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中港資進駐北車雙子星大樓 賴中強憂國家門戶成中國租界

發佈時間 2019/2/25 12:25:51
最後更新 2019/2/25 15:39:26

由與中國政府關係密切的香港商人于品海成立之「香港南海控股公司」即將入主台北車站旁的雙子星大樓,但其與中國官二代親近、旗下媒體被美國智庫認證為中國宣傳部外圍,引發國安疑慮。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今(25)日召開記者會,律師賴中強指出南海控股就是「中資」,籲投審會駁回南海控股案,以免讓中國政府的影響力藉由這座未來將成新地標的大樓滲入台灣。

雙子星大樓位於台北車站旁的精華地段,擁有機場捷運、高鐵、台鐵等多鐵共構的交通優勢,預計每天有 60 萬人次進出。日前香港南海控股團隊已取得台北市政府的「最優申請人資格」,預計三月底前簽約。目前成立專案開發公司一案正交由經濟部投審會處理,結果可望近期出爐。

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召開記者會,律師賴中強(中)指出將入主雙子星的南海控股是親中港資(攝影/廖昱涵)

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召開記者會,律師賴中強(中)指出將入主雙子星的南海控股是親中港資(攝影/廖昱涵)

雙子星若落入中資 賴中強憂「諾富特軟禁事件」重演

經民連擔心,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與中國政府的過從甚密,將替這場開發案蒙上民主陰影。賴中強表示:「機場捷運是入出國的門戶,機場捷運台北站要蓋在雙子星大樓,這棟樓卻被中資控制,等於國人入出國就受到監控。」他認為台灣機場捷運門戶將成中國「租界」,甚至情報及統戰部門能隱身大樓之中。

賴中強也憂心,雙子星未來變成舉辦「兩岸一家親」會談的最佳地點,以隔絕抗議遊行,這措施就如同當年中國一步步控制香港。

「這麼好的機會,他們(中國)不會把握?」他回憶到 2014 年時任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在華航諾富特飯店舉行「王張會」時,前一晚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多名成員包含賴中強入住該飯店,卻遭警察與飯店人員破門而入並驅離。他們向飯店抗議後,改被限制行動、嚴密監控近十小時,形同軟禁。

賴中強憂心:「將來類似的(軟禁抗議人士)事情,不會在華航諾富特飯店舉行,會在于品海的雙子星飯店舉行。」

賴中強:南海控股的靠山是中國太子黨

南海控股到底與中國政府有什麼關係?經民連新聞稿指出,于品海的事業發展,與中國太子黨(因父母權勢而獲得要職的人)「中信集團」有很深的關聯。中信集團前董事長王軍的女兒王京京,曾擔任于品海旗下中國數碼信息公司的董事。 2013 年南海控股出現財務危機時,就是中信集團出手相救。

而南海控股的三大營收來源,不論是電影院、電影、開發案或者是企業資訊服務,在中國都是政府的「特許行業」,經民連推測中國政府對於南海集團應有高度影響力。

賴中強指出,于品海「就是中國太子黨在香港的長期合作對象,也是習近平箝制言論自由的打手。」他舉例,像是「多維新聞網」本來是由中國海外民運人士經營的媒體,具有相當影響力。但 2009 年被于品海收購以後,這個總部在美國的海外媒體被搬到北京,以方便公安部門就近監控,言論也明顯轉向。美國胡佛智庫認證「多維」是中國宣傳部的外圍,支持香港全面推行民主的港媒《立場新聞》也稱其為「親習媒體」。

除此之外,賴中強也指出于品海創立之網媒「香港01」是北京的傳聲筒。它們曾發生刪改六四事件報導、也曾發表「中共寬大對待劉曉波(中國人權運動者)」社論引起香港記協關注媒體自我審查問題。

投審會發言人兼副執行秘書楊淑玲(左)說明,南海控股團隊成立專案公司案還在審查中(攝影/廖昱涵)

投審會發言人兼副執行秘書楊淑玲(左)說明,南海控股團隊成立專案公司案還在審查中(攝影/廖昱涵)

港資已成中資 賴中強籲《港澳關係條例》需修法

于品海日前以「無聊」、「沒事幹才這樣講」駁斥南海控股的中資疑雲。賴中強回應,不能以表面是香港人、香港上市公司,就說他不是中資。重點不在於資本的國籍、註冊地,「而是他整個商業活動基本上就是中國太子黨的長期合作對象,並執行習近平和中國公安部監控言論自由的舉動。」

賴中強指出,南海控股至今還有中國國企的持股。但當年《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把港資劃歸類為不是中資、適用外資的審查門檻,隨著今日香港政局變遷已有修改必要。賴中強解釋,1997 年香港主權剛回歸中國的時候,當時的香港還保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和自主性,但如今不論社會、經濟,香港已明顯喪失自主性,「所謂港資、中資已經沒有什麼不同。」

賴中強補充,前一陣子香港正式加入中國政府主導的「大灣區計畫」,也就是將來香港的服務業跟中國廣東、深圳、珠江三角洲的服務業融合一體。「這種情況下,我們要說港資不是中資?其實是沒有說服力的。」

投審會:是否通過考慮股權結構與實質影響力

投審會發言人兼副執行秘書楊淑玲表示,本案目前還在審查中,除了請投資人詳細釐清股權結構,說明資金來源以外,也送請相關單位審查。她說明,投審會是由 20 個部會的副首長組成,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第七條,如果對於國安或者公共利益有不利影響,或發現涉及《大陸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規定的中國投資人,案子可以不予准許。

但至於後續審查結果對於雙子星大樓 BOT 案的影響,仍須交由北市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