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公安護航遠雄天價租金封殺職棒 柯文哲假球打不完大巨蛋當然沒法打棒球

發佈時間 2022/7/15 12:23:59
最後更新 2022/7/18 11:12:19

海東青

土生土長的偽天龍國人,做過專欄作家、社群編輯、文字編輯跟議會法案助理。體重雖然開始減少,但文字篇幅卻持續增加。

隨著五月底北市府大動作宣佈與遠雄簽訂超額分潤 MOU ,大巨蛋議題又再次浮上檯面。大眾最關注的問題,無非是大巨蛋何時能夠啟用完工?是否能夠真正「打棒球」?而對大批在 2016 年支持柯文哲的民眾而言,柯文哲從痛批「五大弊案」,乃至不惜祭出停工與遠雄槓上,到為遠雄開路,替遠雄排除以較嚴格的安全標準規劃逃生路線、屢屢抱怨中央「卡蛋」的「改變成真」,更是讓他們耿耿於懷。

「能否打棒球」與柯文哲的「改變成真」,這兩個問題看似彼此無關,但其實互為表裡。其關鍵就在於,單憑體育賽事的租金收入,無法支持大巨蛋的營運,甚至提供大巨蛋經營者基本的獲利空間。這一個無法改變的財務客觀事實,讓大巨蛋能否打棒球成為一個疑問,也衍生出柯文哲眾多「改變成真」之一:大巨蛋是否須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127 條的問題。

然而,這些嚴肅的問題,卻不是當下的柯文哲、黃珊珊、蔡炳坤領導的市府團隊所在意的,從 2018 年連任後就積極布局選戰的柯黃蔡,在意的只有權利金以及盡早核發使照。他們所圖謀的,乃是儘快將大巨蛋從政治負資產,轉變為政治正資產。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打起了大巨蛋的第一場球賽:一場充滿假球的政治球賽。只要這場假球賽無法完結,大巨蛋當然無法開打真球賽。

台北松菸巨蛋於 1995 年陳水扁市府任內開始規劃,2012年郝龍斌市府任內動工,因為遠雄變更設計等問題,柯文哲競選時曾痛批為五大弊案之一,2014年上任後卻不斷護航遠雄犧牲公安。Wpcpey:CC BY 4.0

台北松菸巨蛋於 1995 年陳水扁市府任內開始規劃,2012年郝龍斌市府任內動工,因為遠雄變更設計等問題,柯文哲競選時曾痛批為五大弊案之一,2014年上任後卻不斷護航遠雄犧牲公安。Wpcpey:CC BY 4.0

到底臺北市政府如何在大巨蛋議題上打政治假球賽?我們不妨就從權利金問題談起。

柯文哲守則101:麻煩就是要推給別人!被當遮羞布的 KPMG 評估報告

眾所周知,大巨蛋是一個 BOT 案,也就是民間出資興建、營運,期滿轉讓給政府的公共建設促參案。BOT 案要能夠成立的基本前提,就是民間營運單位要有利可圖:不只要能夠成本打平,每一年還要有收益。否則根本找不到業者願意投資。

投資大巨蛋有多少收益才合理呢?對於私人企業來說,利潤當然是越高越好。但是,BOT 案往往又是政府提供土地或其他資源,給予特許經營的事業。它也帶有公共資助的性質,人們也因此期待享用公共資源的民間廠商,可以提供平價服務、權利金、甚至將營收與政府分潤。

不過,在馬英九時期簽訂的大巨蛋 BOT 案契約中,並沒有權利金與超額分潤。市府提供土地資源、特許,卻沒有收得應有的對價,使得大巨蛋案被批評是圖利財閥,也讓當年的柯文哲批評大巨蛋為「五大弊案」。既然是柯文哲自己欽點、大打特打的問題,上任後當然也要著手處理。大巨蛋的公安、權利金與超額分潤的爭取,自此成為臺北市重要的政治議題。

在柯文哲第二任定調協助遠雄早日完工、取得執照,為此逼走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後,市府逐步在公安議題上退縮,將協助遠雄取得建照變更、儘速取得使照改為第一任務。

