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照跑舞照跳 50 年不變回歸祖國22 年香港爆發六次重大抗爭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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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9/6/14 10:20:12
最後更新 2019/6/15 04:38:07
2019 年 6 月 9 日,103 萬港人上街反對立法會通過「送中條例」,但香港政府仍維持強勢態度。(圖片來源:[Wikipedia](<a href="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le:June9protestTreefong02.jpg">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le:June9protestTreefong02.jpg</a>);作者:Hf9631;授權條款:<strong>CC BY-SA 4.0)</strong>

2019 年 6 月 9 日,103 萬港人上街反對立法會通過「送中條例」,但香港政府仍維持強勢態度。(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Hf9631;授權條款:CC BY-SA 4.0)

1997 年香港「回歸」中國後,即使中國給予「維持自由經濟體制」、「港人治港」、「馬照跑舞照跳」等「50 年不變」的承諾,但事實上,中國政府仍透過各種制度改變,蠶食鯨吞香港資源,且始終不願落實一人一票的「特首普選」。

6 月 9 日的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是香港「回歸」中國以來最大規模、最多人參與的一次遊行,更在原訂展開「送中條例」二讀程序的 6 月 12 日演變為佔領金鐘。不過這並不是香港人第一次走上街頭爭取權益,在香港回歸不到 6 年時,北京當局已經意圖插手香港法治,爆發 50 萬港人上街示威抗議,其後中國對香港事務的嚴重干預也不斷使香港人反彈。《沃草》整理了香港 1997 年「回歸祖國」以來的六次重大抗爭行動,帶大家一起回顧,中國在過去 22 年中如何違背「一國兩制」的承諾,香港人又是如何起身反抗。

2003 年:反對 《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

2002 年,香港政府提案《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時任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現任立法會議員)強硬推動並拒絕協商,引起香港民主派團體憂心香港的民主自由遭到損害,因而強烈反對並數度號召遊行。

《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全文內容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一旦《基本法》第 23 條通過立法,任何香港人或是民間團體都可能遭到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理由進行取締、逮捕,嚴重影響香港人原本享有的人權與自由,時任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 23 條就像有把刀架在你頭上。」令香港人感到不安、害怕。時任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曾表示北京當局希望香港盡快落實《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隨後香港政府便展開立法諮詢,還將原先香港法律中沒有的「分裂國家罪」和「顛覆國家罪」加入諮詢內容,被認為是時任香港特首董建華對錢其琛的積極回應。

由多個香港民主派團體組成的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在 2002 年 12 月 15 日主辦第一次反對 23 條立法遊行,共有 6 萬多人參加。而在 2003 年 7月 1 日香港回歸紀念日,民陣再度號召遊行,獲得 50 萬香港人響應參與,許多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改變立場,特區政府無法在立法會獲得足夠票數支持,只能終止立法程序。 9 月 5 日,董建華被迫撤回《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從此以後,每年的 7月 1 日,香港都會舉辦「七一大遊行」,期望傳達對民主、真普選以及自由的渴望。

前香港特首董建華,任內推動《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此舉被認為是回應北京政府的要求。(圖片來源:[Wikipedia](<a href="https://zh-yue.wikipedia.org/wiki/File:Tung_Chee_Hwa.jpg">https://zh-yue.wikipedia.org/wiki/File:Tung_Chee_Hwa.jpg</a>);作者:Estonian Foreign Ministry;授權條款:<strong>CC BY 2.0)</strong>

前香港特首董建華,任內推動《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此舉被認為是回應北京政府的要求。(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Estonian Foreign Ministry;授權條款:CC BY 2.0)

在 2003 年之後,《基本法》第 23 條仍數度被北京政府及親北京人士要求重提立法,其中包括在 2012 年欲參選特首的香港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以及中國港澳辦主任張曉明。

2011 年:抗議「雙非問題」

由於在香港出生的嬰兒即使父母雙方都非香港居民,仍可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可享有香港社會資源與福利,因此有許多中國孕婦透過旅行名義來到香港生產。產下的嬰兒被稱作「雙非嬰兒」,由於人數不斷增多,在香港造成搶奪孕婦床位、搶奪幼稚園、小學等入學名額的問題,引起香港社會強烈不滿。從 2001 到 2011 年間,獲得香港居留權的「雙非嬰兒」已超過 17 萬人,中國甚至出現專門安排孕婦到香港產子的仲介公司,還有仲介以在港產子可以讓孩子得到「價值 800 多萬港元的綜合福利」來招攬生意,引發香港民憤,除了遊行抗議之外, 2011 年香港網友更集資在《蘋果日報》刊登全版廣告,怒吼「香港人,忍夠了!」

