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本黨修改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是為德不卒

發佈時間 2018/10/8 01:30:00
最後更新 2020/1/21 08:30:19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質疑民進黨在改善聘僱人員問題上為德不卒。圖片截自立法院ivod)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8)日針對「約聘僱人員納入勞基法推動時程」排定專案報告。銓敘部長周弘憲表示,從今年七月一日開始,聘僱人員已經開始適用勞工退休金制度,這是比較進步的修正。但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表示「本黨修改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是為德不卒」,她指出現行的離職儲金制度只處理1995年7月1日以後的年資,現在民進黨把今(2018)年7月1日以後的年資納入勞退,但怎麼可以繼續否定聘僱人員1995年7月1日之前的年資呢?

目前中華民國公家機關有近三萬位聘僱人員,他們不適用勞基法也不受公務員相關法規保障,雖然可以投保勞保,但沒有資遣費,原本不適用勞工退休金制度,也不適用公務員退撫制度,在1995年以後才開始有在職時繳納、離職時領取的「離職儲金」。約聘僱團體長期訴求要補足年資採計、適用勞基法,日前也再度到立法院抗議。勞動部九月底也宣布今年7月1日開始,聘僱人員將可以適用勞工退休金制度。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中國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日也針對「約聘僱人員納入勞基法推動時程」排定專案報告。

銓敘部長周弘憲表示,聘僱人員和政府之間不是「僱傭關係」,而是「公法上的契約關係」。其中的「聘用人員」由考試院管轄,以法律《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規範,而「約僱人員」則屬由行政院管轄,以職權命令「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來規範。日前考試院和行政院決定,從今年七月一日開始他們都可以適用勞退,這是比較進步的修正。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質疑,現行離職儲金只規定1995年7月1日以後的年資適用,1995年7月1日以前做的都不算,銓敘部每次都說沒有法源、沒有經費。她表示,政府要否定聘僱人員的勞動事實可以找一百個理由否定它,如果要承認,也一定可以找到依據。她舉例,國防部和高雄市政府的部分局處早就就讓約聘僱人員適用勞基法,行政機關只是要做不做的問題。

她也指出,年資十五年以上聘僱人員佔整體聘人員的百分之三、四十,這些人是公務機關重要的成員,長期在公家單位付出,怎麼可以漠視他們的權利,繼續否定他們過去的年資和勞動事實?本黨執政的價值是什麼?

同黨立委段宜康則表示,聘僱人員現狀是不適用勞基法,也不能視為公務員保障,但解決的辦法應該不是納入勞基法,是另外以專法處理,銓敘部說要訂契約人員條例,卻一直卡關,是遇到什麼困難?周弘憲表示「人事行政總處有些意見」,段宜康追問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蘇俊榮,蘇俊榮表示他們希望建立比較完整的契約人員制度。段宜康建議行政院跟考試院不要想互相想把對方管的東西納進來,考試院就處理「聘用人員」就好,「約聘人員」跟「機要人員」則交由行政院處理。

中國國民黨今天也提出臨時提案,針對「張天欽事件」組成調閱小組,在場的民進黨立委也沒有提出異議,因此獲得委員會通過。委員會也推舉林為洲為調閱小組的召集人,他表示將儘速召開第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