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 2015 年展開「709大抓捕」,逮補上百位人權律師、民間維權人士,並指控犯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 12 月 26 日又再度重演大規模濫捕,導致 20 多人失聯。今(20)日民團與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跨海與遭抓捕的中國人權律師丁家喜、余文生的妻子視訊,控訴中國政府的非法行為。維權律師妻子指控,中國政府如「土匪」般非法登門綁架,也不讓律師介入,至今生死未卜。甚至妻子也被株連抓進派出所審問,銬在椅子上長達 9 小時,甚至遭羞辱式的要求脫光檢查,出門被跟蹤更是日常。
中國如土匪般非法逮人權律師、女性家屬被關派出所脫光羞辱式檢查
去年底,中國以「12.13 專案」為名,在各省份進行抓捕,至今有至少 20 多個公民及人權律師被捕或失聯。這些被捕者僅是參加私人聚會,探討中國時政、交流意見,就被指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目前至少有包含律師丁家喜等五人遭「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單獨秘密關押,不准會見家屬和律師。宛如「709 大抓捕」的翻版。
丁家喜的妻子羅勝春指出,按照中國法律,被關押第三天就可以會見。但中國政府卻如「土匪」綁架,如今依然沒有任何法律文書、犯罪事實,更沒有律師會見權利。
709 大抓捕案的辯護律師余文生妻子、許豔指出,余文生被捕已長達兩年,一直沒有得到辯護或家屬會面機會,就連身為妻子的她也見不到。她說,余被以涉嫌「煽動國家政權」罪秘密開庭,但至今卻沒有判決。
許豔控訴,余文生的法律權利被剝奪。像是不讓律師見、不給法律文書、不告知家屬、法院電腦裡面沒有立案訊息、秘密關押、秘密開庭。
身為家屬的許豔也難逃株連,她說這兩年來就被傳喚到派出所三次,一次關了 19 小時、一次被銬在椅子上整整不能動 9 個小時、一次被脫光衣服進行檢查。她抨擊,這是對於女性羞辱式的打壓。
許豔說,家中附近有七個監視器,她多次被限制出門,出門被跟蹤更是她的日常。她無奈表示余文生提出《憲法》修改的建議,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結果他現在失去自由兩年多,還生死未卜。
中國政府利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逼供、餵食不明藥物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出,中國剛於去年 12 月底舉辦「世界律師大會」,為抓捕 709 律師擦脂抹粉,顯示十分重視國際輿論,但另一方面卻又濫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監居)」,任意羈押當事人。
人權施行公約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解釋,「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不是人身自由剝奪而已,而是透過秘密羈押和外界全然失聯、強迫失蹤。單獨監禁就是種酷刑外,處於監居更容易「被酷刑」。黃怡碧說,有越來越多有過監居經驗的人證實,監居時常常會被餵不知名藥物,在有醫療需求時也無法得到即時照護。
黃怡碧指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不僅違反中國有簽署的《禁止酷刑公約》,也違反中國自身的法律。依照中國法律,只有重大賄賂和顛覆國家行為才可以被監居,但現在是只要公民間的政治集會或意見表達,就會惡意、擴大解釋為顛覆國家,而被監居。
黃怡碧說,「監居」並不如字面意義上的舒服,甚至還會被誤以為應該比關在監獄好一點。但很多研究和見證指出,事實上「監居」就是具備了監獄所有條件,只是名字不叫「監獄」,是個充斥嚴酷生活條件的地方。
黃怡碧補充,根據中國法律,被監居 24 小時內要通知家屬,但往往沒有。甚至有通知也不告訴你在哪。雖然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但是通常沒有選擇上的自由,或者不被允許會見。她說,警察也可以先關押 30 天後再通知檢察機關,等於監察機制付之闕如,完全沒有正當法律程序的羈押程序。
監居見證者:每當有國際聲援 生活條件就能獲得改善
對人權倒行逆施的國家,這樣的記者會有用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其實台灣能夠解嚴,也是靠著世界為我們發聲。她呼籲,中國不斷宣示自己是泱泱大國,就應該用合乎人權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國民,而不是對這些人權律師小鼻子、小眼睛的迫害。
被抓捕兩年多的 709 辯護律師余文生妻子、許豔也說,許多有過「監居」的體驗者都表示,出獄後去做對照,發現每當自己監居的生活品質獲得改善時,就是中國議題有被國際關注、聲援的時候。她呼籲,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每一點的國際聲援,都能對這些被監禁的維權人士起上非常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