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何亂抓台灣人資深媒體人李志德人質外交連法律程序都可以當籌碼

發佈時間 2023/9/8 09:05:12
最後更新 2023/9/8 09:05:15

【沃草】特約記者何宇軒報導

被中國濫捕的台商李孟居上週六(9/2)回到睽別 4 年的台灣,八旗出版社總編輯富察入境中國後失蹤至今已超過 4 個月,加上更早的鍾鼎邦、李明哲,中國逮捕台灣人的標準及手法是什麼?長期關注中國的資深媒體人李志德表示,從過去被中國關押的個案中可以發現,中國在進行「人質外交」時,連法律程序都是可以交易的籌碼;只要為了達成交易,司法的進程可以在任何階段中斷。中國政府的不同單位間,對於抓人有時會有不同調的情況,而富察失蹤至今,都未被正式起訴、審判,很可能是中國內部各方仍在角力階段。

長期報導中國新聞的資深媒體人李志德。攝影:何宇軒

長期報導中國新聞的資深媒體人李志德。攝影:何宇軒

由文化界人士組成的「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上(8) 月5日舉辦「從鍾鼎邦到富察:這些在中國被拘禁的臺灣人」講座,由參與聲援者之一的李志德主講。李志德回顧包括鍾鼎邦、李明哲、李孟居等多個被中國關押的臺灣人知名案例,並從「人質外交」的角度切入,分析中國政府在面對此類案件時的共通點,並且進一步討論在聲援富察時,可以採取的作法。

中國近年來強調「依法治國」,在現任總書記習近平上台後的 10 多年間,就推出多部維穩法規,營造中國是法治國家的表象。但李志德表示,從過去被中國關押的個案中可以發現,中國在進行「人質外交」時,連法律程序都是可以交易的籌碼;只要為了達成交易,司法的進程可以在任何階段中斷。

李志德舉例,例如2012年法輪功成員鍾鼎邦被逮捕的事情,從時間點看來,外界認為是為了交換時任海協會長陳雲林順利來台舉辦江陳會(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的會談),以及前總統馬英九第2任期中的兩岸關係能順利發展。因為若馬英九在接下來的4年任期中,每次要開江陳會時,都有法輪功成員在外面抗議,「這樣會非常難看」。

李志德列舉時間順序說明,第8次江陳會在2012年8月8日舉辦;而鍾鼎邦能夠返臺,在江陳會登場首日就出現端倪。時任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在陳雲林抵台同時,就舉行記者會宣布鍾鼎邦可望很快返台,而在8月10日陳雲林離台隔天,鍾鼎邦就在8月11日返回臺灣。

李志德進一步強調,在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時代,對於法輪功可以說是深惡痛覺、用殘忍的手段打壓,但就連鍾鼎邦這樣的法輪功成員都可以被釋放,可見對中國政府來説,什麼都是可以交易的。而像是李孟居結束2年的「附加刑」,但卻依然不能返臺、被中國政府要求先到日本「避風頭」、以避免影響臺灣選舉的,某種程度上也是讓中國換到了一些東西。

對於富察的救援,李志德認為,必須先知道中國現在想要的是什麼、給它要的東西,這案子才有鬆動的可能;此外還必須評估的是,這個案子的屬性是「地方先動手(抓人)、再由中央背書」,或是直接由中央決策;如果是中央的決策,那就是鐵板一塊;但如果是地方先動手、再由中央背書的情形,就表示在中央與地方,對這件事的看法不一樣。

李志德進一步解釋,例如中央可能會認為:地方單位到處抓人,反而會把中央經營的兩岸關係又搞壞了。還有一種情況是,牽涉的單位並非上下關係,而是平行關係,這中間也會有內部的利益與矛盾;例如中國國安局要抓某個人,但國台辦會考慮臺灣此時正在選舉期間,抓人可能會造成「你(國安局)有業績、我(國台辦)就沒業績」,甚至「你的業績是在破壞我的業績」的結果;萬一把兩岸關係搞壞,或是又變成幫民進黨助選,最後還是國台辦要負責,因此國台辦可能就會對國安局抓人有意見。所以在與中方交涉與救援時,如果感覺到中國各單位之間可能有這樣的矛盾,在交涉言詞上,就必須尋找是否有這樣的施力點。

由於富察在中國失蹤至今,仍未被正式起訴、審判。李志德認為,現在這個時間點反而是重要的,因為很多後面的事情都還沒有決定。若等到官方公開宣布、確定用何種罪名起訴時,其實到了那個時候,所有的事情都已經底定了。他推測,現在這個時間點可能是中國內部各方在角力的階段;如果沒有各方在角力的話,照理說事情應該就要結束了;當然也有另一個可能,是中方要等臺灣選舉結束後,才要給出結果。但無論如何,在中國正式宣布之前,所有的事情都還有改變的可能性。

外界對政治犯的救援行動,常會遇到的質疑是,如果外界救援的力度很大,可能會讓中國揚言要對當事人,施以更嚴厲的措施。李志德認為,這樣揚言的舉動是一定會有的,但實際上的效果就很難說;因為當外界的聲援力道很大,當事人的一舉一動,就會非常受關注;而中國官方為了壓制聲援的力道,就會警告說,這樣的聲援對當事人反而是不好的、或是宣稱當事人本來可以不必被判這麼重,是因為外面的聲援,讓官方沒面子、所以當事人才被判這麼重。但李志德指出,這種說法的問題是,任何人其實也沒辦法去驗證,「如果當初不這樣做(救援),就不會有這些結果(被判更重)」。

身為長期報導兩岸新聞的資深記者,李志德也提醒,在營救被中國關押的當事人時,不應該太過把兩岸關係特殊化、「不要覺得兩岸關係很特別」。他進一步解釋,有人會認為,因為兩岸的關係(相較於其他國家間的關係)很特別,所以認為可以用「我們(兩岸)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但事實上,並沒有什麼叫做「我們(兩岸)的方法」;很多在兩岸關係中發生的狀況,若把它擺到國際上看,或者去看中國對其他國家的類似事件,會發現其實結構都很像。例如中國與加拿大之間的孟晚舟事件,中國一樣逮捕了加拿大公民作為交換,即便加拿大比臺灣大得多,「它也是照樣低頭」。(編按:中國政府在2018年底逮捕2名加拿大人,指控他們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加拿大政府認為這是中國報復孟晚舟事件;在加拿大政府釋放孟晚舟後,2位加拿大公民也隨即被釋放。)

而對於救援的策略,李志德也多次強調,凡是當事人的最大利益都要由家屬做最終決定,而且任何策略都不可重覆,也無法比較。所謂成功的救援,最重要的其實是與兩岸當下與未來的政治關係有關,而不是因為當事人做對了什麼、或做錯了什麼。在這之中有很大的環境因素,會決定案子被怎樣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