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學者林佳和我們的憲法還要繼續抱著不適用台灣的大中國框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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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9/9/3 09:04:57
最後更新 2019/9/3 16:02:09

我們要給國家一個什麼樣的憲法?台灣想成為一個正常國家,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憲法框架?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上週在青年培育營拋出這個問題。他用時間軸介紹中華民國憲法演變,指出憲法一開始就是中國國民黨根據孫文遺教在中國制定,卻只在中國實施了不到五個月,就被《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掏空、被帶來台灣;因為憲法的大中國框架不適用台灣,又被七次修憲的增修條文架空。林佳和希望眾人思考,「我們要給國家一個什麼樣的憲法?」還要繼續被架空嗎?還要繼續抱著不適用台灣的大中國框架嗎?還是想要擁有台灣自己獨立國家性的框架?

林佳和以他的信念「知識上我永遠悲觀,行動上我永遠樂觀。」勉勵青年,台灣雖然沒有大破大立,但多年來確實不斷往前進步,他希望年輕一代擁有比前一個世代更寬廣的視野,好好思考台灣的未來。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以他的信念「知識上我永遠悲觀,行動上我永遠樂觀。」勉勵青年。(攝影/賴昀)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以他的信念「知識上我永遠悲觀,行動上我永遠樂觀。」勉勵青年。(攝影/賴昀)

憲法從來沒有深植到台灣人心中

8 月 30 日「台灣公民陣線」舉辦「不努力或許是最後一個自由之夏」培育營,在培育營的第一堂課上,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以「創造一個制憲時刻」為題,介紹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與之後隨時代動盪的一系列演變。林佳和舉例,在美國連小學生也會說:「這是我的憲法權利。」來捍衛自己的權益,但是在台灣絕對聽不到這樣的說法,因為憲法從來沒有深植到台灣人的心中。

林佳和指出,台灣是極度人格分裂的社會,例如只要簡單問一句:「請問蒙古是我們的嗎?」就能讓台灣人馬上人格分裂;例如全世界都有分離運動,像加泰隆尼亞想脫離西班牙、魁北克想脫離加拿大,但是現在的魁北克人也不會說自己不是加拿大人。但在台灣社會,或是中華民國,情況遠遠更加複雜。林佳和說:「所有制度都是歷史的產物。」並以中華民國憲法形成、變動的時間軸來解讀台灣人今日陷入的這種極度分裂的情形。

林佳和用時間軸介紹中華民國憲法演變。(攝影/賴昀)

林佳和用時間軸介紹中華民國憲法演變。(攝影/賴昀)

林佳和:中華民國的成立和孫文沒什麼關係

西元 1911 年,所謂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誕生,但林佳和表示,促成中華民國的成立的辛亥革命「完完全全是一個意外」事實上孫文所謂的十次革命沒有起什麼作用,中華民國的成立和他的關係不大,他大部分時間不在中國,採取的點之革命發生不了作用,還疑似虧空了非常多向華僑募來的款項。辛亥革命長久來看是清末「聯省自治」之下的產物。林佳和進一步說明,在義和團事變、八國聯軍之後,清帝國幾乎失去管理中國的能力,漢人官員主導的東南各省,都已經「各成天地」自主運作,是為「聯省自治」。在這樣的背景下,1911 年的「新軍」才有能力發動武昌起義、動搖清帝國,而這一切和孫文沒什麼關係,中華民國即使有國父,也應該是黃興,而不是後來中國國民黨為了自己的統治正當性而塑造出來的神話、「一隻嘴只會唬爛」的孫大砲孫文。

後來 1914 年「臨時約法」出現,成為中華民國第一個嚴格上可以稱之為「憲法」的文件。林佳和提醒,當時的中華民國是「北洋政府」主政,首都在北京,國旗是五色旗,整個國家和國民黨關係不大。直到廣東的國民黨獲得蘇聯派來的軍事顧問加倫將軍協助,替「幾乎每戰必敗」的蔣介石打贏北伐的重要戰爭。一些歷史學者相信,北伐勝利讓「腐敗的廣東國民黨政府統一中國,幾乎註定了後來中國悲劇的命運。」

來自蘇聯的軍事顧問加倫將軍替「每戰必敗」的蔣介石打贏北伐戰爭,才讓「最腐敗的廣東國民黨政府統一中國,註定了中國悲劇的命運。」(圖片來源:[Wikipedia](<a href="https://pl.m.wikipedia.org/wiki/Plik:Ac.blyukher.jpg">https://pl.m.wikipedia.org/wiki/Plik:Ac.blyukher.jpg</a>);作者:Hardscarf)

