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區醫療議題觀戰指南

發佈時間2014/5/11 02:48:00
最後更新2020/1/7 13:10:56

建議搭配以下資訊觀戰: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全文(關於國際醫療的部分位於49-53條)

進一步資訊:

一、國際醫療的開放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就是目前全國的五十多間公/私立醫療機構,2013年A.營收是130億;第二階段就是接下來要開放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立專營國際醫療的醫療機構,放寬投資設立社團法人醫院的限制,以重症醫療、高階健檢、醫學美容為主力,政府聲稱的目標如下:

  • 符合國際趨勢,輸出我國優秀的醫療品質,賺取外國人的消費。
  • 鑒於目前醫師人力外流嚴重,要替台灣留住人才。

二、但我們認為現有的國際醫療是否已經對國人健康權益造成衝擊,本身就需要評估;新加上的自由經濟示範區透過以下方式促進形成新的醫療財團利益連帶,讓既有的醫療問題更難解決。

  • 政府出資大打國際醫療廣告,並且在國外設立多處病人轉介中心,竭盡一切心力替國內投資的財團做生意。
  • 原本國內的醫院經營至少受制於《醫療法》而有所節制,但自經區內關於投資的限制會比區外更加寬鬆,以後資本要入主醫院經營,變得更加容易,資方更有可能主導往營利的方向進行。
  • 自經區條例裡面大量的「空白授權」,亦即「由主管機關訂定辦法」這樣的字眼,其實是黑箱的陰謀,未來只要透過行政命令就可以更動許多規定。

三、既有的醫療問題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

  • 醫護人員勞動條件惡化問題。
  • 財團醫院營利化,傷害醫療公共性。
  • 健保決策黑箱,缺乏民間與醫護界基層的監督機制。
  • 醫療服務商品化,民眾必須付出越來越多的自費金額來購買醫療商品,造成病人的階層化越來越嚴重。

四、國際醫療的開放一定會造成醫師人力更加緊迫,也讓民眾的就醫權益受損,因為:

  • 雖然衛福部說區內的醫療院所不使用健保,但根據現行法規,醫師僅能以支援、會診和應邀出診的方式進入專區執業,不能單獨受聘於專區,聲望高的名醫受吸引進入執業,便擠壓到其執行一般醫療業務的時間,也讓其他的醫護工作份量相形增大。
  • 加上「前店後廠」的實施,以及開放各縣市爭取設立自由經濟示範區,未來全島都會成為「自由經濟島」,終有一天沒有區內區外之分,醫療資源集中在高自費的商業項目,基本的醫療照護品質越來越糟。

五、反自經區,是想阻止醫師賺更多錢嗎?反醫療商品化,是要醫生都做慈善嗎?

  • 無限期支持醫生待遇必須獲得改善,真正應該要受譴責的是政策制定與既得利益者。
  • 台灣醫師的待遇惡劣,是受制於法治保障弛廢、健保無能與既有財團體制的剝削,問題應該要從這幾個方向解決,不是以自由經濟示範區來飲鴆止渴。
  • 政府和資方無心針對醫護血汗的問題投入心力資源解決,丟出自由經濟示範區這個餌料來激化勞工的對立,拉高區內區外的薪資不平等。

六、【預期政府跳針】

A. 政府:國際醫療有助於留住本國優秀人力。

打臉:五大皆空、醫療人才外移的原因就是因為政府沒有照顧好國內的勞動環境,今天要把這個當權者的失職轉嫁給全體人民嗎?

B. 政府:國際醫療機構繳交特許費,可以回饋健保。

打臉:

  • (1) 你連醫院的財報都無法要求公開了,怎麼保證以後的社團法人醫院會老老實實告訴你他們賺了多少。
  • (2) 目前都還沒看到主管機關訂定關於特許費的比例和罰則,但可以猜想一定是一個符合投資者心意的數字;如果少賺太多,怎麼會有人想要投資?

C. 政府:國際醫療專區內的病床數有限制,目前設定每個專區限制一家,最大兩百床。不會排擠病人就醫權益。

打臉:

  • 目前關於機構數的限制和床數限制,都不在自經區條例裡面,無法知道日後會不會用行政命令直接修改?
  • 限制區內機構數沒有意義,自費醫療的排擠效應還是會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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