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有影片旺中為水神抗菌液槓上陳時中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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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20/5/15 09:35:29
最後更新 2020/5/15 10:02:19

旺中集團為了「水神抗菌液」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槓上,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旺中集團的「水神抗菌液」在 5 月初因在廣告上宣稱醫療療效,台北市衛生局以廣告不實、違反《藥事法》規定,開罰 66 萬元,旺中集團因此強烈不滿,連日來在旗下媒體版面上透過全版廣告、社論,以及在指揮中心的每日記者會上不斷追打衛福部長陳時中來為「水神」護航、抗議「水神」所受到的處分。但是「水神」挨罰真如旺中集團宣稱的無辜嗎?

早在 4 月 17 日,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協同為「水神」拍攝廣告的藝人蕭敬騰出席記者會,在記者會上蔡衍明大力宣揚自家產品的效果,並在眾目睽睽之下直接喝下「水神抗菌液」,當時引起許多人驚訝和熱議。

在 4 月 29 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和綠黨新竹縣議員余筱菁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大眾,「水神」只拿來清潔環境,不能喝下肚,在記者會上「水神」總經理高雅鈴直呼「你認識水神嗎?你了解水神怎麼做的嗎?」,並且又當場飲用「水神」。

在「水神」5 月初遭到開罰後,旺中集團媒體在 5 月 11 日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例行記者會上針對作為「水神」主成分的「次氯酸水」消毒效用五次提問陳時中,佔用大量記者會時間,並稱陳時中「堅持要罰水神」。在隔天(12 日)更以「請教陳時中」為題刊登全版廣告,強硬提問次氯酸水「可不可以噴手」,旺中媒體也撰寫評論,稱許水神捐贈抗菌液給民間,並認為衛福部「找碴」,也表示有其他消毒用品的成分同樣使用次氯酸水。

陳時中則在 5 月 11 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多次回答次氯酸水是「環境清潔用品」,並表示要使用酒精或是次氯酸水進行環境消毒,他都不反對,並提醒「這兩個東西我都認為不適合拿來喝」。在隔日(5 月 12 日)的例行記者會上,針對「水神」,提出「水神」的廣告文宣、旺中媒體的全版廣告、以及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做出一次完整回覆。

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稱開罰是「中央交辦」,陳時中解釋,衛福部與台北市衛生局之間針對「水神」的公文往來,是對於可能違規的藥物或食品廣吿所進行的例行處理程序,而台北市政府裁定「水神」違背《藥事法》第 69 條,並根據《藥事法》第 91 條進行懲處。

而針對其他獲准使用、含次氯酸成分的產品,陳時中表示,因為「水神」所說的其他產品,有「醫療器材許可證」,並強調「要用在人體、要宣稱有抗菌效果,就必須要有這張許可證」,「水神」不能因為有同樣成分、類似成分,就自認可以比照宣稱有同樣效果,而不經過醫療器材審查程序。

陳時中進一步說明,含次氯酸成份的產品,如果沒有獲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就只可以宣稱「清潔」,但不能夠宣稱「抗菌」。因為要宣稱抗菌,必須要先經過安全測試、效能測試,還有製造商的品質管理,品質要通過驗證,要符合 GMP 的管理。

至於廣告不實的部分,陳時中表示「水神」在官網上宣稱「10 秒有效抗菌、100%」,並在旁寫出各種不同的細菌與病毒名稱,並另外將寫出的病毒與細菌和疾病並明串連,因此判斷廣告宣稱有抗菌效果,違反未經食藥署查驗登記的產品,不能宣稱有抗菌效果的規定。

陳時中總結,針對次氯酸水能不能噴手的提問,他的答案是,如果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就可以,但沒有許可證,衛福部也並沒有禁止,只是不建議;如果是用於環境清潔,就都不反對。他說,「這就是我最後的回應,我不再對這個問題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