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觀審制沒誠意 模擬法庭陪審制演出實質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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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10/20 08:52:00
最後更新2020/1/11 08:48:11

為呼應民主思潮,人民參與法庭審判已成為世界潮流,美國的「陪審制」與德國的「參審制」皆蓬勃發展。我國司法院於2010年開始推動「觀審制」,讓人民能於法庭上發表意見,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此批評,「觀審制」中民眾「僅能表達意見不能判決」,根本沒有讓人民參與的誠意。因此,司改會日前舉辦了一場「陪審制」模擬法庭,希望藉由實際操作,證明人民有能力參與審判。這場模擬法庭現場,陪審團謹慎依循「無罪推定」原則檢視證據,最後判決被告無罪,展現民眾理性思辨能力!

「陪審制」實質還權於民

2010年,司法院長賴浩敏與副院長蘇永欽接受立法院審查其大法官及院長提名案時,首次提到「觀審制度」構想,並陸續在士林、嘉義等地方法院試行。但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觀審制」強調人民參與,但審判中人民「僅能表意不能表决」,把「人民當花瓶」;他補充,讓人民實質參與司法一定會牽涉制度改革,調整人民在審判過程的位置,但政府卻不願修改《刑事訴訟法》,「由此可見根本是完假的。」他認為,現今司法的一大問題,是「人民已經不相信司法。」不是靠僅能提供民眾司法教育的觀審制可以解決的。

因此,司改會積極推動「由人民組成陪審團來認定犯罪事實」的「陪審制」,並於十月4日及18日,與東吳大學法律學院、臺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及「沃草」合作,舉辦「陪審模擬法庭」,採用「民間版《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並招募12名陪審團員,希望透過實際操作模擬陪審法庭,證明人民有足夠能力參與判決,並使民主落實於司法制度。

開場模擬法庭法官黃明展即提及,因為陪審團為非法律背景民眾,要求檢方與辯方不要使用太多複雜的法律語言。模擬法庭設定案情故事,藉由分租樓層的室友雙方起爭執,一方遭水果刀劃傷,另一方因而遭檢察官依「殺人未遂」及「傷害罪」起訴,讓民眾觀看檢辯雙方陳述、答辯,聽取證人證詞,過程中法官適時解釋法律概念、提醒哪些證詞可用,避免檢辯雙方誘導思考方向。最後,陪審團根據證據彼此交換立場,檢視證據,最後因為認為證據不足而依三分之二多數決判定被告無罪,過程中陪審團嚴謹依據「無罪推定原則」,展現理性思辨能力!

參與此次模擬法庭陪審團,現年27歲的黃嘉慶表示,他對台灣司法體系相當不信任,但他也懷疑,台灣公民是否有素養參與「陪審團」,因此在討論中試圖混淆參與民眾思考,嘗試讓證據判定偏離「無罪推定原則」,但卻無法影響其他參與者的判斷,這次模擬法庭讓他對台灣公民素質更有信心。另一位參與者林小姐表示,蘇建合案讓她意識到台灣司法制度有許多問題,但她對台灣公民素質始終充滿信心,對司改會推動陪審制抱持肯定態度。

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蔣念祖,曾參與在嘉義地方法院試行的「觀審制」。她認為觀審制「動機不是很好,不是想讓人民參與,是要讓你上來看法官多辛苦,你們不要再有意見。」有人擔心陪審制會人民民粹,但由這次模擬陪審法庭可見,人民判決不會往重刑化方向發展。

擔任本次模擬陪審法庭審判長的黃明展,曾在觀審制實行試點之一的嘉義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他認為,讓人民參與卻無法表决,而且單憑職業法官就可以推翻一審的意見,沒有太大意義。但反對觀審的僅有少數法官,他推測,「大家還是擔憂把權力下放給人民。」黃明展認為,這次陪審模擬法庭案件單純,陪審團能順利判決。但某些重大案件或色彩強烈的政治事件是否適用陪審制,他還是有些疑慮。「如果今天坐在這裡的是魏應充,每個人可能都吃過他做的油,大家能否不偏頗的判斷,我還是比較保留。」

圖說:台灣司法院於2010年開始推動「觀審制」,讓人民能於法庭上發表意見,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此批評,「觀審制」中民眾「僅能表達意見不能判決」,因此司改會舉辦了一場「陪審制」模擬法庭,希望藉由實際操作,證明人民有能力參與審判。

撰文:武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