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7)日聯合報社論,批評因非法監聽而修改的新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簡稱通保法)造成檢警偵辦案件、回應民眾緊急求助滯礙難行,無獨有偶,總統馬英九也曾在今年1月與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的年度餐敘上表示,新版通保法可能會妨礙警方辦案,指示要再度修法。立法委員尤美女今日特別投書媒體,針對同一議題指出,警方本來就不是依據通保法來協尋失蹤人口或處理自殺通報,而是根據內政部制訂的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來處理民眾緊急事件。網友批評聯合報這篇社論「內容扭曲、錯誤百出」,直言「媒體寫評論可以這樣寫的嗎?」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受訪時指出,這是一篇基於對法律的錯誤認知所寫出的社論,恐將使讀者形成錯誤的法治觀念。
馬王政爭是通保法修法契機
去(2013)年馬王政爭期間,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及特偵組,為偵辦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疑似貪污一案,長期監聽柯建銘。當時警方為了監聽方便,還曾對立法院總機進行監聽。當時監聽到立法院長王金平疑似涉及關說後,由黃世銘漏夜向總統「報告」,並由特偵組在王金平離台參加女兒婚宴時,召開記者會抨擊王金平涉及關說。當時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即到北檢遞狀,告發檢察總長黃世銘及特偵組違法監聽,涉嫌侵犯個資法、非法行使監督權、非法調閱王金平通聯紀錄等九大罪狀。
在馬王政爭一案中,法院核准監聽票從監聽前法官陳榮和貪污收賄,一路核准到陳榮和9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吳健保關說假釋、監聽立法委員及國會助理、特偵組檢察官林秀濤及其女兒、國會總機等,通通都是同一案號「100特他61」,遭批評為「一案聽到飽」。因此立法院於2014年1月14日三讀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規定「執行通訊監察,取得其他案件之內容者,不得作為證據」,除非「經法院審查認可該案件與實施通訊監察之案件具有關連性或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也規定「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可申請監聽,避免檢方濫權,隨意申請監聽票。
但今年1月20日時馬英九總統出席「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102年歲末聯歡餐會時,由於警界反映通保法將對打擊犯罪產生不利影響,馬英九當場表示,行政院已要求法務部就修法後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進行蒐集與評估,並在下會期立院開會時,儘可能排除相關障礙,因為在保障人權的同時,「不能犧牲警察辦案的效率」,還要求警政署提供相關資訊,尤其是可能受此新法案影響的個案予法務部參考。
監聽限一人一罪一案不方便?黃國昌:方便不能凌駕憲法
聯合報今(17)日刊出社論中,批評新版通保法可能助長犯罪。該文指出,「第十一條(事實上是第十一條之一,聯合報誤植)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之罪』才能向法官聲請調閱通聯紀錄,如此一來,許多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的案件,例如失蹤、詐欺、竊盜案件等,破案機會均將因此變得極其渺茫」,但翻開刑法,竊盜罪及詐欺罪最重都是五年,均符合第11-1條規定,可向法官聲請調閱通連記錄。
聯合報接下來指稱,「監聽以『一人一罪一案』為限的規定不合情理」,「檢調若監聽販毒案而知悉殺人案,只因未及時申報,即無法當成證據」,但根據新版通保法第18條,「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即可申請當成證據,而殺人罪在刑法中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聯合報所使用之例子並不成立。另外,聯合報所批評的「未及時申報,即無法當成證據」,通保法所規範的7日限制並非不合理。若警方取得殺人罪證據卻不及時通報,難道是要放縱罪犯繼續殺人嗎?若無日數限制,則未來只要監聽到其他人的違法證據,即可無限期保留在警方手上,這些證據恐將作為政治勒索之用。
最後,聯合報還稱「台南民眾請求警方協尋老父一案,法院也遲遲不作回覆」。但根據民進黨尤美女委員辦公室向法務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單位行文討論「緊急救難」、「失蹤人口」等案件及「非刑事偵辦事件」調閱通聯的法源依據,法務部明確表示,「救災救難、尋找失蹤人口等與生命安全有關而有需要者非通保法規範之範圍」。尤美女在投書中表示,警方是根據內政部制訂的「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來協尋失蹤人口或處理自殺通報,而非依據通保法。聯合報此處卻引用「台南民眾請求警方協尋老父」等尋找失蹤人口案例批評通保法修法,明顯並不妥當。
臉書上也有網友重炮抨擊,批評聯合報不專業。網友批評,「通保法看完以後,你要寫的罪名不需要確認過後才寫嗎?今天媒體是可以這樣當的?第四權連『正確』跟『真實』的本質都不存在,我不知道聯合報的社論還可以剩下甚麼自稱為『媒體』。」他認為此篇文章「內容扭曲、錯誤百出」。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接受採訪時表示,這是一篇基於對法律的錯誤認知所寫出的社論,主筆社論者應先了解通保法的規範內容,以及與憲法秘密通訊自由間之關係。畢竟,損傷報社公信力事小,使讀者形成錯誤的法治觀念則事關重大。
2014年1月14日三讀通過新版通保法內容:聯合報社論:尤美女投書:
圖說:聯合報社論,批評因非法監聽而修改的新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簡稱通保法)造成檢警偵辦案件、回應民眾緊急求助滯礙難行,網友批評聯合報這篇社論「內容扭曲、錯誤百出」,直言「媒體寫評論可以這樣寫的嗎?」
圖說:總統馬英九也曾在今年1月與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的年度餐敘上表示,新版通保法可能會妨礙警方辦案,指示要再度修法。
圖為網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