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下屬女兒逼鹿窟村民認養自己私生子歷史學者陳翠蓮揭共產黨70年前在臺惡行

發佈時間 2022/6/15 10:23:09
最後更新 2022/6/15 10:27:44

【沃草】記者朱乃瑩報導

70 年前發生在今天新北市石碇區的鹿窟事件,一群中國共產黨在台地下組織成員,為躲避中國國民黨政權的追剿,躲到鹿窟山區,釀成白色恐怖早期最大規模的政治案件。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引述新出土的政治檔案,探討國共(國民黨、共產黨)鬥爭下的人性扭曲。陳翠蓮說,當時部分鹿窟村民確實接受社會主義理想,但鹿窟基地的共產黨員為求生存,用血腥手段控制其他村民不能洩露他們的行蹤,領導人陳本江則利用權勢,與相差 20 歲的村長之女發展關係,甚至在生下孩子後,要求下級幹部林三合聲稱是林自己的私生子,並「帶回去請你爸媽養」。陳翠蓮也強調,陳本江並非個案,如「山地工作委員會」領導人簡吉,也在逃亡過程中,藉機侵犯收留他的下級幹部之女,造成其一生痛苦。

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攝影/朱乃瑩)

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攝影/朱乃瑩)

國家人權博物館在剛結束的臺北國際書展策劃「讓光折射:閱讀地景的暗角」系列活動,並於 4 日邀請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作家朱宥勳對談「文學與歷史中的鹿窟事件」。鹿窟事件是 1950 年代最大規模政治案件,當時在臺的中國共產黨組織(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簡稱「省工委」)已陸續被破獲,部分黨員逃到鹿窟山區建立基地,情治機關、軍警系統在 1952 年 12 月動員上萬人封山,抓捕共產黨員與數百名村民。根據監察院 2017 年調查,保密局共逮捕、訊問 896 人,最後 93 人被判有罪,其中 28 人為死刑,之後因不當審判造成的國家補償與冤獄賠償,耗費公帑超過 3.9 億元,其中更有刑求等侵害人權行為,為此提案糾正國防部。

陳翠蓮說明,過去對鹿窟事件有兩種對立的主流觀點,一種來自當時帶隊的國防部保密局偵防組長谷正文,在回憶錄中提及「破案」經過,強調鹿窟事件就是不折不扣的「匪諜案」;而解嚴後,已故學者張炎憲大量訪問經歷事件的農民、礦工,指出村民基於同情,收容了逃到山上的共產黨員,在中國國民黨政權的刑求逼供下,多數村民都被捲入、羅織罪名形成大規模政治冤案。

國家人權博物館在 2015 年出版三冊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口述《獄外之囚》,以及國史館在 2020 年 12 月時,將情治機關解密檔案匯集成五冊《鹿窟事件史料彙編》,都讓學界得以更深入探究鹿窟事件的樣貌。

陳翠蓮分析,從 1947 年發生二二八事件後,臺灣社會對統治者無比痛恨,因而寄望於另一種政治上的可能。根據鹿窟村長陳啟旺的女兒陳政子口述,包括父親陳啟旺與兄長陳其田在內,部分村民確實接受社會主義理想,換言之,鹿窟事件並非全然的「冤錯假案」,過去兩種觀點都並非全然事實。

「血腥控制村民、利用權勢發展關係」 陳翠蓮:共產理想下是扭曲的人性

陳翠蓮說,早期研究會對共產黨帶有美化色彩,相信這些地下黨員,都具有高潔人格與理想,但實際上,他們也會面臨環境與人性的考驗,尤其在嚴酷的環境下,必須使盡手段生存,這些都可以在檔案看到。

在大抓捕與自首潮中,陳本江、陳通和兄弟逃亡到鹿窟山區,又因為山區生活貧瘠,基於經濟與物質需求,陸續向玉桂嶺、瑞芳、海山等地發展,但只有瑞芳的「曉」基地相對成功,開墾出一甲田地來種植糧食。

共產黨組織有嚴明的階級關係,領導體系分為上級(陳本江化名劉上級、陳通和化名楊上級)、幹部與指導員、聯絡員等三級,再來才是無幹部身份的群眾。

「共產黨員並不都是理想性格,也有人性陰暗,有些革命志士只把女性當成消費品!」上級除了享有特權,也會利用權勢發展扭曲的關係,年近 40 的陳本江,便向 20 歲的村長之女陳銀伸手,甚至在陳銀生下孩子後,要求下級幹部林三合謊稱是自己在外的私生子,並「帶回去請你爸媽養。」

陳銀在陳本江被捕後才得知其本名(陳大川),自認受騙,也體認到這段關係的扭曲之處。陳本江之後並未告知陳銀就另組家庭,陳銀則帶著子女獨自回到家鄉。陳本江並非個案,如「山地工作委員會」領導人簡吉,也在逃亡過程中,藉機侵犯收留他的下級幹部之女,造成其一生痛苦。

除了利用權勢發展關係,陳翠蓮也揭露共產黨員如何以血腥、殘酷方式控制村民,以免洩露消息。

「他們會用宣誓的方式把所有村民綁在一起:你已經加入組織,如果洩露出去,我們就算抓不到你,也會讓你的家人付出代價。」陳翠蓮指出,有一部分村民認同共產主義理想,而共黨成員進一步透過「血親連坐」的威脅,讓其他缺乏信念的村民也深受控制。暴力並非空口威脅,而是真實存在。後來「自新」的年輕幹部張棟柱說,1952 年 5 月,組織認為村中有「疑叛」,便由幾名幹部聯手將人打死、吊起來,8 月又發生一次。

