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上藍白惡搞的水龍頭!憲法學者張嘉尹:大法官判決直指憲訴法「立法重大瑕疵」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憲法法庭因藍白通過《憲法訴訟法》、杯葛人事權的組合技停擺 328 天,終於在上週五藉由 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復活。超過 57公民團體、445 學者、375 律師,也連署力挺憲法法庭自救。
《沃草》專訪憲法學者、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分析這次大法官的自救案。他強調,這次相較於先前「國會擴權法案」的釋憲案,這次憲法法庭補強了先前對程序正義輕輕放下的部分,指出「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此舉有助於未來更能關上藍白惡搞法律的水龍頭。不管藍白再怎麼胡作非為,這次的釋憲都會擋在前面。

藍白刻意癱瘓憲法法庭 大法官如何自行脫困?
張嘉尹說,這次釋憲前,大法官要先解決 2 個程序問題。
首先,作為程序規範但卻又是違憲審查目標的《憲訴法》30-2,有關參與評議和違憲宣告的 10+9 門檻,是否違憲?要適用 30-2 或者恢復原本 30-1 的現有總額 2/3 參與、1/2 同意門檻?再者,若是採用 30-1 門檻,「現有總額」又要怎麼算?
為什麼不適用《憲訴法》 30-2 條?張嘉尹指出,30-2 在現有僅 8 人的大法官體制下,形成了一種「悖論」,變成本來適用 30-2 是為了要審判,但現在適用的結果卻是不能審判。這實質上造成了憲法法庭長達近一年的停擺,累積 432 未終結案件。
張嘉尹指出,《憲法》上有個不成文但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則——憲法機關的「功能性原則」。也就是說,《憲法》對於憲政機關,有必須持續運作下去的要求,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讓憲法機關不能運作下去。他指出,從這個基本原則來看的話,那 30-2 就會違反《憲法》這個更上位的規範。
憲法法庭認為 30-2 無法適用,所以回歸到 30-1。但若以目前 8 位大法官來計算的話,必須要有至少 6 位大法官出席。實際上,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長期以違反新《憲訴法》為由不出席評議,只剩下 5 名大法官,等於憲法法庭還是被癱瘓。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長期缺席「無異於缺額」

接下來,大法官的第 2 個難題,在於該如何計算「現有總額」?
張嘉尹說,多數大法官也不是笨蛋,援引《憲訴法》12 條「迴避不記入現有總額」的方式,做法學方法上的「類推適用」,彌補這個法律漏洞。
最終,多數大法官將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這種持續性的拒絕參與評議,跟大法官任命後沒有到職、不開會的狀況類比,擬制為類似像12 條規範的「自行迴避」。意思就是說,他們都是算是一種缺額,只是缺額的狀態不太一樣,所以認為還是可以類推適用。理由書中也清楚指出,這 3 位大法官「無異於缺額」。
過去也曾有大法官因意見不合,以不出席表態的案例。但張嘉尹強調,跟這一次有個相當關鍵的差別:過去在通常額滿 15 名大法官的狀況下,缺席並不會影響合法評議和表決的做成。基本上過去大法官的缺席,只是一個象徵性的動作,然而這次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的缺席,卻產生制度性後果、實質癱瘓憲法法庭。
張嘉尹感嘆,現在憲法法庭,不只要去防止外部的立法院的侵害,還要防止內部少數大法官也出招抵制。他強調,若是此惡例一開,以後大法官只要發現自己是關鍵少數,就能用這種方法綁架憲法法庭。
「鑑於缺額大法官的繼任人選何時產生難以預期,於此極端例外且不得已情況,為維持憲法法庭繼續運作,使大法官的憲政功能得正常發揮,自應依前述理由,將持續拒絕評議的 3 位大法官,由現有總額中扣除之。」張嘉尹指出,這句釋憲文,就是直指「功能性原則」,解釋文其實符合《憲法》、也符合 70 多年來大法官釋憲的實務運作,而很多人只看表面就抓住《憲訴法》12 條狂打,這種論述大有缺陷。
藍白最愛的「最高機密版」大法官認證是明顯立法瑕疵

