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依法請祭典假遭雇主刁難參加證明 民進黨立委批放清明節需要證明嗎

發佈時間 2022/10/19 10:17:07
最後更新 2022/10/19 13:49:00

【沃草】記者朱乃瑩報導

臺灣各原住民族都有自己的祭典,且可依法放假一日,也就是「歲時祭儀假」。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卻指出,這項政策雖然立意良善,但民意代表常常接到原住民抱怨,很多公司不熟悉或故意刁難,不是不給假,就是要求提出「參與活動證明」。他痛批,「我們在清明節放假,哪需要提出參與什麼民俗活動的證明?本來就可以選擇在家好好休息!」要求原民會應提供救濟管道。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會透過現有就業服務員來處理,提供聯絡電話讓民眾申訴。

左起: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圖片來源: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

左起: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圖片來源: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9)日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與相關單位,進行「蔡總統原住民族政策: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促使各機關學校增加職務型態及提高進用比例、設置原住民族互助銀行及信託基金系統」專題報告。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指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可放假一天,只要具備原住民身份,可以從本人、父母或配偶族別,在原民會公告的各族歲時祭儀期間,擇一天放假。他表示,這個做法立意良善,但民意代表常常接到民眾抱怨,有公司不熟悉或故意刁難,不是不給假,就是要求提出「參與活動證明」,他痛批「我們在清明節放假,哪需要提出參與什麼民俗活動的證明?本來就可以選擇在家好好休息,這是自由選擇的權利!」

莊瑞雄強調,歲時祭儀假是國定假日,遇到雇主不讓勞工放假,除了向地方勞工局申訴,原民會也應該給予更多救濟方式,也應該統計相關案件數量,才能掌握政策成效。夷將說,會透過現有的各地就業服務員來處理,提供一個聯絡電話讓民眾申訴,未來也應該定期向勞工單位收集申訴案件。

莊瑞雄進一步指出,每年下半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總)都會公布隔年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民眾也會去看「明年連假有幾天」、「怎麼排假最有 C/P 值」,建議原民會與人總協調,在辦公日曆表上加註各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期間。夷將表示非常認同,指出原民會自己有做行事曆發給相關機關,但範圍還是有局限,如果跟人總共同宣導,效果會更好。

民進黨原住民族立委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資料照,攝影/朱乃瑩)

民進黨原住民族立委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資料照,攝影/朱乃瑩)

民進黨原住民族立委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說明,大法官釋字第 810 號(2021.10.8)是因為現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依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應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員工,未符合就要繳納「代金」,而有廠商(中國人壽)不滿代金比得標金額還要高,因此聲請釋憲,解釋文認為收取代金合憲,但限制財產權的部分不合憲,不應該為考慮不同情形,畫一規範,便要求主管機關在 2 年內提出修法。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回答,現在有在跟各機關進行意見交換,也持續跟民間業者討論。

伍麗華表示,本案有 4 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企業在投標時,就應該清楚《政府採購法》規定,廠商不遵守規定導致被罰鍰(繳納代金),因此就要釋憲、修法,可能會侵犯原住民工作權,也可能會導致企業不認為需要遵守「進用 1% 原住民員工」的規定。他強調,民法、刑法都講得很清楚,「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就是過失,還是要罰。」

伍麗華說,離修法期限還有一年,希望原民會不要偏離本法精神,「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不是要企業繳代金,而是希望企業進用原住民!」夷將則說,這跟他個人的想法完全一致,整個方案會朝這個方向來做。

伍麗華接著說,今(2021)年截至 8 月底,代金收入是1.35億,有 99.85% 來自私部門,表示公部門都能遵照法令要求,但對私部門來說,繳代金好像比(進用原住民)容易,原民會有沒有研究過相關原因?夷將指出,法令配套有問題,現在是得標廠商才會有代金的問題,一般企業則不用,就不會(積極進用原住民),未來配套是平時也要鼓勵企業進用,例如評選廠商時,平時有進用就可以有更高配分,而非得標以後發現不足額,還要繳代金。

伍麗華說,現在對於超額進用的企業會給予鼓勵,但依照《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獎勵是原民會表揚、給予獎座、獎牌、獎狀,這有誘因嗎?他強調,許多原住民大老闆自己就進用許多原住民員工,反映希望可以發獎金、實質獎勵。夷將表示可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