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黃國昌還有哪些藍白立委也曾不小心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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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6/1/21 10:07:38
最後更新2026/1/21 11:09:15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週一(1/21)針對軍購預算舉辦秘密會議。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卻將機密文件攜出,遭國防部追回。面對明顯的錯誤,黃國昌並未道歉,反而以「不到 30 秒」、「不是什麼機密」,甚至怪罪議事人員未回收,強勢回應質疑。

根據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調事後閱監視器,發現黃國昌攜出機密文件可不止 30 秒,而是長達 75 秒,期間不在監視器拍攝範圍內的時間長達 42 秒。她也強調,這時間已足夠讓黃國昌翻拍。

黃國昌輕易將機密會議文件攜出,也讓立法院寬鬆的保密規範備受質疑。其實《立法院秘密會議注意事項》已超過 25 年未修,早就無法面對日新月異的滲透科技與手法。即使 2024 年民進黨曾提出相關修法,也遭藍白以優勢人數擱置至今。

黃國昌(左起)、葉元之、陳以信都曾捲入洩密風波(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機密會議是什麼?

在立法院所召開的委員會中,若涉及有機敏議題的質詢,通常會以「秘密會議」舉行,並不對外公開,不會直播,記者也無法採訪。外交國防委員會負責因負責機敏資訊較多的國安局、國防部等部會,該委員會較常舉辦秘密會議。

擔任過召委的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曾解釋過秘密會議的進行流程。

在會議前一天,要請相關單位來做掃瞄,確認場內沒有竊聽器,也將相關文件保密彌封。當天議事人員打開後再檢查一次,並由召委宣示進行機密專報,請沒有機密等級的人員離場,還要檢查媒體的麥克風、錄音筆是否留著。

清場後,保防人員會開始發保密切結書請與會立委簽名。接下來不管拿文件、詢問問題、翻閱文件,甚至連翻閱的頁數都會註記清楚。

禁止攜出機密文件卻沒罰則

立法院秘密會議的保密規範,隨著黃國昌攜出機密文件的風波備受質疑(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指出,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50、52 條指出,將秘密會議的紀錄宣洩給外人,立委要送紀律委員會、非立委送公務人員懲處。但黃國昌主張僅攜出文件,依據議事規則 48 條,規定秘密會議文件不得攜出,卻沒有連結罰則。

鍾佳濱呼籲,立法院應盡快處理議事規則 48 條對於攜出秘密文件的罰則,不然就是縱容這些聲稱「不小心」的慣犯,繼續糟蹋國防機密。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也強調,攸關洩密的不論是《國家機密保護法》32、33 條或《刑法》132 條,就算是「過失」、「非故意」,只要國家機密暴露在外洩風險中就有屬於犯罪。像是 2019 年一名上校將火箭機密放在 ubike 車籃內,事後就遭到檢察官偵辦,最後以緩起訴處分。

防洩密條款,被藍白丟包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指出,機密會議裡面有很多機密事項,不管故意或不小心都會構成洩漏秘密罪。不過前提是要有洩漏對象,在還沒有完成洩漏動作前,「預防」最重要。例如,有哪些東西不能帶進去會議室?

沈伯洋認為,現行規範只有要求手機不能帶,嚴重不足。要是用紙筆抄下攜出,這樣可以嗎?他指出,現在國防外交委員會的機密會議變多,所以他在一上任、2024 年就針對這個修法,甚至連「助聽器」都要先經過主席確認無虞才放行。

尤其當時黃國昌質詢也越來越大聲,草案還把「朗誦」寫進預防措施中,以免立委用自己的高分貝讓外面的人得以抄寫機密內容。

沈伯洋感嘆,這個真正的「國會改革」法案,針對資安和機密會議等規範做了全盤修正,藍白卻不肯審,直接以「停止討論」的方式丟包在委員會。

黃國昌將機密文件攜出,還輕蔑表示內容根本不算機密(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公督盟:立法院應速修過時的保密規則

民團「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指出,立法委員自應以最高標準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範,若連最基本的保密程序都無法被確實遵守,國會又如何要求行政機關承擔國安責任、落實有效監督?

