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1)日開始審理政黨法,由於有民進黨立委的提案包含處理不當黨產的條文,內政部認為不當黨產不應該和政黨法一起處理。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質詢指出,內政部的理解正確,不當黨產應該專法處理,但他要請問內政部為什麼不提出政院版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被這麼一問啞口無言,只表示「內部沒有討論過。」
李俊俋也質疑,內政部提出的政黨法版本規定,政黨財產在政黨法公布兩年後未售出的話,可以信託收取收益,這不就是要合法化不當黨產嗎?陳純敬則解釋,草案的意旨是政黨合法的事業在公布後可能出售不順,不希望這些政黨繼續經營這些事業,才規定可以信託,信託的財產也要是合法正當的。但李俊俋質疑,沒有搭配不當黨產條例,內政部的政黨法根本就是「不當黨產就地合法條例」。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也表示,內政部提出的草案中,黨營事業應該在法律公布後兩年轉讓售出,先不論轉讓售出可能會有的人頭問題,若半年內沒有售出只要交付信託。他直批「信託很瞎耶」,信託之後黨還時可以從營利事業得到收益,加上現行的政治獻金法又規定政黨補助黨籍候選人選舉金額「無上限」,這樣一來跟現在的情形有甚麼不一樣?
陳其邁則針對內政部一份宣告救國團非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報告提出質疑,他指出,內政部的報告說根據1952年的總統文告,救國團是蔣介石成立的國家單位,屬於國防部管理,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但陳其邁表示,翻開國民黨自己的黨史,1950年中常會就決議將救國團的前身組織三青團併入國民黨,成員都要登記成為黨員;而銓敘部公布的黨職組織能併公職領取退休金列表中,救國團也是可以計算黨職年資的組織,「算權利的時候當作黨的組織,算財產的時候說不是黨的組織」,哪有這種事?
他質疑,為什麼內政部到現在都還在護航國民黨呢?內政部的同仁做這些報告都不會汗顏嗎?內政部做報告怎麼可以斷章取義、截頭截尾呢?陳純敬則表不願意在立法院跟陳其邁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