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憲改立場大轉彎黨團總召林為洲嘆修憲時刻來臨將提案廢考監兩院

發佈時間 2020/7/7 09:56:38
最後更新 2020/7/8 03:04:10

近來因考試院、監察院委員人事案,又引起廢考監的討論。今(7)日立法院舉行考試院委員同意權公聽會,中國國民黨立院總召林為洲表示,修憲如今露曙光,感嘆「修憲時刻」終於來臨,讓他十分振奮。但他話鋒一轉,表示不支持提名考試和監察兩院委員,因為修憲較重要,不需急於提名。不過同黨立委李貴敏卻又認為考試院有存在必要。律師黃帝穎則認為,考監人事審議和廢考監主張是兩回事,前者是大法官認證的總統義務。若國民黨提倡不提名人選,是公然要求總統違憲。而廢考監應透過修憲或制憲解決,既然朝野支持,期盼國民黨別再像上會期阻擋廢考監提案 14 次。

近來廢考監成朝野共識,長期阻擋廢考監兩院的中國國民黨,總召林為洲在公聽會中預告將提案廢考監,但先前曾表示支持廢除考監組織的黨籍立委李貴敏卻又表示考試院有存在必要(攝影/廖昱涵)

近來廢考監成朝野共識,長期阻擋廢考監兩院的中國國民黨,總召林為洲在公聽會中預告將提案廢考監,但先前曾表示支持廢除考監組織的黨籍立委李貴敏卻又表示考試院有存在必要(攝影/廖昱涵)

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林為洲表示,修憲對中華民國台灣而言是艱鉅和困難,他說至少他自己認為現在是廢考監的契機,中國國民黨也將在本週提出版本。

「這是個修憲時刻!」林為洲感嘆,如果這個修憲契機產生,不只廢考監,還可能對於其他修憲議題,像是內閣制或總統制,甚至對於總統憲政權利相符的討論,建立百年制度。「唉,這是各黨要好好把握的。」林為洲表示感到非常振奮。

但林為洲話鋒一轉,表示中國國民黨會反對考試院人事權。他認為,人事權的意義遠低於修憲時機。既然修憲比較有意義,就不需要斤斤計較,現在一定要提好提滿考監委人選。他認為還有很多處理方式,像是凍審或比照任務型國代,用任務型考委、監委來處理人事權。

媒體先前報導中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達支持廢除考監兩院組織,但今日卻又說考試院有存在必要(攝影/廖昱涵)

媒體先前報導中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達支持廢除考監兩院組織,但今日卻又說考試院有存在必要(攝影/廖昱涵)

中國國民黨立委吳宜玎也質疑,民進黨一直堅持廢考監,但執政後卻對考監人選「提好提滿」,難道是說一套做一套?同黨立委李貴敏則表示自己心情五味雜陳,因為考試院有其功能存在、可以做很多事情。為何會被國人認為可省略,這是才是考委要深思、改進的。她要大家捫心自問,國家最重要的是文官體制,文官像是房子的基礎架構,那國家才會堅固。不過李卻又曾在先前報導中,表達支持廢除考監兩院組織。

這也讓民進黨推薦專家學者、律師黃帝穎則質疑,中國國民黨總召林為洲主張三權分立、廢考監,很令人肯定。但不解的是,同黨立委李貴敏又說不要廢掉考試院,這到底是不是同個黨?到底中國國民黨對廢考監有沒有內部共識?

律師黃帝穎:人事審議和廢考監的憲政主張是兩回事,別淪政治口水

律師黃帝穎(攝影/廖昱涵)

律師黃帝穎(攝影/廖昱涵)

對於中國國民黨立委吳宜玎質疑民進黨為何提好提滿,黃帝穎引述釋字 632 號表示,提名考監委員是總統義務,不只是權利。若總統消極不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使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是國家憲政制度的破壞,是《憲法》所不許。雖說釋字 632 號是針對監察院,但考試院也是憲政機關適用。因此若不提好提滿,就是「違憲」的要求。

黃帝穎說,在野黨提出修憲、廢考監是很負責的,但如果藉此連結到乾脆不要提名人選,顯然曲解釋字 632 號。他質疑,身為台灣最大的在野黨,法治功課到底沒有做好?

黃帝穎回顧,會有釋字 632 號,就是因為當時中國國民黨杯葛議事、拒絕審議監察院人事權。所以由當時的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去聲請釋憲,被大法官認為違反機關忠誠的憲法義務。

黃帝穎說,既然朝野都要認為廢考監,所以對於同意權要思考的是,能否扮演末代考委、任務型考委的任務。除了資格審查,新任考委也要去思考身為末代考委,提案時應考量如何回到正常三權分立、把考試權回歸到行政權。

專家:考試委員合議制又不需負政治責任、不適任也無法咎責

律師廖國翔(攝影/廖昱涵)

律師廖國翔(攝影/廖昱涵)

由民進黨推薦的律師廖國翔也回應,廢除考試院不代表要廢除考試制度,更不會造成人事或文官制度崩壞。他說,正是現行體制的諸多問題,才有廢除考試院聲音。

廖國翔指出,考試院執掌人事行政一環,包括部分人事行政事項、考試銓敘事項。而主動的行政任務,不可能交由委員制的合議制機關來行使,所以才在考試院下又設銓敘部、考選部或保訓會。

但廖國翔說,現在問題在於,考選部、銓敘部等機管首長一個人要對抗其餘考試委員,否則在合議制下,政策無法出考試院。實際負責政策成敗的首長,卻被由不需要負擔政治責任、不需要被國會監督的考試委員阻擋,已嚴重違反責任政治要求。

民進黨團邀請、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指出,考試院只是處理公職人員的文官職權,有必要用憲政機關的高度去做?他也質疑,考試院身為憲政機關如何對民意負責?若委員有不適任之處,該如何咎責?

姚孟昌認為,考試權和人事行政權要分立,考試權的中立、獨立性要維持,人事行政例如任免、升遷應回歸行政權。且非屬考試的人事權應該要受國會監督,才能符合權力分立和責任政治。

今日公聽會共邀請九位學者專家與會。時代力量邀請前大法官許玉秀。中國國民黨團邀請嘉義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發展研所兼任教授陳淳斌、台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兼任副教授黃臺生、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副教授桂宏誠。民進黨團邀請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及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劉兆隆、勤益科技大學基礎通識教育中心法政組召集人周宗憲、律師黃帝穎、律師廖國翔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