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讓離婚配偶可領一半年金是鼓勵離婚尤美女民法已規定十六年

發佈時間 2018/5/10 01:59:00
最後更新 2020/1/21 08:29:50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激動的澄清離婚配偶可請領一半退休金的立法意義與目的。攝影/薛翰駿

接續昨日挑燈夜戰到深夜十二點,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終於在今(10)日完成軍人年改法案的審查,但多數條文都遭到保留送交協商,最快一個月後可完成三讀。今天審查討論到公、教年改法案已經通過,有關離婚配偶可請求一半退休金的條文時,多位中國國民黨立委都發言反對,表示這樣會鼓勵離婚,婦女團體出身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對此激動表示,這個條文是在保護在婚姻中沒有工作、對家庭貢獻可能被抹煞的配偶,相關的規定民法已經實施16年了,大家竟然還這麼陌生,要求立院同仁不要再以訛傳訛、混淆視聽。

中國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疑,讓離婚配偶可以領一半退休金的條文到底是鼓勵結婚還是離婚?嚴重侵害大家的自主選擇權利,會造成有人專門跟軍人騙婚,「現在社會已經很多宅男很容易被騙」、「這樣會創造專門騙婚的新行業」。

同黨立委黃昭順也點名要退輔會主委及國防部長回答會不會覺得條文不妥當,退輔會主委邱國正表示,他個人覺得不怎麼妥當,國防部長嚴德發則表示,應該回到相關法律規定。召委王定宇則建議,應該請銓敘部上來回答比較適合。

銓敘部法規司司長表示,這個條文當初是立法院在公教人員立法時加進來的,是參考德國的立法,是比較先進的立法。

尤美女在幾位中國國民黨立委發言後表示,她聽到這麼多人亂講,實在必須上來發言以正視聽,規定離婚配偶可以請領一半退休金是來自民法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從2002年就開始實施,已經16年了,大家竟然這麼陌生。

她指出,婚姻關係中常常有一方為了家庭把工作辭掉,為了家庭相夫教子,有些夫妻離婚時唯一的財產只剩退休金,在德國、日本都把退休金算作婚姻財產,我們現在為什麼要規定,是因為婚姻剩餘財產分配的內容倒底包括什麼、包不包含退休金民法沒有明定,實務上有法官判決包含退休金,但是一直沒有明文,所以才利用年改法案特別規定進去。

尤美女也解釋,有委員質疑如果有兩段婚姻怎麼辦,條文是依照婚姻存續期間來計算,你有三段婚姻,就依照退撫年資的婚銀存續時間比例來計算,跟一般的婚姻財產計算取得時間一樣。離婚時雙方就要協議好怎麼分配,如果協議不成,一定是到法院去請求。她必須要在這裡把這個法條的精神講清楚,不要再讓大家亂講。

中國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聽了銓敘部及尤美女的解釋後仍反對,她表示,德國跟日本有這樣得立法,但是「國情不一樣」,「臺灣沒有退休金的配偶不一定、通常也不是經濟的弱勢」,這雖然是一個先進的立法,「但我必須說,臺灣目前不配先進兩個字」。

同黨立委費鴻泰也表示,我們不去談法,我們純粹從人性來看,有一個高中女老師跟他陳情,他的先生經商,跟小三鬼混在一起,她們就離婚,她來跟我抱怨為什麼退休金還要分給對不起她的先生,八百壯士也跟他抱怨你們立法院怎麼立這種法。他也強調,百分九十九的女生都很好,男生裡面也有交小三的,「我們立委就有」。

嚴德發則再解釋,這個法條是銓敘部放進來的,國防部尊重銓敘部的意見。相關條文最後也由主席王定宇裁示保留,交由院會黨團協商。

今天的會議在下午四點十八結束,中國國民黨在處理到最後一條時,重申反對年改,表示不願意為年改案背書,就集體退席抗議離開。民進黨團則在主席宣示審查完竣後,提出覆議,並點名表決否決覆議,確保本修正案一個月後就可以進行表決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