來自蘇聯的軍事顧問加倫將軍替「每戰必敗」的蔣介石打贏北伐戰爭,才讓「最腐敗的廣東國民黨政府統一中國,註定了中國悲劇的命運。」(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Hardscarf)

林佳和:中國最大悲劇是被國民黨統一

林佳和表示,歷史是一連串的連鎖效應,袁世凱其實非常雄才大略,他一輩子的最大敗筆就是受到身邊人的蒙蔽而選擇稱帝,當他發現人民反對,就下了罪己詔,實際上袁世凱做了很多不壞的重要決定。當年袁世凱答應日本的《二十一條要求》遭到唾罵,其實是因為當時孫文為了讓日本支持國民黨,曾私下密謀答應將中國東北直接送給日本,袁世凱為了間接阻止孫文的賣國行為,才會答應日本的《二十一條要求》,同時先行洩漏內容,鼓動民族主義反對,答應之後更刻意拖延、遲不執行。

林佳和說,如果當年袁世凱不稱帝,中華民國或許仍然穩固;如果袁世凱過世之後,北洋政府那些比較正直又英明得多的軍閥們延續「聯省自治」,中國或許不會有後來的悲慘命運,但偏偏就是國民黨統一中國。許多歷史學者相信,如此的結果註定後來中國的悲劇。

1928 年統一中國之後,國民黨在 1931 年進入訓政時期、1936 年公布「五五憲草」準備展開憲政。林佳和表示,五五憲草幾乎完全依照孫文遺教寫成,讓當時的民主派人士認為不可行。講到這裡,林佳和幽默補充:「我們都知道孫文遺教的內容,當醫生的就好好當醫生,不要想當總統。」不過他指出五五憲草已經相對接近現代化的憲法,但隔年中國就發生了盧溝橋事變,中日戰爭正式爆發,憲政實施工作完全停擺。

首任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其實非常雄才大略。(圖片來源:[Wikipedia](<a href="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YuanShikaiPresidente1915.jpg">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YuanShikaiPresidente1915.jpg</a>);作者:Rio V. De Sieux)

首任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其實非常雄才大略。(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Rio V. De Sieux)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掏空憲法

直到 1945 年日本投降,國民黨在 1946 年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要繼續進行憲政工作,民主派人士則在會議上反對根據孫文遺教寫成的憲法、反對「國民大會」,提出「聯邦國」的國家形式,以台灣國、浙江國、福建國⋯⋯組成整個中國聯邦,但國民黨堅持孫文遺教內容,認為中國必須是一個中央集權的「單一國」。後來在 1947 年 12 月 25 日中國民國憲法實施,但國共內戰已經爆發,憲法實施不到 5 個月,國民黨就在 1948 年 4 月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很大程度凍結了憲法。

林佳和坦言,其實中華民國憲法不壞,它仿照了德國的威瑪憲法,裡面有很多進步的內容,但是規定「總統連選連任不受限制」、給了總統很大的緊急處分權的臨時條款像違章建築寄生在憲法裡一樣,掏空了憲法,隨後國民黨在 1949 年敗走台灣、宣布戒嚴,人民權利受到極大限制,直到 1987 年才解嚴。林佳和回憶自己在 1980 年代的經歷,表示當時念大學的他來到萬華聽人用台語講廖添丁的故事,對自己幾乎完全聽不懂自己的母語感到非常震驚,直到現在他可以用台語演講,他自述,這是他自己經歷台灣意識啟蒙的過程。

不適用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

解嚴之後,前總統李登輝上台,穩固勢力之後開始推行憲政改革,在 1991 年 4 月終止架空憲法超過 40 年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除臨時條款之後,本應回歸中華民國憲法,但林佳和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有很多條文已經不適用台灣,例如規定要由中國各省代表擔任立法委員和國民大會代表(國大代表),何況當時在中國大陸的國民政府時期,有些立法委員和國大代表很多都不是選舉產生,正當性也有問題。因此,李登輝開啟了憲政改革的工程,展開 5 次修憲,接任總統陳水扁也展開 2 次修憲,總共進行了 7 次憲改,才有了今天我們看到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林佳和強調,第一次修憲非常重要的就是宣布國會全面改選,因為那時的立法委員和國會代表大多都是從中國過來的,年紀已經非常大,國大代表「由護理師或是家人攙扶、吊著點滴來開會」的情景屢見不鮮,但是蔣經國仍然堅持「法統要帶回中國」,這意味著即使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多年,國會也仍然必須多由中國各省代表組成,台灣地區只能增額。

