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完成審查亞泥新城潤泰蘭崁等 8 大礦場需補做環境評估

發佈時間 2022/12/15 10:48:35
最後更新 2022/12/15 10:54:32

【沃草】記者朱乃瑩報導

《礦業法》修法第三度在立法院闖關,經濟委員會今(15)日完成審查,多數條文按院版通過,但爭議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若朝野協商無結論,可能會直接在院會表決。若修法順利通過,包括亞泥新城山礦場、潤泰水泥宜蘭蘭崁山礦場、理新、鴻泰、大發、富賈、大同、林 O 煜(個人)等 8 個大型礦場均需補做一次環評,還有 79 個礦場要取得當地原住民部落的諮商同意。

長期推動《礦業法》修法的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今日會前發文指出希望礦業法儘速通過,並讚許賴瑞隆「可能是歷任召委中,特別用心用力推進礦業法的委員。」(資料照:賴瑞隆 12 月 7 日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攝影/朱乃瑩)

長期推動《礦業法》修法的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今日會前發文指出希望礦業法儘速通過,並讚許賴瑞隆「可能是歷任召委中,特別用心用力推進礦業法的委員。」(資料照:賴瑞隆 12 月 7 日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攝影/朱乃瑩)

會前,長期推動修法的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發文表示,「(修法)需要在理想法條和修法時效中權衡和拔河」,由於未來政治機會難以預測,希望先把握這次機會完成三讀,個別法條盡可能達到目標或建立行政配套。李根政並嘉許現任民進黨籍經濟委員會召委賴瑞隆,「可能是歷任召委中,特別用心用力推進礦業法的委員。」

綜合兩天的審查,昨(14)日在全文 87 條中僅審查完畢 35 條,爭議條文均保留,今日民進黨蘇治芬便強調希望聚焦,暗指昨日同黨立委林淑芬執著於「探礦權准駁處分無期限」(第 14 條)讓討論失焦。今日一開會,先由行政機關各條文爭點,僅針對有爭議條文討論。會議於 11 時 22 分左右完成審查,宣告礦業法往前邁出一步。

此次修法與現行機制相較,行政院版除了要求新設礦場都需環評,針對既有礦場,也增加了「面積 2 公頃、產量 5 萬公噸以上大礦場」未做過環評的都要補辦環評,以目前全台 139 個礦場中,共有 8 個大礦場需要進行完整「環境影響評估」(環評),31 個小礦場需要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環差,標準與成本比環評低)。此點雖實現了蔡英文從第一任期以來的承諾,但問題在於,政院版修正草案只要求一次性補辦環評,卻無確切機制監督後續的環境影響。

委員會審查現場,持麥克風者為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攝影/朱乃瑩)

委員會審查現場,持麥克風者為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攝影/朱乃瑩)

據了解,原先符合新法環評標準的礦區共有 10 處,其中 2 處在今年因補件未過,被廢止礦權,目前共有理新、鴻泰、亞泥、大發、富賈、潤泰、大同、林 O 煜(個人)等 8 個礦業權者需補做一次性環評。

同樣問題也發生在「原住民諮商同意」。由於全台有 7 成以上礦場座落於原住民地區,依照《原基法》精神,在原住民土地或周邊公有土地上,從事開發、研究等行為,應與當地部落諮商、取得同意、分享利益,但過去由於礦業法並沒有強制規定,常常形同虛設。

政院版草案規定,新設礦場與未曾辦理過原民諮商同意的既有礦場,都需辦理諮商同意,但也有許多立委擔心落入「一次性同意」,剝奪後代子孫參與討論的權利,認為應規定諮商同意效期,要求業者應定期與部落重新討論。但相關條文並未在審查中獲得共識,也被保留出委員會。

委員會審查現場,持麥克風者為國民黨立委孔文吉(攝影/朱乃瑩)

委員會審查現場,持麥克風者為國民黨立委孔文吉(攝影/朱乃瑩)

第三個主要爭議是,新法沿用舊法規定,既有礦權到期前兩年至一年前,可以申請展限,但就算申請期間期滿,只要主管機關沒有准駁,礦權仍視為存續,但主管機關何時必須准駁卻沒有規定,被林淑芬批評為「巧門」,朝野多位立委均提案要求增加主管機關准駁期限。備受爭議的亞泥新城山礦場就是憑著此條文,即使礦權被撤銷,仍可在申請期間繼續挖礦。

行政院版修正案全文 87 條共有 25 條近 1/3 保留,而院版修正案沒有,但民進黨立委、時代力量與民眾黨團各自提出的「檢舉獎金」、罰則等事項也保留送院會協商。

由於礦業法在第 9 屆就曾審查,當時立法院曾有決議,在修法未通過之前,礦權展限的申請暫緩核准,截至今年 5 月行政院提出草案時,共有 72 個礦區申請展限卡關。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指出,這次卡住的爭點,跟第九屆相差無幾,就看召委是否有魄力走完成程序,並讚許賴瑞隆是經濟委員會最想完成礦業法的立委,「沒有他,就沒有今天這一步」,希望本會期能結束委員會程序,下會期力拼三讀。

地球公民基金會曾於去(2021)年 9 月召開記者會,抗議「亞泥違法仍可挖山」,要求行政院儘速修正礦業法。圖右持麥克風者為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攝影/朱乃瑩)

地球公民基金會曾於去(2021)年 9 月召開記者會,抗議「亞泥違法仍可挖山」,要求行政院儘速修正礦業法。圖右持麥克風者為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攝影/朱乃瑩)

黃靖庭也無奈表示,礦務局始終無法說清楚,按照環評書監督礦場有何困難,民間也不知道他們的困難在哪裡。黃靖庭說,相較於(主管開發的)礦務局,社會對環保署較有信任感,希望未來礦務局協同環保署一起做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