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沒收罷免!藍白修法要求:「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中國國民黨近來為了強行提高罷免門檻又引發一連串爭議,這回還牽扯議事人員,引發議事不中立的批評。中國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也於日前重推「連署附身分證影本」的《選罷法》草案,可能將在明(12)日院會逕付二讀、於八月臨時會三讀,值得關注。
國民黨一開始先是推出「增加罷免通過人數」的爭議性法案,增加「罷免同意票」必須大於「當選票數」才算罷免成功的規定。由於黨籍基隆市長謝國樑正遭到罷免,如果法案通過,將需要多出約 2 萬人投下罷免同意票,才能將謝國樑拉下市長寶座。
面對國民黨的「自肥」法案,於 7 月 4 日首度排審時,民進黨透過佔領主席台杯葛,成功擋下法案推進。不過當天國民黨已經使出多項挑戰議事規則的伎倆,包含利用私藏的麥克風,讓加入國民黨團運作的無黨籍召委高金素梅,於台下逕自宣布開會,猶如服貿「半分忠」再現;甚至在議事人員不在場的情況下,違規於走廊外片面宣布更換會議室。
歷經多次衝突後,高金素梅雖暫時不排審許宇甄「提高罷免通過人數」法案,然而藍白並不沒有放棄「提高罷免門檻」的修法,只是改推「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讓罷免案從連署階段就難以成立。
由於,藍白立委並沒有提出相關修正條文的法案,因此外界推論,藍白立委想在法案審查過程中,透過寄生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已多次聲明要撤案的「連署需登記身分證換證日期」條文,用不會出現在立法院法律提案搜尋系統的「修正動議」,將「連署附身分證影本」文字寄生於吳秉叡提案,變相增加罷免難度。
第二次 7 月 8 日的審理,仍衝突不斷。民進黨天未亮就搶佔主席台杯葛,中國國民黨則祭出全武行,甚至出現王鴻薇狂搧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巴掌的驚悚畫面。而本該出現於會議室、行政中立的議事人員,卻被捕捉在召委高金素梅辦公室中吃吃喝喝、談笑風生,讓內政委員會無法開會。
在整個上午內政委員會皆未啟動會議程序下,國民黨下午使出「黑箱開會」招式,用一紙手寫公告就偷換會議室,放棄原本的內政委員會會議室,改到隔壁的交通委員會開會,並將民進黨立委及媒體都鎖在門外。
當民進黨立委和媒體好不容易進入會議室後,召委高金素梅在一片抗議聲中,逕自宣布開始開會,只讓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發言並宣告停止討論。甚至一度在混亂中要直接進行法案審查,但因民進黨不斷攻佔主席台才停止下來。
各界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制度有什麼意見?為何會讓罷免更困難?《沃草》帶您關心仍無法掉以輕心的《選罷法》修法:
黃國昌(2013 年,中研院副研究員版)
2012 年剛選完立法委員以後,有一批立委,剛選上第一件事情就是,他或許預知到接下來他會做很可怕的事,所以他提案讓罷免程序變得更複雜。要求每一個提議人、聯署人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交出來。
以現在這個時代,對自己的個資保護、詐騙這麼猖獗,你要不要把身分證影本給我?你會擔心!那擔心的效果是什麼?我理念上支持你們,但是要我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門都沒有,他要繼續讓你行使直接民權的路變得很困難。
提案的這些人,請你們記住他的名字:邱文彥、紀國棟、謝國樑、吳育昇、江啟臣、李慶華。⋯⋯我們的罷免權還在戒嚴!