前總統李登輝開啟了憲政改革的工程。(圖片來源:[Wikipedia](<a href="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E5%89%8D%E7%B8%BD%E7%B5%B1%E6%9D%8E%E7%99%BB%E8%BC%9D.jpg">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E5%89%8D%E7%B8%BD%E7%B5%B1%E6%9D%8E%E7%99%BB%E8%BC%9D.jpg</a>);作者:Adece033090;授權條款:<strong>CC BY 2.0)</strong>

前總統李登輝開啟了憲政改革的工程。(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Adece033090;授權條款:CC BY 2.0)

林佳和表示,無論從民主化的層面來說,還是從中國來的各省代表隨年歲凋零的現實來看,國會都勢必要重新改選,但是改選意味著中華民國國會僅由台澎金馬選出,背後的政治意涵代表著中華民國國會脫離中國、不再代表中國,只代表台澎金馬,因此以郝柏村為首的中國國民黨高層萬分不願接受。國會改選之後, 1994 年修憲,李登輝堅持台灣總統直選,背後政治意涵更加強烈,因為過去總統由中國各省的國大代表選出,透過間接選舉讓中華民國對中國仍有統治正當性,台灣總統直選則等於廢除了對中國的統治正當性,因此國民黨高層郝柏村、馬英九等人激烈反對,贊成委任直選的馬英九更認為「總統直選將讓總統變成台灣的總統」林佳和對此笑說:「對呀,我們就是要這樣呀。」

1997 年修憲凍省,林佳和強調,這代表從此中華民國統治區域內沒有「省」的個單位,「為台灣獨立邁出重要一步」林佳和還提到,當年身為嘉義高中校友的副總統蕭萬長不肯接受「省立嘉中」變成「市立嘉中」,因此要求教育部改成「國立嘉中」,結果「台灣變成可能是全世界唯一一個高中直屬國家的。」到了 1999 年修憲,台灣正式廢除國民大會。

凍省後,時任副總統蕭萬長不肯接受「省立嘉中」變成「市立嘉中」,因此要求教育部改成「國立嘉中」沿用至今,結果「台灣變成全世界唯一一個高中直屬國家的。」(圖片來源:[Wikipedia](<a href="https://zh.m.wikipedia.org/zh-hk/File:%E5%98%89%E4%B8%AD%E3%81%AE%E6%AD%A3%E9%96%80.jpg">https://zh.m.wikipedia.org/zh-hk/File:%E5%98%89%E4%B8%AD%E3%81%AE%E6%AD%A3%E9%96%80.jpg</a>);作者:Shouji Hasegawa;授權條款:<strong>CC0 1.0)</strong>

凍省後,時任副總統蕭萬長不肯接受「省立嘉中」變成「市立嘉中」,因此要求教育部改成「國立嘉中」沿用至今,結果「台灣變成全世界唯一一個高中直屬國家的。」(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Shouji Hasegawa;授權條款:CC0 1.0)

我們要給國家一個什麼樣的憲法?

林佳和表示,中華民國憲法誕生於中國,國共內戰之後只在台灣實施,一路跌跌撞撞,經歷被凍結、被「違章建築般的」臨時條款掏空,為了讓中華民國憲法適用在台灣,又被增修條文架空。林佳和希望眾人從台灣做為國家的角度出發,思考「我們要給國家一個什麼樣的憲法?」還要繼續被違章建築架空嗎?還要繼續抱著不適用台灣的大中國框架嗎?還是想要擁有台灣自己獨立國家性的框架?林佳和說:「這些問題都要自己面對,沒有人幫得了你。」

林佳和重申他的信念:「想法激進,做法務實。知識上我永遠悲觀,行動上我永遠樂觀。」並勉勵眾人,表示依照他多年所見,他認為台灣確實在往前走,雖然「很多事情不可能一步到位,不可能、不需要,也很危險。」台灣確實沒有批評家眼中的大破大立,但是在前人的努力下,確實向前邁進。林佳和坦言:「當你堅持自己的國家性,一定會有外國干預,但是我們要想清楚:我們要不要有自己國家性的框架?」他希望年輕一代擁有比前一個世代更寬廣的視野,好好思考,台灣要如何繼續走下去。

林佳和(右)坦言:「當你堅持自己的國家性,一定會有外國干預,但是我們要想清楚:我們要不要有自己國家性的框架?」(攝影/賴昀)

