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要改立院矛盾採訪內規 藍委反對不成離席散會

發佈時間2015/5/18 10:26:00
最後更新2020/1/15 08:02:45

(立法院副秘書長王全忠針對現行採訪換證規定被批自相矛盾、差別待遇報告,但堅稱目前規定已很開放,「不需要修改」,被當初提案的立委尤美女批評「完全沒有檢討,了無新意」。薛翰駿/攝影)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尤美女今(18)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共同要求立院秘書處修改現行矛盾且差別待遇的採訪規定,但國民黨立委王惠美及呂學樟不斷要求放行秘書處報告准予備查,反對修改採訪內規。在吳、尤兩人堅持下,呂學樟和王惠美生氣離席,會議也因人數不足散會。

立法院現行的〈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規定,需完成「商業登記」、「每日新聞發布內容中全國性政治、文教、財經、社福等新聞需達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媒體才可以換證採訪,但實際上包含中央社、原住民電視台、公視等媒體,都是沒有商業登記的媒體,卻也都有換到採訪證,立法院卻用此規定拒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環境資訊中心等其他媒體機構換證,挨批自相矛盾及差別待遇。

去(2014)年11月,立法院通過尤美女的附帶決議,要求秘書處按照六八九號釋字提出修正報告,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宜臻也將此案排入今日議程。但立法院副秘書長王全忠報告時堅稱,現行立法院已經在考量安全及會議順利進行下「高度開放」,不需要再修改規定。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今日也應吳宜臻邀請備詢,他表示,根據大法官六八九號釋字,新聞自由不該限縮有從屬機構的記者,而是全體國民都能享有。他同意立法院不應該像菜市場一樣開放,但目前的規定事實上嚴重自相矛盾,包含已經出刊147期「監督國會」刊物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媒體單位都被拒絕採訪,應該訂出更合理的規定。

當初提案的尤美女對於秘書處今日的報告非常不滿意,直言秘書處的報告「完全沒有檢討,了無新意」,認為不應該准予其備查。召委吳宜臻也說明,現行的實施要點中至少「商業登記」一項就明顯矛盾,現行已經發很多採訪證給沒有商業登記的機構,卻又用此來阻擋部分媒體,立法院是立法機關,如果備查形同同意這種荒謬的現象,違背法治的精神,是她不能接受的。

但國民黨立法委員王惠美一直堅持要准予秘書處的報告備查,要大家考量行政機關的立場,甚至說出「寫不予備查很難看啦」,但吳宜臻和尤美女很堅持,若要備查今日的報告必須加上秘書處同意修正採訪規定的文句。

隨後吳宜臻再度請張宏林上台說明,但張宏林一上台,呂學樟就直接氣憤離席,王惠美也隨後離開,造成會議未達法定人數散會。立法院秘書處今日的報告也因此沒有完成備查,必須再對〈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提出修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