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針對此次越南暴動進行專案報告,請外交部長林永樂等人進行答詢。外交部擬向越南進行求償,與民航業者合作進行疏散,並印製「我來自台灣」貼紙。
中國大陸於西沙群島鑽油造成與越南在南海地方發生主權糾紛,導致越南進行排華暴動,不少台商遭受池魚之災,被劫財後燒廠還有的被打到送醫,受到影響的廠商達165家,受傷人數2人,1人失蹤。
林永樂表示,會盡力保護當地台籍人士的安全,已啟動緊急聯絡網絡與當地台商取得聯繫,並已跟華航、長榮協調加派班機協助台商撤離災區,同時聯合其他受災的國家如日本、韓國一起對於越南政府要求賠償。
李貴敏:外交條文有缺陷,可能導致求償困難
然而立法委員李貴敏指出,1993年與越南簽署的投資保障協定與司法互助協定中,雖然越南政府應該依「不低於最惠國待遇原則」賠償台灣,其它國家在有爭議時則要「付諸仲裁」。但是,台灣卻「獨步全球」將「兩方須皆同意」寫進條約,可能導致求償困難。根據以往向越南要求司法互助,達成率只有36%下,建議應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處理,並且檢討當初簽署條約的缺失。
僑委會委員長陳士魁表示僑委會已啟動機制「財團法人越南513專案信用保證基金」提供最高十萬美金的災後重建貸款,協助受災廠商早日復工。
印「我來自台灣」貼紙,避免台商被攻擊?
外交部已經印製「我是台灣人,我來自台灣」的越南文貼紙,希望讓越南民眾辨別中國大陸與台灣的不同,避免台商繼續被錯誤攻擊。
立法委員管碧玲指出,越南的教科書是一中政策,表達「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貼上這樣的貼紙根本只是自投羅網,跟越南在地台商會請大家張貼「我們是台灣工廠,我們不是中國工廠」意義上完全不一樣。
立法委員周倪安認為應該要印「台灣不是中國,中國不是台灣」,雖然這跟政府以往的政策方向相反,但生命財產的保全更為重要。
立法委員馬文君甚至透漏,其實在越南當地中國大陸受災企業沒有台灣廠商來的多,因為越南人不敢動大陸企業,只好在他們面前打台灣給大陸看。外交部應該進一步做好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