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委員孫斌當波蘭捷克煩惱不當黨產該還給誰台灣還停在不認帳階段

發佈時間 2019/8/28 09:40:24
最後更新 2019/8/28 10:30:52

適逢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設立三週年,目前已認定 8 個國民黨附隨組織、處分應收歸國有金額高達 688 億,不過目前全數卡在行政法院內,面臨法官對轉型正義理解的挑戰。黨產會專任委員、律師孫斌上週(24日)出席座談,針對他國黨產處理和台灣做比較指出,對比波蘭、捷克因共產瓦解而做轉型正義的國家,因為實施共產制度,他們的問題在於該還給誰或如何利用。但台灣的困難卻更前端,得先證明錢是「不義之財」,因為台灣一直是私有財產制,但威權時期國民黨私下「國庫通黨庫」,導致現在國民黨還能主張:錢是他們靠自己的努力、聰明才智賺來的,不認帳應返還不當黨產,讓轉型正義卡關。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專任委員兼發言人、律師孫斌(攝影/廖昱涵)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專任委員兼發言人、律師孫斌(攝影/廖昱涵)

黨產會上週末舉辦「被共享的經濟:不當黨產在台灣」特展,邀請政大政治系副教授葉浩、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施富盛、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專任委員孫斌、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陳俊宏,針對探討他國黨產處理和台灣的比較,進行專題座談。

台灣不當黨產難題:不認帳、行政法院擱置處分

孫斌指出,波蘭、捷克都是處於共產瓦解的「後共產」模式,由於共產國家要求人民交出財產,讓國家公社統一經營的「黨國不分」模式,所以共產黨解散後,沒有人會再出來主張這些黨產是我的,反而是有財產本身就是件有問題的事情。所以他們面臨一堆錢要怎麼還給人民的困難。

他再進一步比較,由於捷克實施財產集中較全面,導致「還黨產」成為政府迫切的問題。捷克有立專法處理,但因共產實施將近 50 年,要找到原物主很難,當時以「消費券」處理,讓民眾用券認領國營事業股份,是種還財於全民、均分的概念。

展場展出黨產會三年所做出的行政處分(攝影/廖昱涵)

展場展出黨產會三年所做出的行政處分(攝影/廖昱涵)

對比波蘭、捷克的狀況,孫斌無奈指出「他們面臨的問題,我們都還沒有面臨到」,台灣的問題在前端,要證明錢是「不義之財」就是項大工程。他解釋,這純粹是政治制度使然,因為台灣不是共產國家,又是私有財產制,不過當時國民黨私下卻是黨國合一,讓「國庫通黨庫」。所以現在國民黨可以輕易的說:「這些錢是我自己賺來的、靠努力聰明才智賺來的,為何是不義之財?怎麼可以拿走?」

此外,目前黨產會的各種行政處分也都卡在行政法院。

孫斌指出,追討不當黨產大概可以分兩種模式:第一是由行政機關做行政調查,並做出行政處分,命令政黨交出不當黨產,不服氣者可以提行政訴訟;第二種是調查後直接到法院提告,由法官定奪。

「不論哪種模式,法官的心態都是重點」,孫斌表示現在黨產會的行政訴訟都被卡,這在行政機關是很怪的。因為行政法院一向被譏為「敗訴法院」,意即人民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的敗訴率極高,約高達 94 %,但這劇情套在黨產會上卻又完全不一樣。孫斌說,通常律師接到機關的行政訴訟案都會很開心,代表幾乎穩贏,但黨產會卻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孫斌認為,行政法院法官甚至有資深公務員轉任的例子,這些人可能長期服膺威權、習慣成為聽話的人,縱使不一定是所謂「Kmter」,但他某程度長期處在覺得「威權沒什麼」的思考架構下。

他們會覺得民主轉型都 30 年了、「現在好好的幹嘛管?」、「東西不臭你幹嘛硬要翻翻攪攪,讓他臭味飄出來?」曾有法院的裁定寫到:「即使處分被停止執行,也只是實踐轉型正義的時間向後移動」,這忽視「時間是轉型正義的最大敵人」的概念,證據等調查基礎隨著時間推移都將更難取得或證明。婦聯會傳出 170 箱資料遭銷毀的例子更應證此說。

陳俊宏:黨國教育下 台灣人還是習慣當選民而非公民

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陳俊宏也有感而發,他說黨國體制對我們影響還是很深,像「經濟 100 分、政治 0 分」就是非常威權的說法,要你不要談政治,但陳俊宏認為「去政治化就是最政治化」的行為。導致年輕一輩甚至對威權歷史所知甚少,很多學校、家長還認為到國家人權博物館這些地方去認識歷史是不好的。

展場展出婦聯會收取勞軍捐收據。當時廠商於非民生必需品進口貨物辦理結匯時,在沒有法源依據下,每結匯一美元需「自動捐款」部分金額給國家。款項給了婦聯會、軍人之友社或其他國民黨指定團體。攝影/廖昱涵)

展場展出婦聯會收取勞軍捐收據。當時廠商於非民生必需品進口貨物辦理結匯時,在沒有法源依據下,每結匯一美元需「自動捐款」部分金額給國家。款項給了婦聯會、軍人之友社或其他國民黨指定團體。攝影/廖昱涵)

陳俊宏認為,雖然警總消失,但是大家心中的「小警總」還在,沒有因民主化消失。「台灣人還是習慣當選民,不是當公民」,以為每四年投票可以改變政治,幾年後覺得失望、沒用,就政治冷漠不參與,但其實「政治冷漠」才是最大的民主敵人!

孫斌也理解,不可能通過個《黨產條例》,大家就能迅速轉變思想。只能期待將來法官會有足夠資訊,理解到過去黨國或威權的不當,體認到追回不當黨產是民主化的必要過程,而能對黨產會的處分做出適當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