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中國人免放棄中國籍就能當台灣公職!?國民黨修《國籍法》會有什麼影響?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有外國籍的台灣人或是外國新移民要擔任台灣公職,一定要放棄外國籍,歷年選舉候選人是否放棄美國國籍也常成為焦點。台灣過去卻有很多沒有放棄中國籍的中國新移民擔任公職,縱容他們的地方政府最近陸續遭到內政部糾正,並解除相關中國移民的公職。
中國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日前卻不顧國安疑慮意圖替他們解套,提案修《國籍法》要讓中國人不用放棄中國籍就能擔任台灣公職,引起輿論撻伐。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舉辦《國籍法》公聽會,試圖釐清社會疑慮,然而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卻又集體缺席,令人摸不著頭緒。
中國國民黨修《國籍法》替中國人參政開大門有必要嗎?內政部指出,修法將違反公職的忠誠義務,獨厚中國人也對其他外國人不公平。專家也示警,中國《國家情報法》等多條法律都規定中國人有替國家「情蒐」的義務,面對中國移民參政不加嚴反放寬,恐釀國安重大危機。

《國籍法》20 條是什麼?國民黨為何要修?
現行《國籍法》20 條規定,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公職。有多重國籍者,必須在就任公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可以在到職一年內提出喪失國籍證明補救。若已就任者,則可由主管機關解除公職。
日前,內政部已要求全國 5 名中配村里長提出放棄中國國籍證明,否則將予以解職。
目前僅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遭解職。其餘台北市松山區新益里里長王敏茹、新北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新北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里長彭小林,則仍待處置。新北、台北、桃園、花蓮縣府也因未盡監督責任,遭內政部送監察院處分。
面對內政部依法處置雙重國籍者,傅崐萁卻宣稱「賴皇帝欺負小陸配」,並提案修改《國籍法》,讓中國人擔任台灣公職時,可以不用像其他外國人適用《國籍法》第 20 條放棄外國國籍規定,能直接以中國公民的身分擔任公職。
包括黨籍立委蘇清泉、黃仁、羅智強、陳玉珍、林思銘、翁曉玲、許宇甄、林沛祥、葛如鈞、陳永康、盧縣一、楊瓊瓔、王育敏、黃建賓、林倩綺也共同連署。
《國籍法》草案已於 11 月 28 日通過一讀,目前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國民黨《國籍法》修法獲國台辦力挺:保障中國人參政權

國民黨提案修法力挺中配參政權,但更諷刺的是,連參政權都沒有的中國,其國台辦卻聲援國民黨修法。
國台辦發言人張晗指出:「陸配是台灣同胞的家人、親人,是台灣社會的建設者、貢獻者,理應得到認可、尊重,包括參政議政在內的正當權益應當得到維護。」並抨擊民進黨「肆意剝奪陸配合法權益,打壓欺凌陸配群體,不斷挑戰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和法理事實。」
民眾黨跟進國民黨支持「中配參政」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先是痛罵總統賴清德造成社會紛亂,她說《國籍法》不適用中配,應該用《兩岸條例》處理。她指出,中配要放棄中國籍根本做不到,要中配拿出不存在的文件,會造成社會更多對立,尤其政府機關自行解釋,造成中配家庭焦慮。
「我們和國民黨不一樣!」劉書彬指出,民眾黨主張修《兩岸條例》,和國民黨修《國籍法》不同。民眾黨主張不要剝奪中配參政權,用公開忠誠宣示取代不可能取得的文件,以維持公職正當性。
然而此話一出,卻被公聽會上學者接連炮轟。律師廖國翔就酸:「忠誠義務很重要,但不是會用嘴巴講講而已。像是會提名、接納涉反滲透法中配當黨職或不分區立委的政黨(指徐春鶯),這種宣示可能沒有用,只是嘐潲(hau-siâu,意指「吹牛」)!」
內政部:修《國籍法》違反忠誠義務、對他國不公平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指出,公職人員對國家負有「忠誠義務」,是普世價值。依照現行法規定,無論為原生我國籍者或歸化取得我國身分之新住民,皆須於擔任公職前放棄他國國籍,以表達對國家唯一效忠。他呼籲,要成為台灣國民就要遵守台灣法律。
吳堂安指出,民選公職人員的決定,具有不同程度的法律效力及社會影響力,是否作出「唯一有利於我國」之決定值得商榷,不應以廣納人才為由加以開放。具雙重國籍者,避免雙重效忠產生之利益衝突,亦不應開放擔任民選公職。
吳堂安表示,如果只為原中國人民修法免除單一忠誠責任,除徒增台灣社會對於來自中國之新住民忠誠疑慮,也使得原中國人之民選公職人員承受特殊待遇的標籤,對台灣社會之和諧進步並無助益。
至於傳出民眾黨候位立委、中配李貞秀,想以「無雙重國籍切結書」取代放棄國籍證明,吳堂安也強調,《國籍法》20條沒有以切結書替代放棄國籍的規定,沒有解釋空間。
吳堂安說,中國可不可以放棄國籍、要不要出具證明給原中國國籍者放棄,是中國自行決定,台灣沒修法必要。
中國人提出「放棄國籍文件」並非不可能
針對劉書彬所言,中配要出具放棄國籍文件做不到、不存在?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助理教授王智盛就駁斥,實務上有放棄中國國籍後,加入新加坡、日本等嚴格要求必須有放棄國籍證明的國家,甚至最終還順利參政的案例。只是放棄中國籍的證明文件取得上,時間較曠日費時,或方式較爲困難。