雖然柯文哲可以用逼走都發局長的方式為遠雄清除公安、建管的障礙,但對於自己猛力批評的權利金,卻無法用同樣的方式處理——畢竟,無論是雍正帝、皇太極、漢高祖、唐太宗還是漢獻帝,可沒有一個是自己自願下台的。

但權利金收取比例的訂定是一個政治難題,他不像建築公共安全,有一定的標準可循:訂得太高廠商不願意,訂得太低會引來輿論批評。這個工作如此棘手、如此爭議,精於算計的柯文哲當然不願自己扛下。

最終,市府把它推給委外廠商來處理。市府在 2021 年招標辦理「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權利金收取機制評估案」,尋求外部廠商協助訂定「公正標準」——雖然大家都知道,標案最終還是要經過業主的「審議」,而在本案中,位居關鍵地位的就是柯文哲的心腹,歷任財政局長、大巨蛋籌備處副主任的現任秘書長陳志銘。

這個 300 萬元的「權利金收取機制評估案」,最終交由陳志銘的舊部財政局發包,由四大會計事務所之一的 KPMG(安侯建業)得標。KPMG 也在 2021 年底完成報告。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得知報告完成之後,也要求報告必須提送議會。但市府硬是拖了半年,才在五月中旬核定,直到與遠雄完成 MOU 簽訂後才一併公開。

在市府公佈 MOU 與評估報告後,人們立刻發現,市府與遠雄 MOU 商定的比例,雖然落在 KPMG 建議的區間之內。但市府卻無法具體說明為什麼是這個特定比例,而不是區間中的其他比例。

市府也無法解釋,為什麼不能先公佈早已完成的評估報告,而要等到 MOU 簽訂才能公開?而 MOU 研商的會議資料,為什麼沒有如其他議約資料一併公開?

這些問題,打假球的柯市府都沒有辦法回答。

市府在面對能否打棒球的問題時,甚至還拿著 KPMG 報告的參數,對外宣稱是市府的主張。但如果市府可以指定參數,那這份報告還是一個公正第三方報告嗎?當然不是。 KPMG 的報告深受市府提供的數據與意見左右,不只市府提供給 KPMG 的遠雄營運執行計劃書不是最新版,KPMG 的報告內容,也必須經過市府審定。KPMG 就是一個打工仔,實際上做決定的,還是作為老闆的市政府。

儘管 KMPG 強調實際議約仍需要考慮最新參數,換句話說,就是議約是議約,評估是評估,兩者不相干。但市府在五月底公布 MOU 時,仍硬拉著這份 KPMG 的評估報告為自己的黑箱比例背書,強調自己是依據 KPMG 的建議來議定權利金與超額分潤比例。一邊拉著 KPMG 當墊背,一邊把矛頭指向中央來轉移焦點。為得就是讓柯文哲市府落實他們一貫偷樑換柱的手段:借報告的公開透明,行黑箱商議之實,逃避自己應負的政治、政策責任。

你買不起帝寶,球團也租不起大巨蛋

儘管市府將 KPMG 報告當作黑箱 MOU 的遮羞布,但 KPMG 報告之中援引的資訊,卻揭發了大巨蛋更急迫的問題:遠雄打算大幅削減體育賽事的比例。大巨蛋可能無法打棒球!

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總質詢揭露遠雄無意讓大巨蛋打棒球之後,「大巨蛋能否打棒球」的問題引起輿論關注。市府立刻大動作回應,表示將積極爭取,也表示雖然營運計畫沒有規劃,但仍有寫到「啟用後」將爭取職棒比賽,「以開幕賽、明星賽及季後總冠軍賽為優先,並爭取增加季賽場次;長期以爭取職棒球隊作為主場地使用為目標」,直接援引遠雄的書面文字,為遠雄緩頰。

只不過,這完全無法掩飾遠雄的消極態度。因為遠雄對職棒賽事的消極不僅顯示在財務預估上,更顯示在行動上。在新聞爆發後,遠雄以「沒有球團來接洽」、無法評估球團意願來為營運執行計畫書排除職棒開脫,相較於遠雄在還沒完成建照第四次變更、完成工程、取得使用執照之前,就積極主動地為旅館、商場尋找進駐廠商,遠雄對於大巨蛋最重要的職棒活動,卻坐等球團接洽,消極被動可見一斑。

