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立法院本會期原本有望三讀的《大學法》,但因校務會議提高學生代表比例,從現行 1/10 提高至 1/5,遭到校長團體大動作反對,恐讓《大學法》修法功虧一簣。民團「臺灣學生聯合會」(臺學聯)今(2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別被校長們騙了,臺學聯常務理事陳思妤直指,校長掌握過半席次,但學生代表提升到 1/5 就會「降低多元性」,這到底什麼邏輯?教育部青年諮詢委員朱軒立痛批:「校長們到底在怕什麼?」是怕隱藏在校務計畫的利益交換被學生發現?怕自己的續任不再萬無一失?怕預留給特定學院的資源變成學生的經費?還是無法接受學生能與他們平等發言?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週審查通過《大學法》修正草案,重大學生權益進展像是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從 1/10 提升至 1/5、公私校校長遴選納入至少 1 名學生代表、併校應經校務會議通過,並確保學生參與和學生有關之會議及保障學生會獨立自主。
《大學法》草案不需經黨團協商,本有望趕在這會期三讀,完成睽違 17 年來的大修。但由大學校長所組成之「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發出聲明不滿學生代表比例增加,宣稱「大幅提高學生代表佔比會壓縮其他領域代表權益」、「歐美大學都無學生代表」、「學生具有短期流動性且對中長程發展了解不足」等理由,呼籲暫緩修法。而目前,《大學法》就也未見於近日立法院的議程中。
學生團體痛批:校長擔憂權力高塔崩塌,阻撓學生參與
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黃亭偉指出,上週末媒體上出現大學校長不具名的發言,以及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等校長團體發出的聲明,指控學生的積極參與將毀壞校園秩序,並且否認學生參與校務之多元、民主價值,甚至以不實資訊誤導閱聽人,意圖阻擋校園民主進步。這些匿名言論與聲明恰恰表示大學校長對校園民主的錯誤認知,以及把持權力的強烈慾望:「到底誰在搞威權?」
教育部青年諮詢委員朱軒立指出,校長團體宣稱這次修法的溝通時間不夠,但明明距離上一次《大學法》大修已經是 17 年前的事。而目前,各大學校務會議仍然有將近半數的的席次是校長指派或圈選的主管、院長,校園民主的機制顯然失靈,把持在校長手上。
朱軒立指出,這次的草案,可能讓校長協會感受到危機感,所以只好宣稱「溝通不夠」採取拖延戰術,不擇手段就是要讓學生代表不能順利參與校務。
學生批:校長掌握過半席次,學生提升到 1/5 就能讓「校園秩序崩壞」?
臺灣學生聯合會常務理事陳思妤也點出,日前校長團體的聲明稿,內容荒誕不實、充滿權力傲慢。她舉例,像是其中聲稱「大幅提高學生代表佔比將會壓縮其他領域代表的權益」,但實際上校長透過任命或圈選行政及學術主管的權力,能夠掌握的席次甚至逼近整個校務會議半數,學生代表僅提升到 1/5 就會降低代表多元性的邏輯,令人難以接受。
陳思妤也闢謠,聲明中指出「牛津大學、美國加州大學系統、史丹佛大學等校之校務會議無學生代表」之說,並非事實。牛津大學以人數來算,每 40 個學生,就有 1 個學生代表參加各級校務會議;柏克萊加州大學則是每 100 位研究生就有 1 位學生代表,各級行政委員會的學生代表皆為學生自願報名參與且無數量限制。
陳思妤也指出,國大協理事長周景揚的母校伊利諾大學,其中 13 席理事,也有 3 名由學生普選的學生代表(佔超過1/5)。而歐洲更有高達 32 所大學的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佔比超過 1/4 。
而校長團體聲明中對學生有具有流動性、對校務掌握程度的質疑,陳思妤駁斥:「這已聽過不下數十次,每次學生參與校務都會被質疑!」她說,學生代表在有限的任期內花費大量心力與時間,積極在會議前認真研究議案、逐案進行討論、收集學生意見、拜會各處室,並在會議上提出學生所觀察到的問題與改善建議。她認為,校園內應往凝聚師生共同想像努力,而非把特定族群的聲音排除在外。
各校師生為 1:10,為何校務會議比例卻完全相反?
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會長當選人許冠澤指出,校務會議提高學生代表比例從 1/10 調高到 1/5 ,更能反映校園民意,縮小過去懸殊比例帶來的衝突。他以過去在東華大學曾發生「是否要建置校門門禁柵欄設施」的爭議為例,當時輿論皆一面倒反對,但校務會議竟能以輕鬆的同意票 50、不同意票 19,表決通過設置,完全與多數使用者意見及需求背道而馳。
許冠澤直指,根本問題就出在學生只佔校務會議 98 名代表中的 11 名:「這要怎麼跟人平起平坐?」他說,學校覺得非過不可,只要發動表決,學生就沒有勝算空間,讓本應「實質討論、展現民主」的校務會議,淪為校方行政以多數優勢輾壓過關的「橡皮圖章」。
許冠澤強調,草案調高後的 1/5 比例,就整體會議而言仍然是相對少數,絕對不會變成由學生主導會議、其他與會者只能唯命是從的情況,只是讓學校在決策前將學生視為「需要傾聽與溝通的對象」。
許冠澤也補充,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本學年度臺大在校生有 32923 名、教授 3511 名;輔仁大學學生 25760 名、教授 2023 名;雲科大學生 9885 名、教授 636 名,顯示無論公私立或普通或科技大學,各校生師比都普遍落在十比一,為何現行校務會議的代表組成比例卻完全相反?
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理事長馮輝倫也補充,佔校園內部群體最多的學生,在校務會議上擁有的話語權竟只有 1/10,誠然制度設計不可能完全按照比例,否則學生代表會佔校務會議的 6 成以上甚至更多,但學生作為校園內最大的群體,話語權更不應該只有少量的 1/10。先前提案都介在 1/3 到 1/5 之間,也不可能過半數。
校長輕易割地給財團,才是「對學校中長程發展了解不足」
針對聲明宣稱:「學生對於學校的中長程發展了解較不足」,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會長邱煜軒以臺北大學建國校區 BOT 案為例,認為校方美其名為培養人才,但產學合作計畫內容卻不到半頁,用極為空泛的手段將校地割讓給財團,只為了收取最低標準之租金收入:「這才是把未來師生權益棄之不顧!」
邱煜軒指出,校長還刻意挑選期中、期末考試期間強開重大會議,避開學生參與會議,降低被監督風險,好讓校務會議空白授權,提高提案順利通關機會。
邱煜軒痛批,民間企業僅需年付一百萬租金,而學校還只能用 10%面積的「產學合作與研發中心」,這樣強推迫使未來師生強行接收不周全的設施,究竟真正毀壞學校「中長程計畫」的人到底是誰?
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理事長當選人施信豪也說,《大學法》賦予大學有學術自由的保障而享自治權,而大法官釋字 380 號明示,學生自治屬學術自由的一環,所以學生自治及其學生參與,也應屬學術自由的保障範圍。
依照現行《大學法》第 15 條規定,學生代表「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十分之一」,但邱煜軒指出,實務上幾乎所有大專院校都將此當作學生代表席次的天花板,造成學生代表的提案也往往會被校方以多數席次的優勢擱置或否決,修法保障學生的表意權實屬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