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疑透過「異常8字航線」破壞海纜 學者籲國際合作監控確保台灣通訊
【沃草】記者何宇軒報導
我國的海底通訊電纜疑似遭到中國船隻破壞!上週五,位於基隆港外的海底通訊電纜,遭到一艘船籍是喀麥隆,但船員均為中國籍、船東為香港籍,船名是用中國漢語拼音的貨輪「Shunxing 39」(有音譯為「順興39號」)的拖錨破壞;外界擔憂,這可能是中國再度升高「灰色地帶」衝突,攻擊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所長蘇紫雲指出,從航跡可以看出,這艘船的航路是重疊的8字型,跟海纜方向垂直交叉,可見是意圖要把它勾斷;正常的貨輪不會這樣開,因為很耗油,一般會走直線。
雖然海巡署當日即前往處理,但卻未扣留該肇事船隻,目前該船已駛向韓國釜山,只能請求韓國方面協助處理、釐清狀況。蘇紫雲表示,如果不是現行犯、沒有直接破壞的證據,的確會比較難處理;未來台灣可透過國際合作加以監控可能破壞海纜的船隻,這樣的做法也符合美國印太戰略的訴求。
金融時報:肇事船主管為中國人,航線異常恐是蓄意破壞
根據海巡署1月3日當天的新聞稿指出,位於野柳東北方海域的海底國際電纜在當日上午發生損壞,海巡署淡水海巡隊接獲中華電信報案,中華電信當時表示,該專線有其他備援設備,不影響國內通訊,初步研判疑為航經該海域的喀麥隆籍順興39號貨輪造成。
英國媒體《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也報導,這艘順興39號雖然是掛喀麥隆國旗,但該船屬於在香港註冊的公司 Jie Yang Trading Limited,而該公司唯一登記的主管是中國公民郭文傑(Guo Wenjie,音譯)。
再根據《金融時報》公布的該船航跡圖可發現,該船以繞「8字」的方式繞行臺灣北部海域,與一般正常的直線航行方式有明顯差異,讓蓄意破壞的可能性大為提高;《金融時報》也指出,有海巡署官員受訪時表示,由於當天天候不佳而無法登船,無法根據國際法扣留該船隻以執行進一步調查。報導也提到,該貨輪已航向釜山,臺灣已請求韓國當局協助調查該船。
蘇紫雲:若無直接證據,國際法上難處理
對於無法扣留該船的問題,蘇紫雲認為,處理類似案件的困難主要在於,如果沒有對方破壞海纜的直接證據,在國際法上會比較難處理。若要追求進一步的證據,可透過派遣水下機器人到海纜斷裂地點,調查海床的狀況,因為若把錨拋下海床拖行,會產生痕跡;再透過把海床的痕跡比對貨輪的船錨,才會有比較直接的證據。
此外,由於海纜斷網時,伺服器會記錄在幾點幾分時訊號中斷,再對照雷達圖或AIS船舶定位系統,觀察斷裂同時,上方是否正好有可疑的船隻,「但這些證據都算是比較薄弱的」,除非從斷裂的電纜可以驗出船錨殘留的金屬成分,這樣的證據才比較充分。
蘇紫雲:「繞8字」航路極不尋常,恐意圖勾斷電纜
至於這次的順興39號,蘇紫雲認為,從航跡可以看出,它的航路是重疊的8字型,也與海纜垂直交叉,可見是意圖要把它勾斷;正常的貨輪也不會這樣開,因為很耗油,一般會走直線。而從這海纜的位置看來,若被破壞,受害的不只是臺灣,也包括韓國、日本,甚至中國本身也會受影響。所以訴求國際合作,有必要性也有正當性,他建議政府可以評估加大國際合作的力道。
在未來類似事件的處理方面,蘇紫雲認為,必須透過國際合作,監控這些可疑的中國貨船、漁船,各國共享情資,而這也符合美國印太戰略的訴求。包括透過國際間的情資合作、在印太區域導入海上無人機巡邏等。
蘇紫雲直言,「海巡的預算投資,可能真的要再加速進行了」。海巡署需要強化巡防的能量,以及在水下無人載具方面,若海巡的雷達發現有可疑的船隻走類似這種繞圈圈的航路,就可立刻調派線上的巡邏船過去,一方面嚇阻、二方面也可以在必要時舉證。
此外,比較昂貴的手段,是要在這種比較淺水的區域,特別是臺灣海峽這類60公尺之內水深的區域,採取深埋的手段;可先挖深一點,再把纜線埋進去,降低被破壞的機會。
黃恩浩:中國意圖切斷臺灣與外島通訊,增加海巡人員與船艦才能因應
對於此議題,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硏究所副研究員黃恩浩也說,過去在馬祖水域就發生過中國漁船和不明船隻破壞我國海底電纜的事件,這些中國船隻不管是否為蓄意破壞行為,除非是被我國海巡當場依現行犯來實施登船,並確認犯罪事實而扣押逮捕,否則我方也只能事後依據各方證據來推斷是中國船隻所為。同樣的,在國際法上,也必須依據該船隻破壞海底電纜的犯罪事實,對該船隻進行臨登、扣押和後續索賠等。
黃恩浩提醒,從中國船隻曾經多次破壞連結臺灣與外島的海底電纜事件來看,這的確是一種「灰色地帶行動」,目的就是要切斷臺灣與外島的資訊連結,一旦臺灣與外島資訊無法暢通,將會造成政府重要訊息無法傳遞與掌握,並會對社會造成不便、臆測與恐慌等。
黃恩浩建議,或許我國可以思考運用低軌衛星來取代海底電纜,並且要在埋設海底電纜的附近海域加強海上執法,以及強化漁民在海上發現可疑中國船隻的檢舉或通報系統等。面對中國在海上的灰色地帶進行威脅,因為並非是軍事或武裝威脅,所以我方似乎只能擴大海巡人員與船艦能量,並強化海巡海上執法行動,才能有效因應。
黃恩浩也提到,目前我國與中國有禁限制水域的默契,但若中國船隻是掛外國船籍,且有犯罪事實,我方在海上執法上方面對這些船隻的處理方式,不應因為是中國籍或外國籍而有差異。
海巡回應:該船已遠離現場9小時,非現行犯故未扣留
面對外界質疑為何無法扣船,海巡署6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海巡艇在當天前往處理時,於基隆港外海對順興39號完成廣播、拍照及錄影蒐證等程序後,因當時現場海象不佳(6至7、陣風9級、浪高3至4公尺),無法登檢該船,考量該船已遠離現場9小時,雖涉有嫌疑,但非現行犯,所以未加以扣留,後續已透過管道請順興39號目的港韓國(釜山)協助取證。海巡署指出,本案已進行蒐證程序,並將檢附雷達及航行等相關事證,函送地檢署指揮偵辦,依法追究刑事及民事責任。
海巡署也提到,順興39號登記為喀麥隆籍,也重複登記為坦尚尼亞籍,同時使用兩組船舶定位系統AIS之情形,屬外籍船舶。船上7名船員均為中國籍,船東為香港籍,不排除是中國透過「權宜輪 」實施灰色地帶侵擾。
註解
- 又稱權宜船(Convenient flag ships),指船隻持有者,把船隻掛籍、註冊在其他國家、掛其他國家國旗,而選擇的國家可能是因為註冊費及稅金較為低廉,或主管機關管理較鬆散等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