張嘉尹指出,先前由蔡宗珍主筆、攸關國會擴權法的 113 年憲判字 9,對顯而易見的程序瑕疵部分「重重提起、輕輕放下」,稱「法案內容尚難謂完全欠缺公開透明性」,這個判決讓台灣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他認為,如果當時國會擴權法的釋憲,能夠宣告程序上重大明顯瑕疵違憲,就不會有這一年多來紛紛擾擾,甚至藍白變本加厲,連憲法法庭也幹掉。
張嘉尹欣慰指出,憲法法庭遭受苦果後,這次釋憲很認真討論到程序瑕疵的問題。釋憲指出,最後通過民眾黨版 10+9 門檻提案,與一開始在委員會討論的翁曉玲版本完全不同,表決前突然抽出一個之前沒出現的版本,只給幾個立委去發言個幾分鐘就表決,已經違反公開透明原則。
張嘉尹認為,藍白的再修正動議、最高機密版拿手絕活,被大法官封死了,難怪現在只能氣急敗壞的噴口水。他也分析,釋憲文字裡行間也反駁了只是「幾個人幾分鐘」的發言,並不算是討論,也是對於國會擴權法釋憲案中,程序正義不足的部分做補強。
藍白《憲訴法》訂「10+9」超高門檻 缺配套使憲法法庭停擺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所提的 10+9 門檻被宣告違憲,張嘉尹指出,該條文完全沒有配套措施,造成憲法庭停擺,推翻過去「現有總額」的計算方式,推翻了永續經營的條款。
張嘉尹補充,其實台灣憲法法庭的「現有總額」規定,是來自以前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施行之後,已經在國共內戰,大法官沒辦法好好開會的窘境。
1949 年中華民國政府流亡來台之後,其實大法官人數是一直不夠的。當時只好以「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大法官」,計算現有總額,也就是說有跟著蔣介石逃來台灣的這些人才算數,憲法法庭才得以開會。
張嘉尹說,過去時局所造成的便宜行事,後來也被證實真有必要。我國凡是涉及到大法官行使職權的程序法,計算的基礎都是「現有總額」,這也暗暗符合憲法機關的「功能性原則」,因為現有總額規定,就能讓大法官在遇到困難時繼續運作下去。
藍白不服判決 用公投推翻大法官?

面對憲法法庭復活,藍白已醞釀「大法官憲法判決無效」決議案、「公投可推翻釋憲」修法來應對,更有許多人擔心藍白會繼續將惡法改回來。
不過張嘉尹認為不需過分擔心。他說,只要中華民國的憲法秩序還存在的一天,大法官作為權力分立裡面的一環,所做的判決自然就有效,即使再怎麼反對、批評,都「讀者投書、個人見解」而已,絲毫不減釋憲能拘束全國機關的權威性。
他強調,被宣告違憲的法律,就是沒有人會遵守,藍白 62 個立委天天喊口號也沒關係,沒人會理你。
憲法法庭復活有多重要?政治僵局的最低成本解方
張嘉尹強調,如果憲法法庭沒有在上週五復活,可能會逼迫行政院院長不副署更多的法律案,
當憲法法庭被冷凍,就會造成行政和立法的直接衝撞。他說,行政權當然還有很多制衡工具,只是這就已經進入一種白熱戰、憲政僵局,也是中國最希望看到台灣亂成一團的景象,憲法法庭會是最低成本的解方。
憲法法庭判決最重要的意義,是讓這個社會有所本,因為這種具有官方權威、法律拘束性的,一定要先出來。之後行政本身也會更有底氣,來減緩藍白多數立法院對台灣社會的衝擊。

未來立法院繼續惡搞,現在行政院已經有不副署的武器,立法院真的要去抗議的話,也只能上憲法法庭。如此,那藍白就會陷入很尷尬的局面,因為他們一方面又不承認憲法法庭,一方面又有求於憲法法庭。就像現在的彈劾案,一方面藍白要廢掉監察院,一方面卻又有求於監察院,整天自己就在那邊精神分裂就好了。
張嘉尹說,這樣其實也可以去強化憲法庭的某一種權威性,也能降低不副署本身爭議性,等於行政院長只是行使他的職權而已,未來只要一方有意見的話,就是送到憲法法庭做機關爭議的調解。
面對藍白持續號召詆毀憲法法庭,張嘉尹等法律學者日前也發起連署「肯定五位大法官的判決,回復憲法法庭解決爭議、保障基本人權的功能」,以擴大社會對於憲法法庭的支持。短短時間就有上百位法界學者和律師響應簽署。
「即使公民社會經歷大罷免已經很累了,但必要的社會的動員,還是要做!」張嘉尹說,光只有法律的效力還是太單薄,一定還要有社會面的實質支持,作為大法官反抗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