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議員控制一兆預算財產卻不需公開 時力立委王婉諭修法防腐地方政治

發佈時間 2020/6/17 09:58:50
最後更新 2020/6/17 10:26:18

高雄市前議長許崑源墜樓案,引起對地方政治的討論。今(17)日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提出修法,要求地方議員財產申報需比照立委,需上網讓民眾能公開查閱,唯有公開透明才能替地方政治防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副執行長田君陽補充,地方政治關注度不如中央,但各地方議會其實控制了台灣高達一兆預算,且議員財產申報還不用上網公開。要查閱必須自行至監察院,並不得攜出、攝影、影印、抄錄,需耗費大量人力反覆查核。他批評,監察院本應公開透明,卻反成地方議員保護傘。田君陽也獨家向《沃草》透露,在 2018 年直轄市正副議長財產申報中,竟發現有議員債台高築共計 10 億元,還能再向地方銀行及農會高額借貸,甚至也有議員持有 500 筆土地的驚人現象。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攝影/廖昱涵)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攝影/廖昱涵)

王婉諭指出,依據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規定,地方議員雖然需要申報財產,但沒有像立委一樣要公開被檢視、查詢。她認為,立委和縣市議員都是民代,應該要有同樣的要求,能公開讓大家檢視。她指出,以 2018 的新北市議會為例,當時提案贊成調降者囤房稅者,有些議員本身即經營房地產事業,更有兩位議員正捲入收受建商賄賂官司,顯示建商民代的問題真的不是只有在立委,恐怕在地方議員也相對等的嚴重。

針對修法重點,王婉諭要求,地方正副議長和議員財產申報能夠比照立委,一樣公開上網。且申報的資料能夠開放釋出,並以在網路上公開為主,避免實體製作公報的成本。

驚見直轄議員持 500 多筆土地、債台高築還能向地方銀行高額借貸

《沃草》也獨家訪問到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查閱 2018 年直轄市正副議長財產申報的觀察。他指出,部分議長或副議長在債台高築達 10 億元,還能向地方型銀行或農會高額借貸的案例。他認為,對於一般公職人員或民代而言,很難以想像會需要這樣大的借貸,尤其利息也不是他的薪水能支付起的。

田君陽質疑,尤其地方型的銀行是議員們監督的對象,議員有責審查相關預算。若兩者有借貸關係發生,就會讓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邊界就會模糊。他認為,兩者的財務來往有義務更透明。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攝影/廖昱涵)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攝影/廖昱涵)

田君陽也發現,部分議員持有大量土地,甚至自身就是建商。某位副議長甚至持有 500 餘筆土地,高於一般公職人員非常多。他認為,不管擁有土地數量多寡,都要讓選民監督是否依照法規取得或售出。而議員也不該藉由職權,干預相關土地開發及徵收的政策規劃。

尤其,田君陽表示,許多正副議長同時擔任自家企業的顧問或董事,但一邊又審查相關預算。他質疑,到底是投資事業的負責人,還是民選的議長?就會有角色衝突的問題。

「現地查閱」限制重重 假開放真隱匿,年查閱不到百人

田君陽指出,其實縣市議會的議長、副議長們地位非常重要,完全不亞於立法委員。因為目前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金額是兩兆,而縣市議會就把關了將近一兆元的地方政府總預算,等同把持地方財政命脈。反觀這些「重量級」的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議員,在現行的制度之下,財產申報在網路上是通通查詢不到。他痛批,現行的公開制度根本就是一國兩制。

去監察院查詢的話,不就解決問題了嗎?為什麼不跑一趟?田君陽解釋,對比縣市首長等在網路上的公開透明、隨時查閱的資料,現行到監察院的查閱制度,有很多附加條款。像是不能拍照、抄錄、錄影、攜出,一次還限時 30 分鐘。也就是說,現行的查閱制度看得到查不到。他表示,更別提財產申報的資料,必須反覆和公開資料的對照,才有辦法去看出財產異動處。

田君陽也說,就算監察院有著財產申報的「抽查制度」,但只抽查 5%。他指出,將近八千多名的公職人員,高達 95%有賴公眾檢視以及檢舉。他說,現行查閱限制非常多,從 2014 到 2019 年以來,只有 549 人次進行查閱,平均一年查閱人次不到百人。在 2017 整年度中,更只有 25 人次。他批評,高門檻的限制儼然成爲地方議員及正副議長的保護傘。

台南新芽嚴婉玲:地方派系、黑金操控嚴重 籲修法讓陽光照進地方政治

台南新芽理事嚴婉玲(攝影/廖昱涵)

台南新芽理事嚴婉玲(攝影/廖昱涵)

為什麼地方政治在這件事情上很重要?長期監督地方議會的台南新芽理事嚴婉玲指出,是因為地方政府有很多的權力,包括土地徵收其中就有很多弊案的空間。例如道路徵收要不要徵收誰家,或建商、地主施壓議員施壓要求自己的地被徵收。

嚴婉玲說,地方政治長期以來被視為派系、黑金操控嚴重,地方議會更經常發生議員詐領助理費或收受工程回扣賄款等弊案。今年上半年已有新北市議員貪汙定讞、苗栗縣議員收賄遭起訴事件,若能將議員財產上網公告,將讓陽光更進一步照進地方政治。

林誠夏批:監督民選議員為何要這麼費力、原始?

開放文化基金會法制顧問林誠夏(攝影/廖昱涵)

開放文化基金會法制顧問林誠夏(攝影/廖昱涵)

開放文化基金會法制顧問林誠夏回憶,過去的財產申報調閱就是不能抄、也不能拍,那就只能透過「很好的腦力」去記憶數字。最初必須由志工輪班用身分證登記,查閱記下數字後出來紀錄。為避免錯誤,必須排班幫忙重疊驗證,確認帶出來的資料是不是對的。後來有部分圖檔可以攜出的時期,民間社群發動「宅人辨識」,把圖弄出來後用機器判讀,但可能還是有文字的誤差,再網民協助把細項的文字去做確認。

「為何要監督民選議員是不是有真正認真在做事、有沒有不正當的財產獲得,要這麼費力,這麼費心?」林誠夏指出,大部分和公眾利益高度相關的政府法律命令、公文都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因為這個和公益相關。尤其編輯著作的保護重點在於「編輯的創意」,而如實披露的財產申報,本來就應該是在任何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讀的。

林誠夏表示,監察院總是採取技術性阻撓的態度,認為財產申報涉及高度個人隱私,為了保障公職人員個資,只能透過繳交身分證、現地查閱的方法調閱。但他認為,《個資法》就規定當事人自行公開、依法公開的個人資料,其實是可以未經同意就收集、處理,只是個案的利用上還是要注意是否侵犯隱私權或人性尊嚴的核心。他舉例,像是很多商業登記,也可看到很多公司的負責人的名字及地址等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