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學者莊國榮公聽會喊話 NCC國家安全是審核新聞臺申設最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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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20/9/21 10:06:21
最後更新 2020/11/20 07:49:01

NCC 上週五(18)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對於新聞頻道申設議題和 NCC 監理政策的意見。會中,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直指「國家安全」應成為 NCC 審核新聞臺的最關鍵考量,新聞臺絕對不能有中資,也不能有港澳資金,因為在港版《國安法》公布後,香港已經被中共完全控制。此外,莊國榮建議 NCC 須將電視事業負責人及經營團隊過去是否有強烈親共言論、與中共有沒有複雜關聯、在中國有沒有大量投資等事項也列入新聞臺申設考量,否則若新聞臺因此受到負責人意識形態影響、或因此遭到中國恐嚇施壓,都會嚴重影響國家安全。

NCC 於上週五(18)召開「電視新聞頻道申設與營運監理政策」公聽會。左二為 NCC 委員林麗雲、右二為 NCC 委員王維菁。(攝影/賴昀)

NCC 於上週五(18)召開「電視新聞頻道申設與營運監理政策」公聽會。左二為 NCC 委員林麗雲、右二為 NCC 委員王維菁。(攝影/賴昀)

莊國榮:新聞臺絕對不能有中資,也不能有港澳資金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舉辦「電視新聞頻道申設與營運監理政策」公聽會,指出台灣已有 11 個全國性新聞頻道,此外 NCC 也正在審查中天電視臺換照案、鏡新聞臺申設案、東森亞洲新聞臺申設案,以及中台灣生活網申請變更為新聞臺,因此主持公聽會的 NCC 委員王維菁表示,希望在此時機,檢視是否應建構一個電視新聞上、下架以及進、退場的機制,並徵求公共意見。NCC 在公聽會上拋出的議題包括「是否應就新聞頻道採取總量管制」、「電視事業負責人適格性」、以及新聞頻道申設、變更、換照標準等審理標準是否應一致等等。

在扁政府時代擔任教育部主任秘書,因為痛批馬英九「小孬孬」而被網友封為「先知」的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發言指出,在 2016 年《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之後,法條第 10 條第 1 項第 3 款明文規定,申設電視頻道的申請人之營運計畫,如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之虞或對國家安全、產業整體發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主管機關(即 NCC)應駁回申請,莊國榮認為該條文最關鍵的就是一改過去申設頻道時的形式審查,增加「國家安全」、「產業整體發展」、「公共秩序」的考量。

莊國榮直指,「臺灣非常大的國安威脅來自中共」,認為 NCC 在審核電視頻道、尤其是新聞頻道申設時,最關鍵的考量是國家安全,新聞臺絕對不能有中資,也不能有港澳資金,因為在港版《國安法》公布後,香港已經被中共完全控制。

莊國榮還提醒,NCC 在審核時,不能很形式的只看營運計畫,否則就只是變成「作文比賽」,事實上頻道業者提出的營運計畫能不能實現,必須針對經營團隊和電視事業負責人進行實質考量,如果經營團隊或是負責人與中國有複雜關聯、在中國有大量投資,那他們就很容易被中國恐嚇、威脅、利誘,他認為這會是對臺灣國家安全潛在的重大不利影響。

被網友封為「先知」的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攝影/賴昀)

被網友封為「先知」的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攝影/賴昀)

莊國榮:應考量電視臺老闆有無傷害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言論

除了避免中國透過新聞頻道滲透臺灣的關鍵考量外,莊國榮也指出,新聞媒體對社會言論、民主政治發展、資訊、言論集中度有著重大影響,NCC 應考量新的新聞頻道對於社會的資訊多元、意見多元會產生什麼影響。他提醒,「多元不是純粹各式各樣而已,還要考量品質因素」,舉例如果新聞頻道業者增加「中共代理人」,在臺灣開設一個相當於中國央視的頻道,那就不叫意見多元,而是「劣質化」,一個優良的媒體環境應該要能夠反映多元價值。

此外,莊國榮建議,同一個媒體集團「不應該擁有兩個以上的新聞頻道」,因為臺灣的新聞頻道數量有限,若同一個媒體集團有兩個以上的新聞頻道,意見集中控制的程度太高。他還認為 NCC 的監理政策應確立「媒金分離原則」,建議金控、銀行、保險業者,「原則上不應經營新聞頻道」。

莊國榮更表示,在考量電視事業負責人適格性時,應考慮負責人過去的言行、實質表現、是否有強烈親共言論、有無傷害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言論、跟中共有沒有複雜利益牽扯、過去實際經營媒體的情況、有沒有對媒體的正面改善等等,因為電視事業老闆對旗下媒體有強烈影響力,能夠決定從業人員的去留,如果電視事業老闆本身有強烈的意識形態,又與中共有複雜牽扯,就有受到中共恐嚇施壓之虞。莊國榮認為,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電視事業負責人的適格性,但是在解釋《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3 款時,本來就應把國家安全相關因素列入強烈考慮,否則單看營運計畫,而不考慮實踐可能性,「那就是作文比賽」。

談到新聞臺申請換照,莊國榮說,新聞臺換照應該採取跟申設新聞臺一樣的嚴格標準,不然等於新聞臺拿到執照之後「就安享天年、胡搞瞎搞,反正換照會過」。他提醒,《衛廣法》第 18 條第 2 款規定,NCC 在審理電視臺換照時,也應將電視臺違反《衛廣法》的紀錄列入考量,他認為這不單指 NCC 實際的開罰紀錄,還包括電視臺過去的整體表現,比如有無非常明顯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有無嚴重危害公共秩序和產業整體發展等,這些都可以調節目出來檢視。

莊國榮說,NCC 在短期內不應採取新聞臺的總量管制,而是用跟申設一樣的標準審查換照,不讓表現不佳的新聞臺繼續換照,新聞臺總數很自然就會減少。

出席公聽會的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羅慧雯。(攝影/賴昀)

出席公聽會的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羅慧雯。(攝影/賴昀)

羅承宗:NCC 顧一下我們中南部人感受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羅慧雯也認同莊國榮的意見,表示雖然無法正面舉列電視事業負責人的適格性,「但是可以找出極端值」,像是國家安全就是一定要討論的問題,要考量的內涵可以是新聞臺有無中資,或是媒體表現是否危害國家安全。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主任陳靜雲則說,在新頻道申設上,應要求業者落實自律和閱聽人保護,建議由各頻道出資建立相關委員會,與 NCC 合作。另外,陳靜雲也說,表現不佳的新聞頻道應有退場機制,對於未能遵守新聞倫理底線的業者,NCC 應考慮讓他們退場,而考量現有的商業新聞頻道受同業競爭,可能難以全方位考量媒體促進公共利益的責任,建議應有健全的公共媒體來為閱聽人提供新聞。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羅承宗補充,臺灣的新聞臺,從 49 到 56 頻道,「這些頻道裡,位置在臺灣最南端的是位於林口的民視」,指出目前臺灣新聞都是一元化的「臺北觀點」,「在臺南看電視多嘔啊!」,他呼籲 NCC「顧一下我們中南部人感受」,希望至少可以有一個「天龍國觀點」之外的新聞臺。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羅承宗。(攝影/賴昀)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羅承宗。(攝影/賴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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