黃國昌(2024 年,民眾黨版)
我們不贊成取消罷免門檻,但有鑑於過去的連署亂象,乃至於造成罷免制度被濫用,成為特定政黨的發動政治攻擊、創造社會對立,甚至是選輸之後翻桌。因此在連署的過程當中,我們要真正的保障人民的罷免權,就必須要確保連署的發動是符合當事人真意。
因此,麥玉珍委員將提出民眾黨版本的修正動議,將連署程序提高,比照正副總統罷免有關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的規定。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
修法要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最後只有兩個結果:一、讓罷免連署成為個資外洩跟詐騙集團的天堂。二、民眾怕個資外洩跟被詐騙,所以就不敢參與連署,讓罷免死於連署階段。
誰能夠保證,一份有附身分證影本的連署書簽出去後,在各個遞交的環節,絕不會被複印更多影本外流出去?甚至落到詐騙集團手上?詐騙集團會不會刻意以連署為名,來騙數以千計、萬計的身分證正反影本?全台灣的詐騙集團,看到這個修法的草案,真的是做夢也會笑。
事實上,在 2019 年行政院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法,政院一開始的草案,也包含在連署時要附上身分證影本。當時在野黨和公民社會就高度質疑,這做法會導致個資外洩,會有侵犯人權的疑慮,因此,行政院和民進黨最後也從善如流,在最終三讀的版本將此項刪除。
現在藍白擔心自己人面臨罷免,就又要把這個嚴重個資外洩風險的作法,再加回來了!2019年當年各界對這個做法的疑慮,全都隻字不提了!這是為了讓連署更嚴謹?只是讓公民將對連署的個資風險感到恐懼,進而不願連署而已。這就是對罷免連署「假嚴謹,真摧毀」。
把人民的罷免公民權,直接狙殺在連署階段。這甚至不用粗魯地,去提高罷免的連署同意票門檻。所以,民眾黨本身說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這就是一個非常工於心計的詐騙話術!
現在,只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要透過公民連署成為正副總統候選人,要求附上身分證影本。但這是 1995 年修訂的、快 30 年前訂的法律!真的有比照的價值?
民團「台灣公民陣線」執委賴中強
律師賴中強指出,檢索查詢司法院判決書系統的刑事案件,其中共同出現「詐欺」與「身分證影本」的判決筆數,就高達 2 萬 1079 筆。有 2 萬多筆詐欺判決是以身分證影本為犯罪工具,藍白還要強推與人民身家財產為敵,助長詐騙的罷免連署須影印身分證的提案?
賴中強指出,2019 年行政院曾經提案要求公投聯署要附身分證影本,當年立法院法制局報告就指出:
- 提案人須附上聯絡電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但實益有限,卻增加個資外洩之虞
- 由於公私部門常為確認當事人之真實,或其提供的個資屬實,要求當事人提供聯絡電話及國民身分證影本;申請行動電話門號就是常見的事例,且取得資料的業者往往是通訊行,有心詐偽者不難取得這些資料。
- 經手提案人名冊的人,不止是領銜人,這些資料在傳送過程中,難保不會外洩,因此也可能讓有心提案者裹足不前,而有阻礙公民投票之弊。
在 2019 年,最後立法院並沒有通過這項提案,而維持現制至今。
查核防堵冒名連署的方法很多,像是美國是把連署名單公布。賴中強則建議,應由戶政事務所建檔後開放本人查詢是否遭冒名。藍白提案要求「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根本是舊石器時代的爛方法。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
為什麼國民黨硬要把一個,已經被立委多次聲明要撤案的提案繼續排入議程?很簡單,就是要讓民眾黨或是國民黨,可以用修正動議的方式讓罷免檢附身份影本,這個增加難度的議案,可以被寄生、可以被偷渡。吳秉叡已經多次對外聲明,他個人已經撤案,撤案程序都在議程當中,為什麼還是要把這議案立在帳上?這就是方便藍白可以偷渡他們的提案。
不管是許宇甄的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或者是國眾兩黨會用修正動議來提出在連署階段就增加難度,這兩個議案都是實質變相的沒收人民罷免的權力。不管是連署端或投票端,都是來沒收閹割憲法對人民的權力。
民進黨團立場明確,只要涉及提高罷免門檻、增加人民行使罷免權利的難度,都會全力反制。至於吳秉叡提案,連署附上身分證「發證日期」,是金融文件辦理的慣用程序,相對不涉及人民個資的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