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草記者薛翰駿報導】臺灣人最團結的時刻莫過於在各種國際賽事時替我們的選手加油,但近年也越來越多人對於我們在國際賽事的隊名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感到不滿,覺得那樣的名字不僅無法代表臺灣,其英語Chinese Taipei的意思更是「中國的台北」。而各協會歷來頻繁在各種賽事出現離譜的行政疏失也都令人難以忍受,但協會掌權者面對各種責難,都敢有恃無恐的回嗆,在臺灣認同與民主深化都越來越強的當代臺灣,各單項運動協會的名字和成員卻彷彿凍結在戒嚴時期,這之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我們先從大家會最先注意到的名字來看,目前我們各個運動協會都是用「Chinese Taipei」做為協會名稱與國家代表隊的隊名,以「中華民國棒協」(常被稱作中華棒協)為例,其在世界棒壘聯盟登記的名字是「Chinese Taipei Baseball Association」。我們將 Chinese Taipei譯為「中華台北」已經算是自欺欺人,若再像各個協會這樣翻譯成「中華民國」自欺欺人的話,「Republic of China」又要翻譯成什麼呢?
越來越多臺灣人不願意被當中國人,一到國際賽事卻要忍受宣示自己是中國人的國家代表隊隊名,也導致許多人到國際賽事現場舉出「Chinese Taipei is not Taiwan」的布條,引發和主辦單位、運動協會的衝突,頻頻出現搶旗與粗暴推擠的狀況。許多團體和政治人物也發起訴求將Chinese Taipei正名為Taiwan的運動,如果要改掉Chinese Taipei,到底要怎麼做呢?
我們若先回頭看「Chinese Taipei 中華台北」一詞的由來,會發現當年是別人要讓我們用「Taiwan 臺灣」,我們自己卻嚴正拒絕。
中華民國視角:叫「中華台北」是打壓,叫「臺灣」更是打壓!
1976年由加拿大主辦的蒙特婁奧運,當時的加拿大總理 Pierre Trudeau(現任總理 Justin Trudeau 的父親),認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在1971年進入聯合國取代「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成為中國代表,中華民國的代表隊不應該再以「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為名出賽,應該以「Taiwan」為隊名才名符其實,他的主張也得到國際奧委會中多數的會員國同意,決議「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必須改名為「Taiwan Olympic Committee」。
這個今天看起來合情合理的決議,卻引起當時中國國民黨政權與獨裁者蔣經國憤怒,直接要求「中華民國」代表隊退出當年的奧運,選手四年下來的努力也因此宣告作廢。從這件事也可以知道,現在流行的「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口號,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體育,如同社會上的每一件事,都和政治密不可分。
國際奧會為了堅持代表中國的中華台北 「量身修法」後和我們簽署「洛桑協議」
1979年國際奧會在烏拉圭的首都 Montevideo(蒙特維多)舉辦執委會,中華民國奧委會在會中努力爭取繼續代表中國正統,成功促使會議決議以「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Taipei」(臺北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作為中華民國代表隊的名稱,以「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Peking」(北京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隊的名稱。這樣的決議遭到中國大力反對,認為會使人誤會有二個中國,違反了他們一貫主張的「一中原則」。
奧林匹克委員會也在同年再做出新的決議,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必須改名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且不能再使用過去的中華民國國旗與國歌,中華民國政權大力反對這樣的決議,並提出仲裁,認為這樣的決議違反了國際奧會必須「以國家為隊名」的規章,並拒絕參加隔年1980年的莫斯科奧運(同時美國以抗議蘇聯政府入侵阿富汗為由,成功號召64個國家抵制參加該次奧運,看來美國也不流行「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臺灣的選手又一次在中國國民黨政權對必須代表中國的堅持下,犧牲了四年的訓練。
國際奧會為了解決脫離現實、不斷堅持要代表中國的「中華台北」參賽問題,配合國家不再被承認的中華民國修改規章,將會員國「以國家為名參賽」改成「以代表隊為名參賽」,也和中華民國奧會於1981年在瑞士洛桑協商達成協議,共同簽署了「洛桑協議」並得到會員大會多數會員通過,從此「中華台北」成為我們奧會的名字,各個單項協會也開始逐步比照改名與適用,成為我們各項運動代表隊在國際賽事的名字。
由上面的過程我們可以知道,國際社會從過去就一直認為我們不應該代表中國,應該以臺灣為名出賽才名符其實,反倒是「我們的」政府堅持無論如何一定要代表中國,費盡心力和中共政權爭奪正統中國的代表權,不只不要臺灣,還不斷努力爭取要隊名上越能和中國有關係越好,才一步步變成今天的「中華台北」。
向國際奧會申請把「 Chinese Taipei 」正名為「 Taiwan 」比「入聯」、「返聯」都容易!
