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漠視學生權益林淑芬揭馬政府曾發文勞動部別管建教生

發佈時間 2017/3/8 04:00:00
最後更新 2020/1/21 08:25:22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詢時揭露,教育部於去年四月曾發文勞動部,公文內容形同要勞動部「不要再管建教生」。(攝影/蕭長展)

近日台中市「永采烘焙坊」事件燒出實習生、建教生勞權問題。今(8)日,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詢指出,教育部曾於去年4月、馬政府仍執政時去函勞動部,針對勞動部「建教合作機構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回應表示,建教機構內的建教生不是勞工,並強調《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實施後,建教生已不適用《勞基法》第八章關於「技術生」規定,因此勞動部不應再用「建教生勞動檢查」字眼,應由教育部會同勞動部,對建教機構進行考核。林淑芬強調,這份公文形同教育部要勞動部「不要再管建教生」,更痛批,教育部憑什麼阻止勞動部執行勞檢。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日召開「技術生、實習生勞動權益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落實」專題會議,邀集教育部、勞動部官員報告並列席備詢。林淑芬針對建教生議題指出,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行「2015年建教生權益保障事項調查報告」,有562名學生於問卷指出有超時工作問題,詢問教育部是否有到違規機構實地評估、考核。對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邱乾國一度語塞、無法回應。林淑芬隨即痛批,教育部官員到立院進行專案報告,竟無法回答立委質詢的問題,顯然並未準備、「不當一回事」。

林淑芬接著出示教育部公文指出,勞動部於2015年提出「建教合作機構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教育部在2016年4月卻去函勞動部表示,建教合作機構內的建教生不是勞工,又強調,《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實施後,建教生已不適用《勞基法》第八章「技術生」定義,日後建教生的權益考核及保障,勞動部不應再使用「建教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字眼,也不要用「建教合作機構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去執行,應該要將執行結果告知教育部,或是由教育部會同勞動部,對建教機構進行考核。

面對立委林淑芬提出多項質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邱乾國多次語塞、無法立即回應。(攝影/蕭長展)

林淑芬強調,這份公文代表教育部要求勞動部「不要再管建教生」,也不要再對建教合作機構勞檢,要的話也是教育部會同勞動部去執行。林淑芬語帶酸意質疑,「現在是你們比較厲害嗎」,並強調,勞動檢查不只是涵蓋《勞基法》所規範的事項,還包括職業、勞動的安全衛生,建教生不再適用技術生條件,是因為《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所保障的範圍已超越《勞基法》,但不代表就可以被排除在勞檢之外。

林淑芬接著詢問,既然教育部連勞動部負責的職業、勞動安全都要管,又安排了多少專任人力負責執行?對此,邱乾國回應表示,建教合作部分有兩位人員辦理,還需負責其他事務。林淑芬再指出,教育部公文不准勞動部對建教合作機構和建教生進行勞檢,意思就是教育部會概括承受、全部扛起來,負責任地為建教生權益把關,教育部「有辦法做到嗎」。林淑芬強調,若教育部不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還要做,「憑什麼不讓人家去勞動檢查」。

面對林淑芬提出的連串質疑,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回應表示,會儘速亡羊補牢、進行處理,未來也會加強跟勞動部的合作。

林淑芬也指出,教育部今日提供給社福衛環委員會的書面報告提到,「對勞動條件的查對,造成大規模產業機構不合相關規定,因而無法提供多元職業訓練內涵,造成產業類科辦理類別限縮,影響學生職訓及就業的選擇機會」。林淑芬強調,「這是在譴責勞動部」,教育部的報告更形同向關切建教生權益的立委抱怨、對社福衛環委員會「賞一巴掌」。對此,姚立德回應表示「這是不對的」,並強調會進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