「香港人,忍夠了!」廣告內容如下:

你願意香港每 18 分鐘
花 $1,000,000 養育「雙非」兒童嗎?
香港人,忍夠了!
因為明白你們受毒奶粉所害,所以容忍你們來搶購奶粉
因為明白你們沒有自由,所以招待你們來港「自由行」
因為明白你們教育落後,所以分享了教育資源給你們
因為了解你們看不懂正體字,所以在下面用了殘體字
「来香港请尊重本地文化,要不是香港你们全完蛋了」
強烈要求政府修訂基本法 24 條!
阻止大陸雙非孕婦無限量入侵香港!

2012 年: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洗腦教育

「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簡稱「國教科」,香港政府在 2012 年時計畫將國教科從該年起納入國民教育為必修科目,以建立香港學生的中國國民身份認同和「愛國」情感,被香港教師及學生認為是政治任務、洗腦教育。該年 7 月,香港教育局資助出版《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教學手冊》,手冊內有許多爭議內容,例如聲稱中國共產黨是「進步、無私與團結的執政團體」、批評歐美自由市場體制「不可延續」、認為美國兩大黨輪替執政是「政黨惡鬥,人民當災」、中國實施的「中國模式」是世界焦點等,更為中國社會問題擦脂抹粉,略過或是僅有粗略描述中國豆腐渣工程、毒奶粉、動車追撞等重大事件。

香港人在 7 月 29 日舉行「全民行動、反洗腦萬人大遊行」,共有 9 萬人參加,受到國際關注,也成為該年七一大遊行的議題之一,要求香港政府撤回國教科。該年 10 月,時任香港特首的梁振英政府宣布擱置課程。

香港學生社運組織「學民思潮」在 2012 年呼籲香港人參與該年度的七一大遊行,反對「國教科」洗腦教育。正中為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香港民主派政黨「香港眾志」現任秘書長黃之鋒。(圖片來源:美國之音;作者:湯惠芸)

香港學生社運組織「學民思潮」在 2012 年呼籲香港人參與該年度的七一大遊行,反對「國教科」洗腦教育。正中為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香港民主派政黨「香港眾志」現任秘書長黃之鋒。(圖片來源:美國之音;作者:湯惠芸)

2014 年:佔領中環運動(雨傘革命)

2014 年 9 月,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和基督教牧師朱耀明發起和平佔領中環運動(佔中),透過佔領香港金融區中環,爭取讓香港特首許舉落實「真普選」,讓香港人得到真正民主的政治運動。參與運動的示威者自發佔據多個主要幹道進行靜坐及遊行,佔領區包括金鐘、添馬艦、中環、灣仔、銅鑼灣、旺角及尖沙咀,主要訴求為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回 2017 年行政長官選舉及 2016 年立法會選舉框架和候選人提名方案,爭取行政長官選舉的公民提名權,以及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改變香港特首候選人皆是經過北京政府同意、提名的人選,以及立法會始終由親北京的建制派佔多數席次的局面。

香港警方在 9 月 28 日對示威民眾以催淚彈展開驅散行動,佔領行動擴散至旺角及銅鑼灣、尖沙咀;同時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 日更連續 3 晚有 20 萬人上街佔領,公民抗命變成長期佔領模式,《時代雜誌》等外國媒體更因示威者以雨傘抵擋警方的催淚彈攻擊,而稱呼此佔領運動為「Umbrella Revolution」(雨傘革命)或「Umbrella Movement」(雨傘運動)。佔領行動持續 79 天,最終在 12 月 15 日以銅鑼灣佔領區及添馬艦立法會示威區被清場而作結。

2014 年 9 月 28 日,香港警方向佔中示威者發射催淚彈,使行動進一步擴大,演變成「雨傘革命」。(圖片來源:美國之音;作者:海彥)

2014 年 9 月 28 日,香港警方向佔中示威者發射催淚彈,使行動進一步擴大,演變成「雨傘革命」。(圖片來源:美國之音;作者:海彥)

在 2019 年,當時發起和積極參與佔中運動,被稱為「佔中九子」的 9 位民主派人士(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遭到香港法院以「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罪名起訴,判刑入獄。

