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去年底以每週40工時修改後已全面落實週休二日、統一全國假日為由,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並於今年開始生效,此政策遭勞工團體強烈批評,立法院在壓力下也將勞動部送交備查的行政命令改為審查。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淑芬表示,今天已確認勞動部的說法與程序,最快在下下週就會排案審查勞動部砍假的行政命令。
民進黨立委鍾孔炤指出,每週40工時的修法只針對工時的部分修改,卻沒有跟著清楚規定週休二日,導致規範產生漏洞,許多雇主採取將每日工時減少的方式來滿足「勞工每天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規定,一個禮拜仍要勞工工作六日,勞動部卻說已經全面週休二日,還以此把七天國定假日砍掉,是把「工時」跟「工作日」混為一談。
他以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應該於一週內函釋要求雇主,與勞工訂定的契約應該從優適用,不能因為法令變更就片面降低勞工的勞動條件,不得減少原本19天的假日,並盡速提出真正落實週休二日的配套。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也批評,過去在國定假日上班,雇主必須給予兩倍工資,在勞動部的行政命令生效之後,相同工時之下勞工能領取的加班費減少。她與林淑芬都提案要求勞動部撤回已發布的行政命令。
勞動部長陳雄文則表示,當初要改40工時資方反彈很大,不砍掉七天國定假日,資方說連要降到每週40小時都很困難,修法真正落實週休二日是勞動部下一個階段努力的目標。但此說法顯然和勞動部當初說已全面落實週休二日才砍七天國定假日的解釋矛盾。
面對多位立委提案要求撤回砍假的行政命令修正,陳雄文則回應目前該案已經改在立法院由備查改為審查,他沒有權力直接撤銷,請立法院依照相關的程序辦理撤銷。
除了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的問題,勞動部日前以函釋表達「哺乳期間的女性勞工若自願,可以在夜間工作」,也遭批評以「函釋」扭曲「法律」。目前勞基法規定,懷孕、哺乳期間的女性勞工不得在晚上十點到隔天六點工作,若雇主違反將裁罰9到45萬。
鍾孔炤質疑,面對資方,勞工都是弱勢,雖然講是自願,但若雇主拿出相關的同意書要勞工簽署,勞工多會簽署。這條法律的目的在保障懷孕及產後的女性勞工健康,勞動部的函釋不但違背勞基法對母性保護的意旨,更是「對立法權的挑釁」。
陳雄文解釋,會發出這樣的函釋,是因為接到很多女工陳情,希望可以在夜間工作增加收入以維持生活。但林淑芬痛批是「胡說八道」,勞動部要思考的是如何使女性勞工在合法不用深夜上班的狀況下薪水也夠用才對,怎麼會這樣本末倒置,公然違法。林淑芬及鍾孔炤兩人都以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撤回違法的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