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2)日請國安單位說明「中國假訊息心戰之因應對策」,多位立委都針對國安局書面報告點名的中共「同路媒體」提出質詢,國安局副局長陳文凡多次強調「同路媒體」和中國唱和,發動資訊戰攻擊臺灣絕對是真的,他們已經掌握證據,只是不方便點名。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則直接點名「旺中集團」,表示我們關心資訊戰,不能不去面對旺中收中國錢,成為中國在台最大宣傳機器的問題。他指出,有專家建議可以比照我們要求菸商在菸盒上揭露吸菸有害的資訊,立法要求旺中在它收視率最好的時段公佈「本集團從中國拿了多少錢」,是值得參考的做法。
林昶佐指出,大家都非常關心「旺旺中時集團」領取中國超高額補助的問題,根據他們自己的財報,歷年已經領超過150億。現在大家都很關心我們該如何應對中國的資訊戰,但問題是現在就有個電視台,領取中國補助,成為中國在臺灣最大的資訊放送機器。要面對資訊戰,不去管這個媒體是不行的。資訊揭露就是相當重要的手段,強制旺中揭露自己收取中國補助,是非常可行的做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指出,美國當年為了防範納粹德國的滲透,採用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也非常值得臺灣參考。「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的目的就是在資訊揭露。美國當年要求納粹德國在美國設立的機構代理人都必須揭露自己和納粹的關係。現在美國也開始要求中國在美國的代理人必須揭露資訊,美國政府已經要求新華社、央視美國分台等機構的負責人登記為外國代理人,沒想到他們就全部跑光光離開美國。
同黨立委羅致政表示,中國已經對我們發動輿論戰,「現在就是戰時」。他質疑,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對中資挹注媒體有什麼規範嗎?NCC主任秘書蕭祈宏表示,目前規定中資不可以買臺灣媒體,但羅致政也隨即問,「外國人不可以買,但是國人可以用中國的錢買嗎?」。蕭祈宏回應「這個法律上就沒有那麼清楚」。羅致政指出,國安局在報告中用「同路媒體」這個詞非常好,他尊重國安局先不點名的做法,但現在臺灣有媒體的內容、口徑都跟中國的宣傳一模一樣,「比文匯報還文匯報」,是非常明顯的事實。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說,有關中國政府大額補貼旺旺中時集團這件事,引起譁然,但這事情一點都不新。黃國昌表示,自己還是學者的時候就已經指出,旺中集團就是把新聞當廣告賣,講好聽一點是「置入性行銷」,講得比較實在是「踐踏新聞專業」。當時還有一個非常有調查精神的記者(指新頭殼記者林朝億)還打電話去假裝是旺中集團的人問中國政府說錢要怎麼算,對方還真的跟他詳細解釋要怎麼付款,「所有的錄音都有,罪證確鑿啊」。
黃國昌也質疑,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把臺灣的新聞賣給中國,只處罰十萬到五十萬,「副主委你覺得妥適嗎?」,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我們會研議來檢討」。但黃國昌批評「還要研議多久?」,中國滲透問題已經這麼嚴重,只罰十萬到五十萬會笑掉人家大牙。問國安局及陸委會「贊不贊成修訂法律防範紅色媒體滲透?」,陳文凡、邱垂正都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