林佳和(右)坦言:「當你堅持自己的國家性,一定會有外國干預,但是我們要想清楚:我們要不要有自己國家性的框架?」(攝影/賴昀)

註解

  1. 西班牙的自治區之一,首府巴塞隆那,下轄巴塞隆那、萊里達、赫羅納、塔拉戈納 4 省,與安道爾、法國接壤,全境面積 32,106 平方公里,人口約 7,571,000 人。相對於西班牙其他地區,在文化發展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是西班牙經濟較為發達、獨立意識也較鮮明的地區,以加泰隆尼亞語和西班牙語做為官方語言。2017 年 10 月 1 日,加泰隆尼亞政府舉行獨立公投,在西班牙政府阻止進行的情況下通過,但未在公投結果出爐後立即宣布建國。加泰隆尼亞與西班牙兩方經過數週爭執與斡旋後,加泰隆尼亞議會於同月 27 日正式以大比數通過「建國投票」,宣布脫離西班牙獨立,定國名為「加泰隆尼亞共和國」;另一方面,在該投票案通過約半個小時後,西班牙參議院凍結加泰隆尼亞自治權,強行解散並接管加泰隆尼亞政府,至 2018 年 6 月 2 日才解除。
  1. 魁北克省,是加拿大一個高度自治的省份,全區人口為 7,903,001 人。魁北克官方語言為法語,北美的法語人口主要集中在此。首府魁北克市,最大城市蒙特婁。1980 年,魁北克省就主權問題舉行第一次全民公投,選民中百分之六十的魁北克人投票反對獨立;1995 年 10 月 30 日魁北克第二次關於獨立問題的公投再次未被通過,但雙方選票非常接近(50.6% 反對獨立、49.4% 贊成獨立)。
  1. 黃興,原名黃軫,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中華民國開國元勳,著名的革命家,實際帶領多次反清起義,包括廣州黃花崗之役。
  1. 瓦西里·康斯坦丁諾維奇·布留赫爾,為蘇聯著名軍事將領,是初期的五大元帥。在華化名「加倫」,被稱為「加倫將軍」,蘇俄內戰而成名的將領,防禦日本侵略的遠東方面軍司令。1923 年奉派到中國,任廣州軍政府軍事總顧問。1924 年 10 月及 1926 年 5 月,兩次受蘇聯政府派遣抵華,任廣州國民政府軍事顧問,參加東征、北伐之籌畫,獲蔣中正之重視。
  1. 日稱《對華二十一條要求》,是日本向中國提出的條約,二十一條共分為 5 號,第一號有 4 條,是關於日本接收山東省內舊德國權利、並擴展築路權、定居權和通商權的要求。第二號的七條內容要求將日本在關東州租借地、南滿鐵路、安奉和吉長鐵路的權益再展期 99 年,以及日本人在內蒙東部和南滿的開礦、定居、通商權利。第三號有兩條,要求日本獨占漢陽、大冶、萍鄉的煤鐵事業。第四號要求中國不將沿海口岸和島嶼割讓他國。第五號 7 條要求中國政府聘用日人擔任軍事和財政顧問,且日本顧問需多於他國顧問的總數。中國警察由中日合辦或聘用日本顧問。中國軍隊所需的軍械器材由日華合辦的軍械廠供應,或向日本採購。湖南、湖北、浙江、江西、福建等省鐵路建造權利交與日本。承認日本在中國各地醫院、寺院、學校的土地所有權,並承認日本的「布教權」。1915年時北洋政府外交部一方面同日本談判,一方面暗中逐步將條約的部分內容向報界洩露,希望獲得英美兩國支持抗衡日本。
  1. 五五憲草是在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前所擬定的憲法草案之一,草案由國民黨組織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制定,基本上反映了孫中山思想,是憲法的正式草稿。此草案在隨後的政協會議上被大幅度更改,修改後的政協憲草於 1946 年 12 月 25 日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 1947 年 12 月 25 日實施。
  1. 又稱七七事變,是中華民國與日本於 1937 年 7 月 7 日發生在河北省宛平縣蘆溝橋的一起軍事衝突,為第二次中日戰爭(八年抗戰)全面爆發的起點。
  1.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曾有的附屬條款,由國民大會制定,並且在動員戡亂時期由憲法授予而適用。自 1948 年公布實施起,直到 1991 年經國民大會決議及時任總統李登輝公告才於同年 5 月 1 日廢止,共施行 43 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