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政府實施萬安、民安、漢光演習,都將「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遭受敵方攻擊列入演習應變項目,民防體系主要負責災害搶救,而軍方則投入關鍵基礎設施保衛任務。為什麼關鍵基礎設施受到高度重視,成為全國演習重點項目?關鍵基礎設施有哪些?如何關鍵?本文嘗試從行政院公開資訊,說明關鍵基礎設施定義、認定標準、分類。
攸關政府與社會運作的重要設施
為了在戰爭時期有效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各國政府都會把維持政府或社會機能運作必需的重要設施,列為戰時重點保護對象,台灣也不例外。根據行政院的定義,國家關鍵基礎設施(Critical Infrastructure, CI)指的是:
「包含公有或私有,實體或虛擬的資產、生產系統或網絡,如果因為人為破壞、自然災害而受損,將會影響政府及社會功能運作,造成人民傷亡或財產損失,引起經濟衰退,或造成環境改變,以及其他足使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遭受損害的重要設施。」
簡單說,關鍵基礎設施,就是維繫政府與社會運作所必須的軟、硬體;關鍵基礎設施一旦被破壞,就會造成社會乃至國家整體重大損失。隨著網路傳播技術發展,電子化、虛擬化的各類資產與服務項目,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層面,關鍵基礎設施的定義,當然也包含了這個部分。
關鍵基礎設施的認定標準:
除了上述定義之外,行政院也訂出四項認定指標,責成各部會盤點業務管轄範圍內,有那些設施一旦設施遭攻擊或災損,會發生下列後果,就應該列為關鍵基礎設施:
- 足以直接或間接造成大規模人口傷亡或避難遷徙。
- 足以直接或間接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 足以直接或間接影響其他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能力。
- 足以影響政府功能持續運作、民心士氣、社會安定。
各部會自行檢視後,提交關鍵基礎設施清單,由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統籌列管;除此之外,依據功能與業務性質,關鍵基礎設施區分為8個主要領域,20個次領域,每個主要領域,都由行政院指定一個部會負責統籌擔任協調機關,每個次領域都有各自的主管機關,並依據行政院頒布的「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制定防護計畫。
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衛與搶救
一旦關鍵基礎設施被破壞,就可能造成社會重大損失,我們當然得好好保護!如同本文開頭所述,在現代戰爭中,關鍵基礎設施常常成為敵軍攻擊目標。目前台灣年度重大演習,已經將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衛與救災列為重點項目,順應當前戰爭型態轉變,將風險管控範圍,延伸至維繫社會機能運作的重要設施。
根據近兩年演習內容,國軍依據關鍵基礎設施所在環境與地理位置,分別出動憲兵、海陸旅等部隊,結合當地警力演練防守與奪回作戰。與此同時,地方政府運作民防體系,投入包含消防、警察人員、義警、義消、醫療與醫護人員,以及國營事業與大型民間企業的特種防護團,執行被攻擊後的救災與疏散行動。
從關鍵基礎設施防衛與搶救演練,我們可以看到,現代戰爭不再只是前線戰場短兵交接。如何在戰爭時期維持社會機能運作,讓民眾有信心持續抵抗外敵,同樣是現代戰爭勝負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