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法務部研擬制定「科技偵查法」引發爭議,中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今(8)日將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法務部預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共 28 條,其中規範第一線辦案單位使用監視器、攝錄器材與全球定位系統(GPS)及追查位置等設備合法,引來大監聽時代的疑慮。中國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也質疑,此法是否會造成人權倒退,成為「科技東廠法」?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對此表示,科技偵查法草案規範的對象是犯罪者,絕對不是一般民眾,也不是政治偵防。他表示,條文規範須是 3 年以上重罪、沒有其他的偵察方法,還要有法官的令狀,才能進行遠端通訊監察。他認為面對目前日新月異的犯罪手法,科技偵查法有必要,可以討論,但不該整個推翻它。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表示,臺灣邁入科技社會有必要訂立科技偵查法。但是涉及秘密通訊、隱私等權利,必須審慎評估。政大法律學院教授楊雲驊則認為,為避免過度干預,授權應限縮於重大罪名。至於如何兼顧人權保障,可以參考國外立法。
「科技偵查法」引起司法界熱烈討論。對於兼顧偵查與隱私,法務部是否能聽取民意,打造出更完善、能讓民眾心安的版本?《沃草》邀請網友一同收看直播來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