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台灣有雙規中國時報以共產黨內鬥術語下標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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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8/17 16:47:00
最後更新2020/1/10 04:19:44

今(18)日,《中國時報》頭版出現「張顯耀雙規,接受行政調查」標題,新聞描述陸委會與前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在閃電辭職、被告知離職間的說詞落差。引起網友注目的是,「雙規」是中國共產黨針對黨員進行的處罰,是指共產黨黨員在接受檢察機關調查前,先接受黨內調查,而黨內調查恐凌駕司法、限制人身自由。《中國時報》以中國共產黨處理方式形容張顯耀去職,引發網路熱議,網友認為民主自由的台灣不該有雙規,網友張傑表示,「在台灣的報紙上看到共產黨特有的內鬥術語,真的很悲哀。」

雙規凸顯中共黨紀凌駕司法的歪風

根據維基百科,雙規一詞出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簡稱《中共黨紀檢查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款書明,「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意思是中國共產黨員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前,必須先接受由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進行的黨內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雙規通常會限制人身自由,受雙規的官員從家裡、辦公室被帶走,或在參加會議時被限制人身自由,美其名是防止被調查人串供、潛逃,實際上卻助長了黨紀凌駕司法的歪風。

即使《中共黨紀檢查條例》明文是「規定的時間」,但實際上並沒有明確的時間,形同突然遭黨中央收押禁見,「規定的地點」通常也不是司法單位,通常是賓館、私人住宅等地。由於被雙規人士未清楚説明事件前不能離開,雙規變相成為軟禁。一位官員被雙規,通常就意味著東窗事發、下臺和接受法律的審判,例如著名的薄熙來事件,就是在司法調查前,先由共產黨進行「雙規」調查。

網友: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不該有雙規!

陸委會前(16)日逕行透過行政院發佈新聞稿,指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因家庭因素請辭。張顯耀昨(17)日晚間則發佈聲明,指他是「被長官告知」辭去副主委一職,陸委會則回應張顯耀「因工作有疑點,必須調離現職接受調查」。今日《中國時報》以「雙規」一詞形容張顯耀的去職,引發眾多網友熱議。

網友鍾年晃將中國時報頭版貼上臉書,並留言諷刺,「雖然它叫中國時報,以後如果出現更中國化的名詞,大家不要意外。」底下網友林倉吉則質疑,「以黨領政,台灣不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嗎?」網友于凡則痛批,「台灣是一黨專制的國家嗎?否則那來的雙規?」網友謝彥騰則疾呼,「當人不去爭取憲法賦予人們的權力,也不爭取民主與自由,賺再多的錢也是奴才!」(撰稿:沃草記者雨蒼)

圖說:今(18)日,《中國時報》頭版出現「張顯耀雙規,接受行政調查」標題,「雙規」是中國共產黨針對黨員進行的處罰,有凌駕司法、侵害人權的意味,網友認為民主自由的台灣不該有雙規,「在台灣的報紙上看到共產黨特有的內鬥術語,真的很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