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消失的法官吳鴻麒

發佈時間 2019/2/24 13:14:27
最後更新 2019/3/12 06:42:32
時任臺灣高等法院推事(法官)的吳鴻麒,在1947年3月12日遭到便衣人員帶走後下落不明,3月16日被發現陳屍南港橋旁。圖片來源:[民報](https://www.peoplenews.tw/news/561506b0-3cce-4be9-8aca-9da7113feacd)

時任臺灣高等法院推事(法官)的吳鴻麒,在1947年3月12日遭到便衣人員帶走後下落不明,3月16日被發現陳屍南港橋旁。圖片來源:民報

1902年出生的吳鴻麒,26歲時(1928年)畢業於日本大學法科,並於1930年取得律師資格。翌年返台,10月在台北建成町(今台北市大同區)開業,成爲日治時期少數臺灣籍執業律師之一。戰後,吳鴻麒因精通客語、福佬語、日語、北京語,受到行政長官公署青睞,出任臺灣高等法院的推事(法官)。

1946年底彰化員林發生引起社會高度注意的「員林事件」(法警到警局拘提濫權警員,卻反遭警察槍擊),這起嚴重破壞法治秩序的案件,即由吳鴻麒負責審判。多位涉案警察被吳鴻麒以身為官員卻藐視法紀為由被加重判刑。但國民政府卻在隔年一月頒布大赦令,被判刑的員警皆被釋放,引起社會輿論抨擊國民政府以政治干涉司法獨立審判,竟然不理會判決結果。而負責此案的吳鴻麒因正直的行事風格,也因此被人記上一筆。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吳鴻麒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法院組委員,曾出席中山堂會議,不過就吳鴻麒的觀察,他認為這是「無秩序烏合之眾」,所以決定不再出席會議。而在友人林桂端被羈押後,吳鴻麒也自認難逃厄運。果然如他所預料,在3月12日,吳鴻麒照常到法院上班,被未出示證件的兩位便衣人員以「柯參謀要請你去談話」為由帶走。事後,家屬與法院同仁四處找人,直到3月16日,聽到南港橋下發現狀似文人大體的傳言,妻子楊𤆬治經過一番波折,才確認並將其大體運回家,一進入家屋,大體即鮮血直流。

經過四十多年的噤聲,吳鴻麒的獨子吳和光,曾在母親不願說的情況下,自行從長輩的言談中拼湊出父親的樣子以及逝去的原因,他認為父親的重要資料原件應存放於美國家中,複製品才能放置於台灣,以免發生證據被銷毀的狀況,可見二二八帶來的傷痕仍深深烙印在他和母親的心中。

參考資料

  • 張炎憲、胡慧玲、黎光中採訪紀錄,《台北南港二二八》。台北:吳三連基金會出版。1995。
  • 陳銘城、蔡宏明、張宜君著,《槍口下的司法天平:二二八法界受難事蹟》。台北:財團法人二二八基金會。2012。
  • 李筱峰、陳孟絹著,《二二八消失的臺灣菁英》。台北:玉山社。2015。
  • 吳俊瑩,〈由「員林事件」看戰後臺灣法治的崩壞〉()、()、()三篇,刊載於《臺灣與海洋亞洲》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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