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是法律上的陌生人同志家庭無血緣收養一方竟無親權保障

發佈時間 2021/4/1 10:04:53
最後更新 2021/4/1 10:55:56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同婚將滿兩年,但同志成家權益仍大打折扣。今(1)日彩虹平權大平台等多個民團舉辦記者會,希望藉由訴訟並釋憲,讓無血緣收養的同志家庭,配偶雙方都能享有親權保障。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指出,目前無血緣收養的同志家庭,雖然生活上是雙親,但法律上僅只有單親的保障,配偶和孩子間是法律上的陌生人。若擁有親權的一方遭遇意外,另一半不僅失去孩子,孩子更會被再次出養或安置,根本拿兒童權益開玩笑。同志媽媽怡伶哽咽表示,期待社會看到並理解同志收養的困境,盡快修法:「我最深刻也最卑微、最迫切的盼望,就是可以成為孩子的合法母親。」

「收養子女望親權成雙,別拿兒童權利開玩笑」同志收養家庭訴訟聯合記者會(攝影/廖昱涵)

「收養子女望親權成雙,別拿兒童權利開玩笑」同志收養家庭訴訟聯合記者會(攝影/廖昱涵)

呂欣潔指出,現行的同婚專法 20 條,只能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導致同志沒有辦法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就算以單身方式成功收養孩子的同志,在合法結婚之後,他的配偶和他的孩子,卻依然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讓孩子面臨「被迫單親」。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表示,亞洲第一的同婚專法,並沒有讓同志成家權利獲得更全面的保障,反而設下重重阻礙。對於許多同志而言,只能在婚姻跟收養子女權力當中二擇一。沒有親權的一方,需要時刻擔心雖然一直陪伴孩子長大,但卻和孩子間卻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她說,折衷的專法不僅傷害同志成家權利,更是對兒童權利最大的打折。

法律不保障同志家庭的愛

同志媽媽怡伶,和伴侶怡如交往 11 年,在 2019 年開始收養程序,於 2020 年由法院正式裁定由怡如收養孩子,目前孩子已經是個 2 歲的調皮男孩。怡伶訴說,從孩子進到家裡那天起,她們就竭盡所能愛他、照顧他、呵護他,希望把最好的一切都給他。在這個世界上,最愛他的就是他的媽媽,和她的媽咪我。

「我們的愛,卻沒有辦法在法律上得到保障。」怡伶表示,今年初伴侶怡如因為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等待切片報告出爐的期間,讓她們最擔心的不是身體的狀況,而是擔心起若擁有親權的怡如有個萬一,那麼怡伶將無法取得兒子的監護權。

怡伶哽咽表示,這意味著孩子不只失去他的媽媽,也同時失去他的媽咪。而我們兩個正是這世界上,最愛他的兩個人。而她自己不只失去伴侶,也被迫跟最愛的兒子分開,這是相當殘忍的事情。她說:「我最深刻也最卑微、最迫切的盼望,是可以成為孩子的合法母親。」

同志收養當事人將和樂融融的家庭合照放入「收養聲請狀」信封,期盼將真實的生命故事送入法院(攝影/廖昱涵)

同志收養當事人將和樂融融的家庭合照放入「收養聲請狀」信封,期盼將真實的生命故事送入法院(攝影/廖昱涵)

訴訟當事人、同志爸爸喵喵,訴說「無血緣收養」在法律上面臨的諸多不平等。像是無親權一方無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無法簽醫療文件,更是因為無法申請育嬰延長上學時間,只好為了育兒放棄學業。希望未來法院和立法院,能讓他的女兒感受到臺灣對同志家庭的平等和友善。

喵喵說,他來參加記者會壓力很大,也很猶豫,但仍決定為許多的同志家庭爭取權益。即將再收養一名小孩的他,最後也說:「我是男同志,我是無血緣收養家庭的爸爸,無論未來法官怎麼裁決,我都是我女兒的爸爸。」

律師團代表李晏榕指出,這次的訴訟相當特殊,因為當事人提供的資料都是滿滿的愛,跟孩子的照片、互動、,是個非常有愛而且很幸福的案件。但現在礙於《七四八施行法》,只准許同志的伴侶收養他配偶的「親生子女」,這已經違反《憲法》的平等權,也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揭示的兒童最佳利益。

律師李晏榕(攝影/廖昱涵)

律師李晏榕(攝影/廖昱涵)

李晏榕說,目前訴訟的這個策略,希望從一審開始,最終可以希望走到憲法法庭的憲法解釋,從根本去翻轉這樣子的狀況。若訴訟過程中,立法院已修法成功,律師團也相當樂見。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勵馨作為收出養專業機構,在認定上重視的是親職的預備程度,而非性傾向。她分享,也有很多同志家庭來參與說明會,他們比起異性戀夫妻,甚至做的準備更好也更慎重。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副秘書長彭治鏐也說明,臺灣有近 600 個孩子等待出養。而在同婚通過以後,更感受到同志社群對於收養的需求及意願顯著提高。希望儘速通過修法,替孩子找到適合且能妥善照顧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