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推藐視國會罪人民不出席聽證拒絕答復立委可關 3 年罰 30 萬

發佈時間 2024/4/19 09:30:23
最後更新 2024/4/29 07:31:30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在藍白合作下,中國國民黨和民眾黨的「國會改革」法案在未審查的狀況下,於本週一(15)送出委員會,成國會改革最壞示範,立院昨(18)日繼續排審民進黨版草案,又因為中國國民黨提散會動議,讓審查不了了之。民進黨籍召委鍾佳濱批評,若照中國國民黨版草率通過,以中國國民黨版本為例,對於不出席聽證、拒絕答覆立委的人民可以關 3 年、最多罰 30 萬。又相對於官員只關 1 年,對官員罰得少、人民判得多,也讓他質疑這究竟是監督政府還是陷民於罪?

司法法制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鍾佳濱(攝影/廖昱涵)

雖然民進黨已提出自己版本的國會改革法案,但中國國民黨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本週一搶先召開會議,僅安排審查藍白陣營版本的法案,並在未逐條討論下,將藍白版法案強勢送出委員會。民進黨召委鍾佳濱於是在今日安排審理民進黨版草案。

尚未質詢,藍就喊「浪費時間」

質詢正式開始前,中國國民黨立委林思銘發言質疑週一已審理藍白法案,再審查民進黨是「浪費時間」,企圖杯葛審查,引發朝野爭執。而向來最重視程序正義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坐在台下未發一語。在藍綠 1.5 小時的「程序發言」交鋒後,終於開始質詢。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強調,絕對不會支持「藐視國會罪」,這樣等於路人甲、大小企業都要被國會叫來問到飽,答案不是立委要聽的就用「藐視國會」關 3 年、罰 30 萬。她說,不能容許國會特偵組被創設出來、藐視國會罪就是在打造「國會特權組」。

中國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一開始即質疑審民進黨版草案是「浪費時間」​(攝影/廖昱涵)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是感嘆,國會改革修法倉促,是陷民於罪,迫媒體噤聲、企業屈服。

鍾佳濱一一分析,像是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版本「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無故缺席、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為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他質疑,究竟「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是指哪些明確行為?有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鍾佳濱見答詢的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遲遲未開口,便改問一旁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他回應:「基於處罰明確性,最好不要用不確定的法律概念,確實文字上看起來不確定的。」

鍾佳濱指出,但這樣的條文已經送出委員會了,搭配翁曉玲版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5條「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調查委員會,或經委員會決議,得設調查專案小組,要求與特定議案有關之機關、法人、人民團體及個人,聽證並提供文件資料及檔案」,如果這兩個條文一起通過,未來不管是行政機關或獨立機關、公司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醫院、學校、寺廟、賞鳥協會或公民記者等,都有義務應立法院要求聽證、被質詢,要是拒絕提供資料,還要處 3 年徒刑。

同樣是虛偽陳述,傅崐萁版對協助聽證會的人民虛偽陳述要關 3 年、官員虛偽陳述則是關 1 年,遭質疑是陷罪於民(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鍾佳濱假設,若有立委幫婆婆喬貸款不成,可以要求銀行出席聽證、提供資料,拒絕還可以判刑?周萬來表示,成立調查小組要合議制,不會是因為個人因素。鍾佳濱則說,當然大家都是合議機關,但合議的結果,就是有可能這種極端情況會發生。

鍾佳濱再以中國國民黨立委楊瓊瓔的版本為例,其中規定「各委員會為審查院會交付之議案,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舉行公聽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陳述證言、表示意見並提供相關資料⋯⋯應邀出席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

鍾佳濱質疑,這樣公聽會可邀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一樣不管你公司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醫院、學校、寺廟、賞鳥協會或公民記者都包括在內,再搭配翁曉玲版的《刑法》140-1 條無故缺席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又假設,若有立委逼同僚捐款還被寫成報導,可以傳喚記者出席還判刑?記者他有拒絕出席權利嗎?

鍾佳濱也指出,中國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的版本,出席聽證會者虛偽陳述者處 3 年徒刑,這一樣包山包海,包括所有行政機關、公司行號、學校、社團、醫院等;然而同版本提案,如果官員於總質詢時虛偽陳述,卻是處 1 年徒刑。他質疑,這對官員罰得少、人民判得多,這究竟是監督政府還是陷民於罪?

依照中國國民黨立委呂玉玲版的版本,鍾佳濱表示,部會首長接獲立法院要求出席會議時,未經主席准假而缺席者視為藐視國會,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質疑,如果有召委天天要求官員來備詢,這樣部會還可以運作嗎?不用上班啦?國外有這樣的立法案例嗎?

鍾佳濱再度強調,國會改革修法倉促是陷民於罪,迫媒體噤聲、企業屈服,呼籲大家要深思。

審查不到 10 分鐘 國民黨即喊「散會」

下午法案逐條審查開始前,中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隨即提出「散會動議」,欲再度阻撓實質審查,主席鍾佳濱則裁示「休息」反制。柯建銘表示,這樣做是要突顯中國國民黨的荒謬,國民黨要承諾實質審查才開會。

在藍綠僵持下,會議接近下午 5 點 30 分法定散會時間前,鍾佳濱才現身,接續處理中國國民黨提案的散會動議,以及民進黨延長開會提案。而必須優先處理的散會動議,因中國國民黨優勢人數最終通過,會議也告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是整個下午都不在會議現場。

會後,鍾佳濱接受訪問指出,雖然下週輪值召委可以繼續排審,但因國民黨目前居多數,不管民進黨如何努力,如果他們繼續堅持不讓民進黨進行大體討論及逐條審查,隨時可以像今天一樣再提散會動議。尤其下週扣掉在主席台上的他,民進黨在司法法制僅剩 5 人,而國民黨有 6 人。

下午審查開始不到 10 分鐘,中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隨即要求「散會」(攝影/廖昱涵)

鍾佳濱也解釋,身為主席喊了休息後就沒回來繼續主持會議,正是為了反制國民黨散會動議的的議事攻防。他抨擊,國民黨為了不讓《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進入逐條審查討論、不想讓他們荒謬的版本跟其他委員或黨團的版本比較。

鍾佳濱也強調,星期一民進黨提出散會動議,是不願意讓國民黨把未經逐條討論、逐條審查的法案提交院會處理,雖然明知道會輸,還是提了 40 次、最終也沒散成。而中國國民黨所提出的散會動議,很明顯就是不讓國會改革法案進入逐條討論,然好像都在做同樣的散會動議,但結果不一樣、目的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