2016 年:抗議中國人大釋法 DQ 立法會議員

2016 年香港立法會第六屆議員宣誓就任時,多名民主派議員的言詞和舉動被建制派人士及北京當局認為擅改誓詞、態度不當, 其中姚松炎宣示時將「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等字句加入誓詞,「青年新政」的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標語以及將英文誓詞中的 China 讀成 Chi-Na 被認為辱華,因此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拒絕為其監誓,3 人無法完成就任程序。事後,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人大」)主動介入解釋《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擅改誓詞、或以不當態度及方式宣誓者,一律視為未完成宣誓或拒絕宣誓,應立即喪失公職資格(Disqualification,簡稱 DQ)。

由於香港政府已將取消梁頌恆、游蕙禎兩人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案提交香港高等法院(簡稱高院)審理,人大在高院裁決前釋法,被視為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制度,卻被梁振英等親中派視為合法、合理之舉。該年 11 月 6 日,民陣發起「守護香港法治,反對人大釋法」遊行,共有 1 萬 3 千人參與,此外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以及香港城市大學的學生團體也發動連署抗議,亦斥責人大釋法「踐踏香港長久以來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並且呼籲他校法律系學生和香港市民一同響應。

2016 年 11 月 6 日,1 萬 3 千名香港人參加「守護香港法治,反對人大釋法」遊行,抗議中國人大干預香港司法。 (圖片來源:美國之音;作者:海彥)

2016 年 11 月 6 日,1 萬 3 千名香港人參加「守護香港法治,反對人大釋法」遊行,抗議中國人大干預香港司法。 (圖片來源:美國之音;作者:海彥)

截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包括梁頌恆、游蕙禎、梁國雄、姚松炎、羅冠聰及劉小麗在內的 6 名民主派議員被高院認定宣誓無效而取消議員資格。

2019 年:百萬港人反送中

2019 年 2 月,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由於一旦修法通過,將授權香港政府能夠在收到北京政府的申請後,將香港人及在港外國人移送中國,不受香港法院、立法會監督,也不受《香港基本法》限制,因此被香港人稱為「送中條例」,遭到強烈反對。在 4 月 28 日民陣號召 13 萬港人上街遊行抗議之後,香港政府仍不願撤回「送中條例」。 6 月 9 日, 103 萬香港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對香港政府的強硬及特首林鄭月娥發出怒吼,要求撤回「送中條例」以及要求「出賣香港」的林鄭月娥下台,當日深夜香港立法會發出回應,指出仍將按照原訂時程在 6 月 12 日將「送中條例」直送大會恢復二讀,憤怒的香港人因此在 12 日集結立法會外,力圖阻止修法程序進行。當天下午香港警方以霰彈槍對示威民眾發射布袋彈、橡膠彈、胡椒噴霧、手執催淚彈等進行清場,在一天內已有 72 人受傷,其中 2 人重傷,但林鄭月娥仍然強硬拒絕撤回「送中條例」。

雖然在香港人全力抗爭下,立法會在 6 月 12 日宣布延期審議「送中條例」,何時恢復程序尚未宣布,但是建制派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表明在大會安排 66 個小時處理「送中條例」,並計劃於 6 月 20 日進行表決。

2019 年 6 月 9 日,香港反送中大遊行的參與者直到深夜仍未散去,更進一步包圍香港立法會。(圖片來源:[Wikipedia](<a href="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Demosist%C5%8D_protest_in_Legestive_Council_car_entrance_20190609.jpg">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Demosist%C5%8D_protest_in_Legestive_Council_car_entrance_20190609.jpg</a>);作者:Wpcpey;授權條款:<strong>CC BY-SA 4.0)</strong>

2019 年 6 月 9 日,香港反送中大遊行的參與者直到深夜仍未散去,更進一步包圍香港立法會。(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Wpcpey;授權條款:CC BY-SA 4.0)