遠雄的消極,居然沒有引起市府苛責,這本身就令人納悶。更讓人驚訝的是,市府對遠雄的消極不只不苛責,甚至還拿著遠雄的消極說法當作回應質疑的擋箭牌。市府的舉動,說明了市府本身對此也持消極態度,為及早解決大巨蛋問題,處處遷就遠雄。

這,不只是一場笑話,更是讓人笑不出來的笑話:因為市府寧可拿空話回應輿論,卻不願不告訴市民,大巨蛋的高額租金,根本超出球團經營可負擔的成本。舉例而言,新莊棒球場地租每年 880 萬,桃園球場權利金每年 300 萬,吳沛憶議員提及的天母球場年租金僅 100 萬(另有投資要求),這都遠低於大巨蛋的經營成本,也都低於目前大巨蛋開出的租金價格:一日 160 萬。

大巨蛋原先作為棒球場來設計,在規格上自然可以打棒球。但是大巨蛋場館的成本極高,讓球團無法負荷。也就是說,大巨蛋能否打棒球,不是場地問題,不是技術問題,而是財務問題。

以 KPMG 報告揭露的 2020 年版營運計畫書損益表來看,大巨蛋體育館部份在營運第二年的成本就高達 3.8 億,第 36 年的營運成本更將近 6.7 億,平均每天的營運成本都在100萬以上。

大巨蛋高昂的經營成本帶來的後果,就是高昂的場地租金。媒體報導,外界預估大巨蛋一天的租金應落在 100 - 150 萬之間。以 2020 年版投資計劃書中的非售票集會、展覽類活動場租單日 160 萬(進退場日另計,低於100萬)來看,這個估計相去不遠。

市府順著遠雄說「爭取職棒比賽,以開幕賽、明星賽及季後總冠軍賽為優先,並爭取增加季賽場次」,但卻沒有提出辦法解決來解決場租問題,更沒有主動向職棒接洽。

而「長期以爭取職棒球隊作為主場地使用為目標」更是可笑。除了前面提及的場租高昂之外,大巨蛋也沒有餘裕,提供主場所需的使用天數給球團。大巨蛋 2020 年版營運計畫書的使用總天數從 248 日增加到 298 日,除非調整整體經營規劃,否則幾乎沒有多餘的時間容納一年 60 場的主場使用需求。

提交計畫的遠雄非常清楚,爭取少數職棒比賽還有可能,但「長期以爭取職棒球隊作為主場地使用為目標」,根本是一句遠雄應付市府的空話。市府對著遠雄的空話不但不生氣,還幫著遠雄欺騙市民?

柯文哲說市府面對大巨蛋問題不會放水,說得不錯,迴避財務問題的市府,擺明了是直接放空,那還有水可以放?

在 KPMG 報告的第11頁,明確提到遠雄提交的 2020 年新版投資執行計劃書已不規劃作為職棒比賽場地,而以表演賽為主,引起爭議。作者截自 KPMG 報告

在 KPMG 報告的第11頁,明確提到遠雄提交的 2020 年新版投資執行計劃書已不規劃作為職棒比賽場地,而以表演賽為主,引起爭議。作者截自 KPMG 報告

大巨蛋還不能打棒球,市府先來打假球

大巨蛋能否打棒球?這個問題本質上不是場地問題,而是一個財務問題。但面對疑慮,市府不只拿著遠雄的空話回應市民,更以技術問題來迴避財務問題。從權利金到打棒球,一次又一次,柯文哲市府又用偷梁換柱的方式,欺瞞市民。

難道市府對於遠雄降低體育賽事,只能照單全收,轉發遠雄說法,跟著說「長期以爭取職棒球隊作為主場地使用為目標」的空話嗎?