國家人權博物館上週六(4 日)邀請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作家朱宥勳對談「文學與歷史中的鹿窟事件」。(攝影/朱乃瑩)

國家人權博物館上週六(4 日)邀請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作家朱宥勳對談「文學與歷史中的鹿窟事件」。(攝影/朱乃瑩)

以民主自治號召 臺灣青年「被抓後才知自己是共產黨」

省工委武裝部長張志忠、書記蔡孝乾等人,在 1946 年 4 月開始陸續從中國進入臺灣發展組織,但由於蔡孝乾與日治時期的「臺灣共產黨」領導人謝雪紅關係不佳,早期發展並不順利。隔年發生二二八事件時,省工委反應不及,也沒料到臺灣社會對中國國民黨的反抗會來得如此迅猛。

「共產黨知道臺灣社會追求的是民主自治,就給你們要的;利用臺灣社會反對國民黨政府的氣氛(發展組織),又不讓你感到自己倒向共產黨。」

二二八事件隔(1948)年的 5、6 月間,共產黨各系統在香港召開「臺灣工作幹部會議」,檢討在臺灣發展組織的失敗,並總結出「城鄉並重」、「工農為主」的對策,且考量臺灣社會延續日治時代的反共經驗,對共產黨抱持反感,因此決定「不要講成是共產黨」,而是以臺灣人偏好的自由、民主、自治等理念為號召。日後,許多參加這些集團或讀書會的臺灣青年是在被捕後,才知道自己加入的「臺灣民主自治同盟」背後是共產黨。

共產黨組織在臺迅速壯大,至 1949 年時已有 1,300 個正式黨員,但在 1949 年時,因為「基隆工作委員會」的機關刊物《光明報》外洩,情治機關循線抓捕相關成員,以嚴酷刑求搭配「自新」的誘惑,使共產黨員一一鬆口,由此破獲大量「匪案」,到 1950 年 1 月時,蔡孝乾、洪幼樵、張志忠、陳澤民等四名核心領導幹部也都已被捕

陳翠蓮強調,這四名幹部都選擇「自新」,以交代組織人員來換取個人保全,並在中國國民黨報《中央日報》上聯名發表〈告全省中共黨員書〉,宣告組織解散,並呼籲中共黨員向政府自首、「主動交出一切領導關係」。

「互挖牆腳是國共鬥爭的潛規則,連谷正文都曾是共產黨員!」陳翠蓮指出,「自首自新」的策略,是 1930 年代在中國大陸國共對抗中形成的潛規則,「被抓到,投降就好了!」如果供出己方潛伏人員,不但可保全性命,還可獲得高位。透過這種方式,中國國民黨將許多共黨成員轉化為特務、幹部,中國共產黨亦然。但臺灣的政治文化並非如此,應對方式也截然不同。

討論如何處理 77 名鹿窟村民的簽呈,其中提到「以農民、礦工為最多」(來源:國家檔案網)

討論如何處理 77 名鹿窟村民的簽呈,其中提到「以農民、礦工為最多」(來源:國家檔案網)

底層臺灣人「不願出賣朋友」犧牲、共黨幹部「不做戰爭傻瓜」投降

「國民黨對敵人很寬大,對自己人很嚴苛。」陳翠蓮指出,越是高層的共產黨幹部,手上的情報對統治當局越重要,獲得自首、自新的機會越大,結果常常是外圍成員,或底層掩護他們的臺灣人民受害。

在大逮捕之後,包括陳本江、陳通和在內,許多共黨幹部後來成功「自新」,共有 25 名共產黨幹部轉化為保密局「運用人員」,協助清剿「潛匪」(潛伏匪諜),而國民黨籍的石碇鄉公所總幹事黃伯達,卻因「知匪不報」被判死刑。

陳通和、陳本江兄弟在逃亡一段時間後,先後被捕,前書記蔡孝乾先說動弟弟陳通和,以「保證哥哥安全」為條件,向保密局交代組織關係。至於哥哥陳本江,則是蔡孝乾來勸他「不要做戰爭的傻瓜」,何必殉(共產)黨?他也自承是「貪生怕死之徒」,服刑三年後便獲得自新,還感謝國民黨政權對他「恩同再造」。

對比之下,許多臺灣人基於「不可出賣兄弟」的人情義理,不願牽連他人。鹿窟木工施業在自白書供述,他雖然知道師父、師兄是共產黨員,但良心上不能檢舉他們,這與「不做戰爭傻瓜」的共產黨領導人形成強烈對比。另一位在「燕巢支部案」被捕後自首的黃溫恭,也基於道義沒有供出同志,結果被認定「自首不誠」而遭處死。

對談主持人、白色恐怖不義遺址等地景的研究者張維修補充說,礦工領袖蕭塗基在嚴刑下沒招出任何人,把所有責任都往身上扛,最後被判死刑。而他的後代成長在黨國教育底下,一直認為父親是壞人,深感罪惡,直到近年真相逐漸揭露,才知道父親多麽勇敢。

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攝影/朱乃瑩)

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攝影/朱乃瑩)

註解

  1. 監察院報告完成於 2017 年,而 2022 年立法院通過由促轉會起草的《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將賠償金額上限由過去的 600 萬元,提升至 1200 萬元,因此實際花費金額恐將倍增,將需花費超過 7.8 億元。
  1. 根據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記載,蔡孝乾為書記,陳澤民為副書記兼組織部長,洪幼樵為宣傳部長,張志忠為武裝部長。〈蔡孝乾、陳澤民、洪幼樵、張志忠、許敏蘭等履歷書〉,國家檔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