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24的大選和十項公投案合併投票,發生了各種亂象,除了因為選務辦理失當,引發選民邊滑手機看開票邊排隊投票的離譜現象外,公投案連署期間也出現中國國民黨領銜的提案有大量「死人連署」的問題,許多公投案一直到通過後造成影響,大家才發現其實際內容和自己想的不一樣,這樣的問題要怎麼解決呢?
行政院針對這些問題,也提出了院版的修正案,針對死人連署的疑慮,要求連署人必須附上身分證影本希望降低灌人頭的弊端,並要求公投連署成案後,從現行一到六個月內舉行,改為三到六個月,希望在投票前至少有三個月的宣傳期,改善大家都還搞不清楚公投內容是什麼就做出決定的問題,並將「應」和大選合併舉行改為「得」和大選合併舉行,也增加規定投票日為國定假日的規定,保障民眾投票的權利。行政院的修正案也回應民間團體「人權不能公投」的訴求,規定公投案不能違反我國已經簽署、批准的人權公約。
行政院的版本可以得到支持嗎?中國國民黨是否會反對杯葛?也有提出版本的時代力量在黨版草案中希望新增「制憲」也明定為可以交付公投決定的事項。面對這樣的主張,在黨綱明定「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的民進黨又要如何面對?沃草邀請大家一起來關心明(8)日公投法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