當然不是。

事實上,無論是遠雄 2011 年版與 2020 年版的投資執行計劃書,都說明了遠雄與市府,可以透過差異訂價降低體育活動場租,來增加體育活動舉辦的可能性;也當然可以透過差異訂價提高其他活動租金,讓體育館收支得以打平。

在遠雄 2011 年版的營運計劃書中,將棒球比賽分為國際賽與練習賽兩大類,前者以 3 萬觀眾,票價 600 ,抽成 12 % 為場租估計,一場比賽場租為 216 萬,練習賽則預估平均每場 15 萬。當時的營運計畫中,體育活動仍佔所有活動檔次的 59% 。

而在遠雄 2020 年版的營運計畫中,只留下一種體育賽事的計算方式,以 3 萬觀眾,門票 1000 元,抽成 10% 來計算,一場比賽場租高達 300 萬。

這清楚的表明,遠雄可以透過整體營收的調整,制定差別收費,找出養得起更多體育賽事的組合。更不要說,市府許可各種附屬設施:旅館、商場、商辦、停車場等等的興建前提,也是要遠雄以這些設施的收益,來彌補體育館用作運動競技可能的虧損。甚至權利金本身,也是可以作為談判籌碼。

但柯文哲的放空給了遠雄十足的勇氣,讓它們提交一份非以體育賽事為主的營運計畫書。遠雄打的如意算盤,不外是柯文哲對大巨蛋案除了速度以外,已無堅持,就算不是原版通過,也能夠藉由拉低起始值,談出更具商業利益的結果。

相較於批評中央的安全檢查拖延大巨蛋啟用進度,柯文哲、黃珊珊、蔡炳坤也從來不曾用過同等的嚴厲態度,要求遠雄必須提高體育活動比例。市府大動作開記者會宣佈權利金機制時,也對減少體育競技隻字不提。如果不是議員質詢,恐怕遠雄與市府就要輕騎過關。

早已心力放在 2022 乃至 2024 的布局,放空市政的柯文哲,在意的只有權利金以及盡早核發使照。其所圖謀的,乃是儘快將大巨蛋從政治負資產,轉變為政治正資產,早日擺脫這一個政治路上的烏龜殼。

於是乎,當時不知道是漢獻帝還是雍正帝的柯文哲在意的是大巨蛋是否安全,是否能打棒球,早已經不是今日不知道是漢高祖還是唐太宗的柯文哲,所在意的事情。

因為柯文哲不只是不同的皇帝了,更是具有不同政治企圖的政客。如今的柯文哲,所在意的,只有如何將大巨蛋這個麻煩轉移給其他人,如何將大巨蛋從政治負資產,轉變為政治正資產。畢竟他對臺北市民法律上的義務,也就到今年底為止而已。

大巨蛋既然是為了體育活動而興建,本來就該用於體育活動。而權利金與超額分潤收取與否、如何收取,當然也應該在這個大原則底下加以考量。但在市府切割議題的選舉考量下,權利金卻無法成為談判籌碼,迫使遠雄增加體育活動。

柯市府可以仰仗著資訊落差,糊弄市民;卻無法欺瞞議會。市府的詭譎、曖昧與狡詐,議員們都看在眼裡。在 6 月 20 日的專案報告中,北市議會主管體育局業務的教育委員會,就做出體育競技應佔使用天數 30% 以上,其中一半(15%)應為棒球相關活動的決議。

按照遠雄 2020 年版的投資執行計畫書,這等於是要求需要有 90 天用作體育競技,其中 45 天用作棒球活動使用。議會的要求,遠遠高於市府在 2020 年版投資計書書被抨擊後,對外宣稱的談判底限:體育競技須達 48 場(天),也高於 2011 年版營運計劃書的要求。

而在 6 月 23 日工務委員會的專案報告中,梁文傑議員等人也再次要求市府重視體育賽事辦理比重的重要性。儘管議會一再做出要求,但最終談判者仍舊是市府。市府會不會努力與遠雄協商,要求遠雄提出一份體育活動比例高,且具有可行性的營運執行計劃書,又或者是兩手一攤,幾乎全盤接受遠雄的觀點?關鍵仍在於柯文哲、黃珊珊、蔡炳坤是否願意聽進議會的要求。在欠缺市民進一步關注與壓力的情況下,忙於選舉的柯市府,恐怕是不想努力,要把它留給下一任市長傷腦筋了。

演藝場、集會館不審 127 ?難怪建商敢賣工業宅!

