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破壞議場 41 萬賴帳不賠 公督盟立委脫序行為沒理由全民買單

發佈時間 2021/8/16 10:27:00
最後更新 2021/8/16 10:27:02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中國國民黨去年為抗議監察院人事,以破壞發言台、砸水球等搗毀議場設備,41 萬修繕費拖欠至今未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1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破壞公物應有買單法制化機制,勿浪費人民納稅錢。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立委脫序行為應自己負責,沒理由要全民買單。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也拿出 2015 年國民黨團提出,要破壞公物者買單的修法,諷刺國民黨如今穿越時空打臉自己。當時國民黨常拿 318 運動、民進黨或時代力量議事抗爭時破壞公物來說嘴,但其實民進黨或時力後來都有賠償,只有國民黨賴帳不付,「他們通通有繳,就你們沒繳!」

公督盟「立委破壞公物應自費買單」記者會,左起為副執行長田君陽、常務監事何宗勳、理事長曾建元、執行長張宏林(攝影/廖昱涵)

公督盟「立委破壞公物應自費買單」記者會,左起為副執行長田君陽、常務監事何宗勳、理事長曾建元、執行長張宏林(攝影/廖昱涵)

張宏林說,現行法規上並沒有要求立委要賠償破壞立院公物,但公督盟主張如果是因為政黨攻防抗爭導致公物損毀就政黨來賠,如果是立委自己的脫序行為就自行買單。尤其現在已是民主的 2021 年,希望未來開議後修法訂定公物賠償的相關法制,不再浪費人民辛苦的納稅血汗錢。

張宏林指出,在現行沒有法規的情況下,因為立委們自己形成的默契,都願意自行買單。中國國民黨當初自己口頭承諾、很有霸氣,表示自己做的會自己來扛,但現在看來非常沒誠信。

國民黨黨魁選舉動輒千百萬,41 萬議場破壞修繕費卻拖欠至今

張宏林也提及,近期國民黨正在舉辦黨主席選舉,保證金動輒千萬,甚至領表就要 20 萬、登記都要 300 萬的費用。這些錢和修繕費比起來其實九牛一毛,拜託國民黨建立起規範,讓未來不論誰在野、誰執政,通通都一體適用,這對臺灣的國會文明會很有幫助。

田君陽拿出一份 2015 年國民黨團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法草案,其中規定立法委員若有造成議事的破壞、造成公帑的負擔,必須由破壞人自行買單。但很諷刺的是,提案的中國國民黨團,破壞議場的修繕費 41 萬卻至今仍未還。他無奈表示,難道像過去國民黨籍前高雄市長韓國瑜所說,沒白紙黑字寫下來就不算數?

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曾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法,對立委破壞議事行為有罰則(取自:立法院)

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曾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法,對立委破壞議事行為有罰則(取自:立法院)

2015 年中國國民黨黨團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草案,修法目的寫明為防止少數立委恣意杯葛議事,造成外界對立院印象不佳。因此制定破壞公物賠償機制,由立委個人歲費、公費抵扣,也對違反議事規則立委訂有罰鍰機制,最重可罰款 5 萬元、停權半年,以促成議事和諧。

此外,田君陽也呼籲,中國國民黨別再用「其他黨賠就賠」說嘴。尤其去年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備詢中就提及,2012 年民進黨為反對瘦肉精進口佔領議場,就賠了兩萬多元賠償損毀的設備。但國民黨現在還賴帳不付,他強調這個錢是人民的納稅錢,這是要讓立法院恢復議事運作、設備更新,目前只能由立法院代墊。他強調,國民黨應盡速繳納 41 萬,不要再說其他人沒繳。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指出,立委破壞公物,在我國民主發展史上可說是屢見不鮮,也是民眾喜歡收看的劇碼。當然作為一種議事抗爭的手段無可厚非,但是抗爭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立法院的設備都是人民血汗錢,公物的損失本來就應當由抗爭者或者黨團來買單。

中國國民黨去年為抗議監委人事案,曾用砸水球、翻倒發言台、噴漆、鎖鏈等方式杯葛(資料照,攝影/蕭長展)

中國國民黨去年為抗議監委人事案,曾用砸水球、翻倒發言台、噴漆、鎖鏈等方式杯葛(資料照,攝影/蕭長展)

公督盟常務監事何宗勳則認為,身為立委的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江啟臣要負最大的責任,因為他本身也是立委,如今又要競選黨魁連任,如果這修繕費不能處理好,甚至直接用他個人的薪水來支付的話,那他真的沒有資格參選國民黨的黨主席。

回顧近年來立法院議場遭破壞的情形,2014 年 318 運動佔據立法院議場後,林飛帆、陳為廷等人賠了 263 萬多元;2018 年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 5 人因為抗議《勞基法》修法,破壞設備也賠了 12 萬元;2018 年 800 壯士反年金改革時也破壞議場,當事人也賠償 800 元,去(2020)年中國國民黨團杯葛《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破壞議場,卻積欠維修費用 41 萬餘元至今。

此外,為杯葛開放進口美豬的「豬內臟大戰」,最終造成議場的地毯汙損。當時立院已緊急先花 5 萬多元請清潔公司特殊處理搶救,傳出若仍無法去味,恐花上百萬全面換新。但後續未衍生出額外損失,因此並未向國民黨團求償。

近年立法院議場遭破壞賠償情形(圖片提供:公督盟)

近年立法院議場遭破壞賠償情形(圖片提供:公督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