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法案在今(14)日進行本會期首次、也是最後一次的法案逐條政黨協商,不過卻沒有外界預期的激烈攻防,因為,替反同團體提案的中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才討論到第一條立法目的,就痛批政院版准用《民法》是「掛羊頭賣狗肉」,並表明沒有協商意願「每條都要保留」,隨後離開;另外,替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家族所屬、基督教背景「信望愛基金會」提案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也沒有出席協商。在一開始就註定協商無共識下,會議下午就結束,全數版本幾乎原封不動,將直接送交本週五院會進行表決大戰。
目前同婚專法有三版本:分別是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中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和沈智慧版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民主進步黨立委林岱樺版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三案。賴版由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委託提出,林版則由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家族所屬的基督教背景之信望愛基金會委託。
雖然賴士葆早早就表明每條都要保留、會再提出自己的修正動議。他在離開前仍強調,「按照政院版,變成立法院是司法院細漢的」、政府「公投結果又不理,只理 748(釋字)」。共同提案的沈智慧也繼續用上次黨團協商的論點,認為大法官釋憲是在公投前,已經被公投「推翻」、不能展現新民意,甚至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形容等同《憲法》的釋憲與等同「法律」的公投結果位階大小問題,並大罵是「開民主倒車」。
這引起在場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不滿,紛紛表示釋憲與公投結果的位階高低,在上次協商早已說明清楚。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也再度解釋,兩年前討論同婚時有專法版、有《民法》版,現在只有「專法」,就是因為遵守公投結果。因為公投就是說要專法保障婚姻自由,不管主文或理由書都有說不排除用《民法》其他形式保障釋字 748 所說的婚姻自由。他要求:「不要再用錯誤資訊撕裂社會!」
雖然賴士葆早已離席、另一版本的提案人林岱樺也不在場,其餘立委仍就將三版本逐條討論過一輪。其中,針對是否稱「婚姻」、是否與他方血親建立姻親關係、收養問題有較多的意見交換。
針對名稱部分,政院版直接稱「同性婚姻」、賴版稱「同性家屬」、林版稱「同性結合」。賴、林版讓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直呼「毋通!」她說,賴版的同性家屬,可能不是配偶,而是兄弟、母女,社會都反對亂倫,要直接訂清楚是「配偶」比較適當。
林昶佐表示支持政院版,並質疑賴、林版名稱:「是要幫人民解決問題,還是製造更多問題?」他呼籲,如果在名稱上不直接彰顯釋憲所保障的「婚姻自由」,那 5 月 24 日後是否有同志可以訴求這不是釋憲保障的,要求直接用《民法》結婚?還是異性也要去釋憲要求用規範較少的「伴侶」制度結合?
在姻親部分,政院版第五條立法說明中指出,同婚雙方並未與其血親建立姻親關係。這讓朝野立委質疑用意為何?法務部長陳明堂解釋,這次修法沒辦法包山包海,姻親關係不屬於釋憲包含的「婚姻章」,牽涉到第三人的姻親問題可能要等通過後再陸續來處理。
此外,林岱樺版的「拆散婚姻條款」又稱「防偽條款」,建議三等親內如:當事人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叔叔、姑姑等人可以拆散同性家庭。該條引起在場立委一致反對,尤美女批評,婚姻是否詐欺都有相關法律規範,這條等於讓全民都可以去盯同性結婚,「這是違反人權,這真的不要通過!」在無異議下,蘇嘉全宣布該條「建議不予採納」。
而在收養部分,政院版目前只開放收養一方親生子女的「繼親收養」,這讓中國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質疑,這根本假設兩個人結婚後前已經有婚姻或有了小孩,排除掉結婚後想要扶養下一代的可能性,這是重大缺失,不合常理也不合乎現況。
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則贊同林版用監護制度,認為可以給小孩更完整的保障。不過引來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質疑監護跟親權不一樣,20 歲成年後就彼此就沒有關係。尤美女則主張拿掉「親生」字眼,改成「收養他方子女」即可,她主張孩子無辜,只要有孩子出生都要保障他們的權利,畢竟我們是有簽兒童公約的國家。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回應,收養不在釋憲範圍內, 因為不屬於「婚姻章」。本來也沒有要開放繼親收養,只是考量原有的親生子女問題才納入。他說,收養會衍伸到後續繼承問題,影響到第三人,蠻複雜的。所以先開放小範圍,但後續還有很多待處理,不是這麼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