無論大巨蛋是否能夠打棒球,以目前的財務規劃來看,大巨蛋體育館的營收主力都不會是運動競技;而除非有球隊願意花天價將大巨蛋設為主場,有辦法負荷 60 天以上的租金,否則自使用天數來看,大巨蛋的主要使用用途,都必然是娛樂、集會導向。而按照遠雄 2020 年版的投資計畫書,運動競技活動更是連檔次都不足 50%。

大巨蛋的主要用途如果不是體育館,大巨蛋的用途與適用的建築法規就存在著疑義。最重要的問題是:它是不是《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節所規範的「戲院、電影院、歌廳、演藝場及集會」建築?

如果不是,那麼大巨蛋在建築上的問題,就只待中央完成排煙模擬、確認以 B1 設為避難層可行( 97 條問題)。

但如果是,大巨蛋顯然必須檢討目前的建築與設計是否合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節的規範,尤其是已經被指出不合乎 127 條規範的觀眾席設置,必須進行修改,或者依《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性能設計審查排除。

127 條適用問題與 97 條適用問題(部份逃生梯的避難層與防火區劃設定),是大巨蛋工程在不按圖施工外,最重要的爭議。因為大巨蛋的設計,並沒有考量這兩條的規範。如果要遵循127 條與 97 條,遠雄輕則需要送審,增加施工時間;重則需要調整設計,甚至將已完成的部份打掉重作。遠雄因而對這兩條的適用,始終持反對立場。而北市府在核准遠雄復工後,也一改過去要求遠雄依這兩條檢討施作的立場,積極為遠雄排除這兩條的適用。

市府為遠雄開路的代價,是市民的逃生風險。這是因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是為了確保建築品質及確保建築的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法規。 97 條的用意,在於卻保火災發生時,逃生梯能夠排除致命的煙、熱、火。而就演藝場、集會館的避難層與觀眾席的距離、面積及連接做出規範的 127 條,則是為了從物理上確保室內大型集會活動的逃生避難安全而存在。

在北市府讓大巨蛋復工之前,柯市府的主張是採實質認定,以遠雄在營運計劃書中,已經有高比例的娛樂、集會使用為由,要求遠雄必須變更申請項目,必須就 127 條問題進行處理。

但在大巨蛋復工之後,市府在這件事立場有了 180 度的轉變。市府改口採用「申請人主義」,不再要求遠雄變更申請名目,直接以遠雄公司提出申請的名目為認定基準。 也就是說,既然遠雄公司以體育館為申請項目,自然就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節的規範,也就不適用 127 條。

建築物是否按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興建,或經審查認定設計達到同等強度;與要求該建物的活動須合乎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法規,完全是不同強度、無法比較的安全措施。就像同一台車,有安全氣囊比沒安全氣囊更安全一樣:同一座建築物,合乎 127 條標準,也比不合乎 127 標準安全。市府降低對 127 條的要求,卻宣稱公安標準不變,「嚴格把關」。這種講法就像是說因為已經要求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沒有安全氣囊也沒有關係一樣,完全是在糊弄市民。

從市長的三次專案報告內容,可以很清楚看到臺北市政府在 127 條適用問題的立場上,一再退縮,但市府對外仍宣稱堅守公安。這種利用媒體優勢,公然欺騙社會的行為,正是柯文哲、黃珊珊得以水漲船高的關鍵。作者提供

從市長的三次專案報告內容,可以很清楚看到臺北市政府在 127 條適用問題的立場上,一再退縮,但市府對外仍宣稱堅守公安。這種利用媒體優勢,公然欺騙社會的行為,正是柯文哲、黃珊珊得以水漲船高的關鍵。作者提供

市府在 127 條立場上的退守,不只是讓觀眾置身於風險更高的場地中,更間接讓遠雄肆無忌憚地降低體育活動比例:畢竟,只要我說是體育館,市府就會認為它是體育館!

