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假有望救回勞動部砍假命令最快6月8日失效

發佈時間 2016/3/27 16:00:00
最後更新 2020/1/20 06:40:54

(長期投入工運的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前理事長毛振飛今日也受邀到立院備詢,他多次上台說明時都以實例指出,勞動部扭曲工會團體意見為刪除國定假日政策背書、片面認定勞工已經實施週休二日等問題。薛翰駿/攝影)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28)日審查勞動部去年發布、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案,認為牴觸法律,決議不予備查,並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提報院會處理。《沃草》會後訪問社福衛環的召委、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她和議事人員確認後表示,此案最快能在4月8日排入院會並做出決議。勞動部去年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的施行細則修正,最快在今年6月8日就會失效。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院會決議通知行政機關更正或是廢止行政命令後,行政機關即使不作為,行政命令之修正也會在兩個月後失效,換言之,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案,若在下週五也遭到院會決議通過,勞動部便必須更正或廢止,既使新舊政府的勞動部長不主動處理,在兩個月後的6月8日修正案也會失效。

林淑芬在審議前說明,勞動部去年發布勞基法施行細則的修正,送院會備查時民進黨黨團提案將此案改為審查,並於今年1月5日交付社福衛環委員會,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委員會逾期三個月未審查的話會視為已通過審查,在期限內排審此案是她責無旁貸的責任。

上週針對此案和勞動部長陳雄文激烈交鋒的民進黨立委鍾孔炤今日依舊尖銳質詢,他認為勞動部修改施行細則違背了母法《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紀念日均應放假」的規定,更逾越了紀念日及節日主管機關內政部的權責。

陳雄文則回應,勞動部確實是照內政部訂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來訂定勞工的國定假日,而該辦法中早就已經沒有「蔣公誕辰紀念日、「光復節」、「元旦隔日」,前兩個節日很多人不認同,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把它們刪掉了,這三天都已經不是紀念日,還要放假是要他做違法的事。

但鍾孔炤指出,內政部訂的實施辦法紀念日總共有十二天,甚至包含了佛陀誕辰紀念日,勞動部只選了其中三天來放假,陳雄文若要以實施辦法沒有為由來刪除原本的國定假日,這十二天紀念日應該按照勞基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全部放假。

林淑芬今天也邀請長期投入工運的前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代表勞工備詢,毛振飛接受多位立委邀請上台時都強調,修正細則前勞動部邀請的工會團體根本都不同意刪除國定假日,明明提出了他們贊同縮短工時,但不贊成刪除國定假日的意見,勞動部卻都不採納。所謂的座談會根本不是溝通,只是宣導勞動部既定的政策。很多人都很氣憤陳雄文扭曲他們的意思來為政策背書,他甚至可以具名的講,曾參加座談的桃園縣總工會理事長還直接打電話痛罵陳雄文。

毛振飛也強調,40工時和週休二日根本是兩回事。臺灣的工人現在仍然沒有週休二日,他感慨部長「實在太外行了」,工人一年扣掉法定七休一的五十二天休假,一年其它三百多天其實都要工作,國定假日的規定是保障這幾天能算兩倍工資。勞動部刪減七天國定假日後,對領基本工資兩萬零八元的勞工來說,一年就少了近四千七百塊。 他表示,他今天聽了部長的回答,覺得部長實在太傲慢,工人聽了會非常憤恨,「我們不會質詢,我們只會到勞動部繼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