註解

  1. 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香港基本法》或《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自 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主權移交中國起,取代了殖民地時期《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的地位,確認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組成辦法、權力和責任及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等。根據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代表兩國政府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國兩制方針,保證主權移交前的資本主義制度,維持 50 年不變,中國大陸所施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等將不會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區政府會維持高度自治。
  1. 為香港的一個政治意識形態陣營,與親北京的建制派在政治立場上是對立關係。民主派主張公民提名和直選特首,反對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並與中國政府及香港政府長期處於對立狀態,故亦被稱為反對派。
  1. 建制派,另稱「親北京陣營」、「親共派」、「親中派」,其政治立場為擁護中國共產黨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且支持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自香港有選舉以來,建制派在歷次全港選舉中的總得票數一直低於民主派。但憑籍立法會功能界別議席成為了議會大多數。建制派成員普遍支持一國兩制及擁護《香港基本法》。
  1.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簡稱國務院港澳辦,位於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辦事機構,負責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港澳事務。
  1. 香港政府聲稱透過持續學習 「國教科」,可以使學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快速的發展產生自豪感及建立中國國民身份認同,並以價值觀和態度為導向,幫助他們養成良好品德和「國民素質」,從而豐富生命內涵,確立個人於家庭、社群、國家及世界範疇的身份認同。此學科引起了香港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質疑,支持國教科的建制派稱此舉為「國際慣例」,香港人作為中國人,有必要加強對中國的認識。
  1. 指建築工程中的偷工減料導致相關建築物倒塌或不符合規定,中國各地經常出現因為有關人士貪污腐敗而不合規定或發生意外的建築,「豆腐渣工程」一詞就經常出現於各大媒體。2008 年中國四川發生汶川大地震,因許多校舍存在豆腐渣工程,造成無數學生傷亡。
  1. 2008 年中國奶製品污染事件(或稱中國奶粉污染事件、中國毒奶製品事件、中國毒奶粉事件)是中國的一起食品安全事件。事件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團生產的奶粉的嬰兒被發現患有腎結石,隨後在其奶粉中被發現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根據公布數字,截至 2008 年 9 月 21 日,在中國因使用嬰幼兒奶粉而送醫的嬰幼兒超過 5 萬人,另外香港有 5 人、澳門有 1 人確診患病。事件引起各國的高度關注和對乳製品安全的擔憂。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對中國國內生產的嬰幼兒奶粉的三聚氰胺檢驗報告後,事件迅速惡化,多家知名中國廠商的奶粉都檢出三聚氰胺,該事件亦重創中國製造商品信譽,多個國家禁止了中國乳製品進口。2011 年中國中央電視台調查發現,仍有 7 成中國民眾不敢買國產奶,歐美、香港及週邊國家也時常出現瘋狂搶購奶粉的中國遊客,澳洲媒體更在 2019 年 6 月爆料中國海軍在雪梨港靠岸並大肆採購奶粉、搬上軍艦。
  1. 2011 年 7 月 23 日,由北京南站開往福州站的 D301 次列車與前方由杭州站開往福州南站的 D3115 次列車在浙江溫州的甌江特大橋上發生同向追撞事故,後車 D301 次列車車廂墜橋。中國官方公布的災情和死傷人數反覆,與媒體估算相差甚遠,官方被質疑隱匿傷亡情況,且中國當局在意外發生短短幾天內漏夜調度大批重型機具將列車殘骸就地壓扁、掩埋,並搶在事故後一天半急著通車,被批評是「毀屍滅跡」掩蓋事故真相。
  1. 香港特首候選人是由 1 千 2 百名委員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當中不少是工商界人士、中國全國政協委員、以至專業人士,香港社會普遍質疑委員會欠缺「廣泛代表性」,未能充份反映民意。
  1. 又稱為「功能界別」、「功能團體」,即「職業代表制」,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內,代表指定的商會或行業在選舉中擁有特別投票權的類別。在現有制度下,例如從事衛生服務界、教育界及社會福利界的組別,少數選民除了以個人身份在地區議員普選中投票的之外,還能以公司票、團體票選舉模式,投票選出立法會的功能界別議席議員。各行業中的一般僱員及從業員則並不具選民資格,因此大部份功能界別只能代表該行業中的小部份人,通常是僱主,不能全面反映全體從事該行業的市民的意見。個別的界別也有部分候選人,在沒有競爭對手下自動當選。目前香港立法會 70 個議員席次中,功能組別的議員佔 35 人,另外 35 席議員為地區直選產生。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立法機關。
  1. 香港特區政府法案須在立法會通過三讀程序,才能制定成為法律。首讀是法案正式提交立法會的形式程序,之後負責法案的政府官員會隨即動議「該法案予以二讀」,並發言解釋立法的主要目的。動議二讀後,辯論會中止待續,法案會交到內務委員會審議,決定應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有關法案。法案委員會組成後,會選出主席、副主席,然後委員會會研究法案的整體優劣、原則和詳細條文,以及與法案相關的修正案。完成研究獲交付的法案後,會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內務委員會主席會就支持該法案恢復二讀辯論,向負責法案的官員表達意見。其後雙方可作出預告,恢復法案的二讀辯論。二讀辯論結束後,立法會須就二讀法案的議案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