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朝日26歲從福島高商畢業後,返台擔任阮家合股經營的「長福商勢株式會社」董事長一職。阮朝日在家族中,並非年紀最長或學歷最突出者,卻被推為家族企業的董事長,可見他在商業方面有過人的表現,並獲得家族的認同。另外,阮朝日也曾當選屏東林邊庄協議員,為庄民排解各種疑難雜症,例如竹仔腳與新埤客家庄的糾紛,或昌隆村和大武丁的農業水源爭端等;由於他的居中協調,平息了多起一觸即發的械鬥,也建立起他在家鄉的聲望。
1933年起阮朝日加入為民發聲的行列,擔任《臺灣新民報》販賣部長兼廣告部長。《臺灣新民報》為日治時期台灣民族運動、文化運動的機關刊物,該報除了批判日本官憲和御用士紳,還提出政治主張與文化啟蒙的理念,宣揚民主及自由思想。戰後,《臺灣新民報》改組為《臺灣新生報》,阮朝日應聘擔任總經理一職,但因報社受制於行政長官公署,因此萌生辭去報社職務重返金融界發揮己長的念頭。
二二八期間,阮朝日因氣喘宿疾發作,連日在家臥病療養,未出門參加任何活動。1947年3月12日報社職員何先生匆忙趕至阮家:「阮先生呢?叫他趕快逃!」報社日文版總編輯吳金鍊已被情治人員帶走,他因此趕來通知阮朝日,但為時已晚,阮朝日已於自宅被帶走,兩名報社要角從此失去蹤跡音訊。2001年,阮美姝(阮朝日長女)於國史館找到列有父親名字的二二八正法名冊,但她過世前仍然找不著父親的遺骨。
阮朝日的妻子林素,自此深受打擊,精神幾乎崩潰,曾數次想自我解脫,但考量仍有四名未成年子女,只好強忍悲痛,支撐起這個破碎的家。長女阮美姝曾表示母親曾因丈夫失蹤而多次自殺未遂,因此要求子女在她夜晚就寢時,將其雙手綑綁,以防服藥自殺。另外,從小與父親感情相當好的阮美姝也表示:「我這一輩子就是努力奔走找出他遇害的真相。」對於父親的戶籍一直保留未註銷,好似他在法律上還活著,只因不願意由自己來宣告失蹤的父親已死亡,直至1991年她才無奈辦理「死亡宣告」。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 阮美姝,《孤寂煎熬六十年》。台北:前衛。1992。
- 張炎憲、胡慧玲、黎澄貴採訪紀錄,《台北南港二二八》。台北:吳三連基金會出版。1996。
- 李筱峰、陳孟絹著,《二二八消失的臺灣菁英》。台北:玉山社。2015。
- 呂東熹,《二二八記者劫》。台北:二二八基金會。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