公督盟指出,本次事件凸顯現行機密會議在動線控管、文件回收及人員管制上仍存制度性風險。對照德國國會可以針對違規行為罰鍰,英、美國國會有倫理委員會進行主動調查,目前台灣立法院對於有違反保密義務的相關人員處置,相當雞肋。

公督盟呼籲,應參考國際案例,修法賦予紀律委員會主動調查權,若涉及國安法規的洩密行為,更應主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絕不寬貸。

公督盟指出,《立法院秘密會議注意事項》最後一次修正已經是 2000 年,距今超過 25 年未曾與時俱進,早已無法應對現代科技與國安威脅。

公督盟強調,雖然外交國防委員會曾訂出內規,但其他委員會同樣會接觸機敏資料,呼籲立法院應針對秘密會議相關法規進行通盤檢討,確保秘密會議之內容不對外洩漏、落實議事自律。

藍白「不小心」洩密非第一次?

陳以信曾在質詢台上將機密報告翻開(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黃國昌把機密文件攜出,這不是藍白立委第一次陷入洩密風波。立法院機密會議的保密規範,也多次隨著藍白立委的洩密疑雲,引起討論。

去(2025)年的總預算之亂時,中國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在機密會議期間仍將直播開著長達 4 分鐘多,經副院長、主席江啟臣詢問在場立委是否攜帶手機,才把直播關掉。

葉元之事後辯稱,自己沒有領機密資料、不知道提案內容,也不知道在審什麼,甚至爆料這樣子的立委不只自己一人。不但意外透露立委們不知道表決內容,就能隨便按表決器的荒唐行徑,也凸顯保密規範的漏洞。

而 2023 年,上一屆的中國國民黨立委、原本大動作要角逐今年台南市長但未果的陳以信,也曾為了質疑機密報告的保密措施不足,公開拿出機密報告翻閱,讓機密在現場媒體及直播鏡頭前一覽無遺。當時國安局長蔡明彥苦笑表示:「不建議委員做這樣的動作。」

陳以信事後僅表示:「翻開只是舉例給國安局,提醒以後不該大意。」對於自己這樣做反而才是洩密的質疑,並未多做回應。

防洩密只有「馬文君條款」夠嗎?

講到洩密案,不得不提到中國國民黨立委馬文君。

2023 年台灣首艘國造潛艦「海鯤號」下水,前參謀總長黃曙光上將,及前海軍顧問郭璽揭露馬文君阻撓潛艦國造,更爆出國防機密會議中有註記「馬文君委員拒簽(保密協議)」的文件。

當時負責的召委王定宇就指出,當他準備宣讀議程時,潛艦小組人員來詢問,有一位委員沒簽保密協議該怎麼處理?他表示,其實根據《立委職權行使法》並沒有說沒有簽就不能開會,所以要求註明哪位委員拒簽列入會議紀錄,不讓大家一起揹黑鍋。

王定宇說,潛艦相關的 4 次秘密專報,馬文君就那次沒簽保密切結書。至於後續因海軍發現有立委不簽之後,把簽到簿直接設計成保密切結書,等於要簽切結書才能簽到,為了這件事情量身定做。

王定宇也回憶,某次秘密會議,有個海軍少將站起來要馬文君不要再講電話。其他立委也不分藍綠附和說:「莫(mài)啦!這樣不好!」她拿著「二哥大」(意即 PHS 手機,僅供立法院內線使用)進來,也令他印象深刻。

立法院通過「馬文君條款」,稍微補強秘密會議的防範措施(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由於當時馬文君涉嫌洩密的疑雲越演越烈,時任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也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加強秘密會議的保密措施,也被稱為「馬文君條款」:

  1. 禁止攜入行動電話、攝(錄)影設備及通信電子器材(含電子手錶、手環、立院二哥大)
  2. 相關設備或器材應置於場外置物櫃存放,且不得抄錄機密內容並攜出場外
  3. 所有與會人員均應接受立法院駐衛警人員以電子探測等設備檢查
  4. 所有與會人員均應簽具保密切結書

不過,涉嫌洩漏潛艦國造機密的馬文君,仍在下會期進入國防委員會,甚至在民眾黨支持下擔任召委。她更曾排案國防部報告「潛艦國造進度」並召開秘密會議,毫無利益迴避。

馬文君還在會後調侃,秘密會議簽切結、禁帶手機「做了很多樣子」,但報告毫無機密可言。

藍白立委不論是「不小心」或刻意洩露國防機密,甚至阻擋修改相關規定的漏洞,已經成為台灣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