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法院認證前民眾黨工馬治薇收中共資金協助散播鄭運鵬賄選假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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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5/10/27 10:39:32
最後更新2025/10/27 10:43:06

兩週前(10/16),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前民眾黨工馬治薇違反《反滲透法》,判刑二年八個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沃草》翻閱判決書發現,曾擔任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的馬治薇不僅收取中共資金「參與選舉、提供情報」,更成為中共「境外資訊操弄」的在地協力者。

這份判決書讓中共假資訊滲透的樣貌被具體揭露,也提醒我們,到底還有多少收了錢的「馬治薇們」正在台灣各處擴散假資訊,現有的法律資源有辦法因應嗎?

翻開高等法院針對馬治薇的判決書,可以發現她不只是收受「中共實質控制之組織派遣人員」(判決稱「冰姐/阿浩」)的現金與 USDT 加密貨幣,並將資金用於參選支出,更積極配合對方的「假資訊傳遞任務」。

馬治薇與中共方以通訊軟體 DingTalk 聯繫,對方以帳號「Sat.」發出具體指示,要求她協助擴散疑似「鄭運鵬賄選」的影片,並點名要「傳給國(國民黨)讓他們炒」、「在群組裡面傳一傳」。

這些指示透露出,對方並非單純「提供選舉素材」,而是明確要求馬治薇執行「發送、擴散、炒作」的議題操作。

從馬治薇的回應也可以看出,她自己明白這支影片在事實與法律上都有高度風險。

她回覆對方「我會傳給國民黨,看他們怎麼用」,同時直白表示自己不便出面轉傳,擔心觸法,因為「隨便都可以告你意圖使人不當選」。

但馬治薇也沒有因此停止假資訊的傳遞,她告訴對方可以「我自己的帳號不方便傳」、「請別人發」、「匿名社團也可以」,並說明「大群裡都有潛伏間諜,現在網路轉傳要很小心」。

這段對話,揭露了三件事:

一、她知道內容可疑、法律風險高
二、她仍願意協助擴散,只是要「轉一手」降低可追溯性和法律風險
三、她理解群組與匿名社團的機制,可能過去已有操作經驗

雙方的對話沒有就此打住,中共窗口進一步要求「如果傳了截個圖發給我看下」、「如果在社群裡面傳開了截個圖告訴我」,持續追討進度。馬治薇則用「好」、「OK」回覆,表示配合。

由此可以判定,雙方已不只是單純接受資助的「關係」,而是逐步轉向「給資金—下指令—成果回報」的指揮鏈,顯示馬治薇已淪為中共「境外資訊操作」中的在地協力者。

過去外界常質疑,中共是否透過金流或各種好處,散播特定陣營政治人物的不實資訊?這份判決書給了全台灣人民法院認證的答案:中共的「境外資訊操弄」真實存在!

這次判決揭露的只是一條被查獲的上下線,尚未曝光者還有多少?「境外資訊操弄」生態系已經長多大了?是否有地方群組、匿名社團、特定媒體已經長期合作?這些問題,恐怕才是台灣資訊安全的深水區。

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人們支持不同政黨、有不同觀點很正常。但是當一個對台灣有敵意的政權,透過收買扭曲輿論,破壞公共討論和影響選舉,那就不再是言論自由,而是「境外資訊操弄」。

民主社會有言論自由,更有不被「境外資訊操弄」的自由。馬治薇案提醒我們:中共正利用假資訊與金流,讓台灣輿論在不知不覺間被改寫,而陷入和事實脫節的平行世界。戰爭早就已經開始,只是我們還沒發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