王智盛分析,雙重國籍擔任公職,全球主要分 2 種模式:「全面平等模式」不管是歸化、雙重國籍者,都可以享有同等的公民權,像是英國、法國、紐西蘭、加拿大等。通常以有特殊族群歷史,以強調移民融合的歐陸國家為主。
另一種是「嚴格單一忠誠」制度,更強調公民對於國家的排他性忠誠,不接受雙重國籍,或不接受有雙重國籍者參政。
王智盛指出,像是韓國公職要求純韓國籍、新加坡禁止雙重國籍、澳洲承認雙重國籍但嚴禁擔任聯邦議員。
其餘像是以色列鼓勵全球猶太人回歸,因此不限制一般公民有雙重國籍,但若要參政,就有嚴格的本國籍限制。芬蘭雖近年開始承認雙重國籍,但擔心俄羅斯移民的國安影響,對於擔任公職、軍職者有嚴格規範。同樣的,曾遭蘇聯佔領的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也因考量俄羅斯移民的國安疑慮,禁止雙重國籍參政。
王智盛歸納,採取「嚴格單一忠誠制」的國家規模都較小,或有特殊的歷史淵源,像是面對外在敵對壓力、擔心小國寡民被他國大量外來移民造成國安衝擊,這些特點也都和台灣更加相像。
王智盛認為,參考國際規範,以及現行《國籍法》保障平等參政權、確保忠誠性都屬合理限制,沒有修正必要。他質疑,只為了中國籍人士做例外排除,其他新住民怎麼辦?中國籍新住民不用,但其他新住民要放棄原國籍情何以堪?
中國不給放棄國籍,為何台灣要想辦法?
保障中配人權,是防止人權侵害?律師廖國翔駁斥,參政權雖然是基本權,但「公民權」以國民為前提,卻非唯一條件,像是參政年齡、投票年齡都可以做合理限制。
廖國翔指出,「擔任公職必須提出放棄國籍文件」是一視同仁的標準,為中國人開後門,反而創造明顯的差別待遇,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廖國翔強調,中配無法提出放棄原國籍文件,不是因為台灣的法律,是中國不承認中華民國國籍,顯然是來自於中國自己的政治因素,並不是因為台灣的法律對中國人加以不合理的限制,為何台灣政府要想辦法幫中國人解套呢?
讓中國人參政免放棄中國籍 配合「一中敘事」將令國際困惑
國際法學者、台灣安保協會理事宋承恩指出,萬一通過這樣的法律,等於承認目前台灣歧視中國人的參政權,但其實沒有。再結合中國在國際上資訊戰散佈假訊息,一直說中國人被台灣歧視,再加上目前台灣立法院混亂的情況,也會讓國際上納悶台灣怎麼了?他說,這不是個負責的修法。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也抨擊,要在台灣擔任公職,就是放棄雙重國籍,用在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是如此、民進黨籍副總統蕭美琴是如此,沒有例外。不知道為何國民黨要讓中配不適用這個規定?
陳培瑜指出,國民黨讓中國人參政不用放棄中國籍的修法,會變相讓台灣和中國屬於同一國家。在這個框架下,會讓台灣主體性消失,兩岸問題變成內政問題,沒有他國介入的空間。她質疑,為台灣發聲的國際友人,該如何看待台灣這樣奇怪的位置?這也是中國不斷推出「一中敘事」的理由,讓中國侵台成本降到最低,甚至零成本。
陳培瑜強調,不是反對中配,而是反對《國籍法》修法背後的國安破口,以及國際戰略局勢中,絕對不要傳達錯誤的訊號。
中國《國家情報法》國民有情蒐義務 敵對勢力移民參政不加嚴還鬆綁?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指出,中配參政有很多階段,要先取得身分證、登記參選、當選後任職,三個階段國民黨卻一一修法鬆綁。他抨擊,面對中國移民,沒有修法加嚴,已經是很大的問題,現在還要更寬鬆,不是門戶洞開嗎?每個階段國民黨都想要鬆綁,這是對國安的毀滅性打擊!
沈伯洋表示,在取得身分證部分,國民黨提出「中配六年改四年」,說要跟其他外配一致的標準,這是假議題。非中配在此階段要回國做國籍處理,在每個國家都會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絕對不是只是法律上規定的 4 年這麼簡單,還要加上本國處理戶籍的時間,實務上會拉到 6-7 年。但中配完全沒有這個問題,國民黨又下修成 4 年,就是實質讓中配取得身分證縮短。
沈伯洋指出,在目前爭議的任職部分,也不需要上綱到《憲法》層次,中國早就是境外敵對勢力,且中國《反分裂法》就是把台灣當作敵對目標、可以武力犯台,當然是境外勢力。
針對境外敵對勢力,要更嚴格或更寬鬆?應該是很輕鬆得出的結論。更別忘記中國有《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法》及《反間諜法》等法律,要求中國國民必須要協助中國政府蒐集情資。
廖國翔也強調,忠誠義務衝突,不是意識形態問題,而是法律事實問題。中國《情報工作法》第 7 條規定,中國公民有配合國家情報義務,講白話就是中國人必須配合當中共「間諜」。
他質疑,允許不用放棄中國籍的人進入立法院、擔任民選公職,在法律上會陷入兩難,到底是要對中華民國有忠誠義務?還是配合中國情報工作?這是客觀的法律風險,不能以保障平等權為名,忽視國安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