無論是 2020 年遠雄提交的版本,或是 KPMG 評估報告調整參數的版本,新版的營運規劃都比起 2011 年版更偏向娛樂使用。遠雄的版本,甚至有高達 8 成以上都不是體育使用。

在 6 月 23 日的工務委員會上,簡舒培議員也再次提出了這個問題。但儘管大巨蛋已經以非體育使用為主要用途,建管處仍舊主張沒有 127 條的適用問題。

儘管遠雄與市府都清楚,大巨蛋基本上已經是可以打棒球的集會堂,而不是單純的體育館。但在柯文哲的意志下,沒有人敢說它不是體育館。因為只要說大巨蛋不是體育館,就必然有 127 條的適用問題,發給大巨蛋使照,乃至大巨蛋啟用的時間又勢必延後。這正是為了選舉考量,寄望盡早發給使照的柯文哲所不樂見的,也是希望及早營運的遠雄所不樂見的。

大巨蛋的 127 條爭議,就好像近日熱議的工業宅問題一樣。明明工業用地不可以蓋住宅,但建商卻巧門規避,政府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到發生問題之後,才來「列管」開罰,受害的是購買工業宅自住的一般民眾。大彎北段的商業宅也是如此:市府任憑廠商違規開發,最終成為懸案。

說到底,這些都是市府不就建案進行實質審查,僅做是行禮如儀的後果。而這種行禮如儀,也正發生在大巨蛋之上。只是工業宅的行禮如儀,民眾損失的是金錢;但大巨蛋的行禮如儀,卻可能讓民眾損失逃生機會。未來承擔逃生防災風險的,不是遠雄,不是柯文哲,不是蔡炳坤,也不是黃珊珊,而是進場參加活動的市民觀眾。

大巨蛋體育館營運活動檔次及使用天數表。表中分別是 2011年版、2020年版,以及KMPG為製作評估報告而設定的修正參數。作者提供

大巨蛋體育館營運活動檔次及使用天數表。表中分別是 2011年版、2020年版,以及KMPG為製作評估報告而設定的修正參數。作者提供

眼下的大巨蛋,存在著租金過高讓體育賽事卻步、職棒賽遙不可及,以及規避建築規則,犧牲公安兩大問題。但在兩大問題上,市府都無意積極處理,一面虛以委蛇,迴避爭議;一面砲打中央,轉移焦點;一面暗渡陳倉,上下交賊。市府與與遠雄各取所需,最終損害的是市民的利益。

從柯文哲第二任期開始安排讓黃珊珊接棒,著手總統大夢以來,市府在大巨蛋議題上的立場只剩下一個,那就是早日完工,儘速啟用。如果沒有辦法達成這個目的,那就需要找一個替罪羊,轉移責任。把守消防排煙審查跟防災性能變更排除審查的內政部,就因此成為市府砲火攻擊的對象。不只在政治上打擊敵對陣營,更能遮掩市府議約緩慢、公安持續退縮的實情。

柯文哲用大砲語彙來營造自身敢作敢為的形象,但當事過境遷,人們往往發現當年是砲聲大火花小,實際是說得多做得少。就和柯文哲乏善可陳的自行車建設一樣。多年來,一日雙塔毫無促進自行車發展的成效,只有遮掩不願面對二二八記憶的功能,但他卻聲稱是促進自行車產業發展。柯文哲對中央的砲轟,也無法增進大巨蛋的進度、公安乃至落成後的體育賽事比例,只是能博取自身的聲量,他卻裝作在為市民爭取權益。

從別人的弊案變成自己的弊案,從嚴格把關不惜停工,到復工趕工加速給照。大巨蛋的八年,就如同柯文哲的八年一樣風雨交加、反覆不定。八年過去,關鍵的議約問題仍然未解,遠雄卻已憑著柯文哲給的勇氣,對取得使照胸有成竹,招攬旅館、商場的承包經營廠商。

距離柯文哲的任期結束,只剩下不到半年的時間。到底是柯市府會死命拚命,在任期結束前為市民爭取一份合理的新約,正視體育賽事比例與建築公安問題;又或是打算將權利金作為停損點,把難題丟給下一任市長?甚至是當起遠雄門神,護航到底?臺北能否盼到一座可以打職棒的巨蛋體育館?這一切,端看臺北市民是否有決心與智慧,為自己的城市挺身而出,向柯文哲、黃珊珊、蔡炳坤合打的假球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