提案版本當基底,並「自行參考」勞動部在網路上預告的版本。截至下午 4 時 21 分散會前,僅處理法案名稱、主管機關、適用對象、名詞定義、依勞基法處罰等前 5 條,而「深水區」的審議委會會成員、審議參採指標等實質內容均未處理。由於本會期將在於本(5)月 31 日結束,僅剩一週時間,料將不會在本會期完成審查。
現行基本工資(最低工資)審議制度,是由勞基法第 21 條授權勞動部訂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並組成「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根據相關辦法,委員會成員由官、學、勞、資代表共 21 人組成,於每年第三季召開。審議委員會「應蒐集並研究」國家經濟發展狀況、消費者物價指數等 7 項指標,但並未明訂如何採納這些指標。
賴香伶批「總統基本政見竟卡在企業有意見」 江永昌「無言抗議」
上午詢答時,朝野多位立委質疑,為何「最低工資法」草案送到行政院後,始終未再提出?
許銘春指出,關鍵在於勞資雙方對於參採指標有分歧,只有一項「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有共識,因此草案送院後,行政院希望讓雙方再溝通。許銘春稍後面對中國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時,強調雖然法案無法定案,這幾年還是一直有在調漲基本工資。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強調,他在本屆第一個會期就有提出版本,但等了兩年多,今天雖然等到審議,無奈沒有行政院版合併討論。他指出,近年基本工資都有持續調漲,他給予肯定,但基本工資制度審議程序不透明、審議機制浮動、審議結果與效力不夠明確,這些都該解決。到質詢時,他更對許銘春直言,「我今天不問最低工資法,但這不是放過你,這叫無言的抗議。」
「蔡總統六大政見,這是最基本的,竟然卡在經濟部認為企業有意見?」民眾黨立委賴香伶直問,法案未能送出行政院,是不是卡在經濟部?代表經濟部的工業局副局長稱沒有接到這方面(資訊),自己也沒去行政院開過會,遭賴香伶直批「那你來幹嘛?」
許銘春緩頰道,各部會有討論過,不是說經濟部反對,而是表達資方認為要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也列入應參採指標的意見。賴香伶反問,「這個(爭議)提到立法院有問題嗎?」許銘春則說,行政院認為這個法案攸關勞資雙方權益,還是希望(提出院版前)雙方盡量有共識。
廖國棟狀況外、林德福憂「調漲基本工資影響九合一選舉」
中國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則完全狀況外,誤以為未制定最低工資法,就是沒有調整基本工資,也將勞動部將草案送行政院的時間搞錯,「我看了相關資料,最低工資這十年都沒有調整?」許銘春說明,從蔡英文上任以來,基本工資年年都有調整,已經連續調漲六年。
廖國棟接著問,勞動部的最低工資法草案,也沒有團體協約跟勞動協議,「壓抑勞工不讓他們提出薪資調整!」許銘春解釋,「團體協約」是勞資雙方依據《工會法》協議薪資調幅,《最低工資法》則是針對最弱勢的邊際勞工,每年檢討基本工資。
中國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指出,由於去年通膨嚴重,實質購買力下降,外界多預估明(2023)年調漲基本工資可能性高,因此要求審議會提前召開,「降低對九合一選舉的影響」。許銘春強調,審議是按照社經指標,不會考慮選舉,並說明每年都是在第三季約 8 月時召開,只有去年因疫情影響有延後。林德福仍擔心影響選舉,要求「只能提早,不要延後」。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指出,今年基本工資漲幅為 5.21%,若每年均能維持類似漲幅,是否可以預期到了 2025 年,最低工資會上升到 3 萬元?許銘春表示同意。
移工久留需考語言測驗「一開就秒殺」 許銘春允今年補 5000 報考名額
行政院於上(4)月 30 日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放寬在台工作滿 6 年的移工,或取得副學士學位的僑外生,若符合薪資與技術標準,每次工作許可可展延 3 年,且無次數限制。
中國國民黨立委張育美指出,社福類移工要適用此方案,除了在台滿 6 年,還要通過語言測驗、完成 20 小時教育訓練,但與教育部合作辦理的語言測驗,今年測驗名額才 2,000 人,若勞動部推算 8 萬名移工預計留台,「需要考 43 年才消化得完!」
蘇巧慧指出,勞動部估計到 2030 年要留才 8 萬人,但很多人現在(方案一出)就想留,今年會是最大量,語言測驗「一開就秒殺」,請勞動部確實評估報考需求。
許銘春回應,近日會跟教育部開工作小組,「有多少需求就把場次開出來!」
根據現行規範,家庭看護工最多可在台工作 14 年,但去年因疫情影響,放寬展延一年。許銘春評估,接近或已滿 14 年的移工約有 7,000 人,需要先讓這些人滿足需求,扣除這兩個月開放的 2,000 名額,到年底還差 5,000,勞動部一定會跟教育部溝通,一定會把場次開出來,並承諾一個月內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報告。
逐條審查通過內容:
第一條
- 為規定勞工之最低工資,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最低生活,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
- 最低工資事項,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勞基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 本法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基法勞工。
- 本法所稱勞工、雇主及工資之定義,依勞基法第二條定義。
第四條
- 最低工資,分為每月最低工資及每小時最低工資。
- 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 違反前項規定者,適用勞動基準法監督與檢查及處罰之規定。
- 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本法所定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
第五條:為審議最低工資,由勞動部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擬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