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國非法監禁 1623 天 時力立委邱顯智臺灣人不要忘了李明哲

發佈時間 2021/8/30 10:34:28
最後更新 2021/8/30 10:49:33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今(30)日是「國際強迫失蹤者日」,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舉辦記者會呼籲中國,盡快讓被中國非法監禁的李明哲回家。李明哲至今已被中國關押超過 1623 天,將近四年半,不僅狀況不明,也不知具體的釋放日期。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從歷史的過往來看,極權者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大家對事件投入持續的關注。獨裁者的暴行能夠繼續做下去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被大家遺忘,所以臺灣人一定要繼續堅持,不要忘了李明哲,讓關注成為一股對極權中國的壓力。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舉辦「讓明哲回家:國際強迫失蹤者日記者會」(攝影/廖昱涵)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舉辦「讓明哲回家:國際強迫失蹤者日記者會」(攝影/廖昱涵)

臺灣人李明哲 2017 年 3 月從澳門入境中國時被逮捕後失蹤。當年 11 月,中國政府以他在網路上的言論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 5 年。據其妻子李凈瑜表示,李明哲被中國政府施以任意移監、丟棄保暖衣物、提供腐敗食物等等不人道方式對待,異於其他獄友,整個人至少暴瘦 30 公斤以上。李明哲至今已被中國關押超過 1623 天。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李明哲是否能期滿釋放,是個檢視中國是否真如自己所言是法治國家的時間點。無論中國如何以自己的價值掩護、無論怎麼去形塑它內部民主運動是來自於各方勢力的介入,呼籲中國依照自己的規定釋放李明哲,別再自我打臉。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或許很多臺灣人覺得自己好像跟國際強迫失蹤的事件很疏遠,但其實在 40 年前,旅美數學家陳文成剛從美國返臺就被警總逮補,後來以滿身的非法刑求傷痕陳屍臺大校園。之所以要在這邊不斷地談論李明哲,也是要強調我們沒有忘記,並向中國喊話:「快把李明哲釋放回來吧,我們不會善罷甘休的。」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攝影/廖昱涵)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攝影/廖昱涵)

針對李明哲的刑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表示,李明哲被判 5 年有期徒刑及剝奪政治權利 2 年。按照中國法律,他的釋放日期應該在 2022 年的 4 月 12-14 日左右。

可是,按照中國的法律,其實刑滿之後不一定會馬上獲得自由。尤其,李明哲還被判了剝奪政治權利,且在刑滿後才會開始執行。換句話說,李明哲在明年四月中刑滿後,可能還要面臨 2 年的剝奪政治權利刑罰。

不過張馳質疑,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一個國家的國民在其境內去行使政治權力的機會,但李明哲不是中國公民,他回到臺灣也無法去履行所謂公民政治權利,中國要是限制他出境到底有沒有違反國際人權精神?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攝影/廖昱涵)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攝影/廖昱涵)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也擔憂,中國政府在對李明哲的逮捕、審判、拘禁過程中,有多次跟多項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的地方,例如李明哲從 2014 年 3 月開始銷聲匿跡,到 9 月才開始公開審判,這6個月已經算是強迫失蹤。另外,李明哲他在監獄裡面所受到的待遇,不僅違反囚犯最低標準待遇的「曼德拉原則」,包括他的禦寒衣物被丟棄、強迫勞動、被迫吃腐敗食物等。

楊剛也呼籲,政府跟民間都需要一套完整有系統的訪問紀錄跟統計,這樣才能清楚的描述跟知道中國境內尤其是涉及司法審判跟執行面的人權侵害的樣態跟規模。希望陸委會對臺灣人在中國失蹤的近況,以及服刑經驗進行研究,作為日後在國際社會中為臺灣人爭取權利的材料。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攝影/廖昱涵)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攝影/廖昱涵)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李明哲只是眾多遭受中國人權侵害的個案,像是先前的李孟居、鍾鼎邦案,還有非常多各國的公民都遭到中國政府以違反人權的方式監禁。一開始先是強迫失蹤,再來剝奪人身自由、無法遭受公平審判,甚至在獄中很有可能受到酷刑以及健康的安危遭受到威脅。目前至少有 402 位各國公民都在中國遭受到人權的侵害,最近加拿大商人邁克爾斯帕佛(Michael Spavor),被中國以違反國家秘密罪重判 11 年,這些案件的結構跟李明哲的案件的結構完全一樣。

施逸翔也呼籲陸委會,建立完整的人權示警機制與風險評估,應該要提供充分的資訊讓臺灣人知道,如果真的非不得已要前往中國、澳門跟香港,應該要採取什麼保護措施及協助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