近年中國國民黨和民主進步黨都曾分別提出以「中華民國」返聯、「臺灣」入聯的公投提案,前者超脫現實,會面臨國際社會不可能承認有二個中國的困境,後者則面臨我們必須先建立一個新的國家,至少要修憲正名的問題。兩者除了會引起屈從中國壓力的國家反彈,更重要的是,聯合國章程明訂,入會必須要得到安全理事會(安理會)五個會員國全數同意,安理會中的中國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承認中華民國是個國家,就算我們修憲正名或制憲建國成功,中國一樣不太可能讓我們建立的新國家取得國際身份。在聯合國規章的限制下,我們無論是要入聯還是返聯,都有相當的難度。
相較之下,向國際奧會申請改名為臺灣,相比之下還比較容易,按照國際奧會的規定,沒有安全理事會這樣的設計,改名只要得到多數會員同意即可,過去多數的會員甚至也通過我們的奧會改名臺灣,只是因為「我們」自己強力抗議作罷。
遺憾的是,1990 年代後臺灣認同日益升高,成為藍綠二黨都不敢反對打壓的力量,我們官方無論是中國國民黨還是民進黨執政時,都沒有向國際奧會提出要以臺灣為名做為參加國際賽事的身份。若要改名,中華台北奧委會必須要向國際奧會提出改名的要求,例如 1992 年尼德蘭奧會就成功向國際奧會申請,將他們國家奧會的名字由 Holland 改為 Netherlands。(因此現在用「荷蘭」稱呼他們國家及代表隊其實是錯誤的,「尼德蘭」才正確)
不同於「入聯」必須得到聯合國美英法俄中五個安全理事會會員全數同意,我們勢必面臨中國那一票的巨大障礙。國家運動代表隊改名只要由國家奧會向國際奧會申請改名,到多數會員國支持即可。但蔡英文政府有要替我們找回臺灣的名字嗎?而許多口喊要替臺灣代表隊正名的立委與意見領袖,又有往「要求『中華台北』奧會向國際奧會申請改名為『臺灣』奧會,並透過外交斡旋爭取多數國家支持。」這個方向努力過嗎?還是只是將正名拿來作為方便動員民族情緒的口號,喊喊而已呢?
協會運作能力比隊名還可笑 只靠體育署放水撐腰
看完了我們代表隊的名字問題,接著就要來看協會的實際運作績效了。不幸的是,臺灣的各單項運動協會其歷年的「成果」,比名字還要令人感到難以接受,各單項協會的種種離譜事跡不勝枚舉。
從棒協沒幫選手買早餐、身為主辦國卻沒有安排場地給自家代表隊練習,到羽協處罰穿適合鞋子的選手、排協為了圖利副理事長自家旅行社,要選手忍受繞遠路折磨體力的行程、報名出包帶了不能上場的選手被揭露,竟扯謊硬凹是「帶選手去見習」,近來更有擊劍協會以沒有經費為由不報名比賽又禁止選手自費的離譜事件,「中華台北」各單項運動協會的主事者不僅能力不行、操守更是大有問題。
儘管協會歷來的醜聞都引起社會憤怒,協會卻總是不痛不癢,好整以暇等風頭過去依然故我,主要就是因為協會不需要對民意與民眾負責。雖然協會接受大量由民眾納稅的政府經費補助,但其應該負責的政府機關體育署,歷來的監督態度卻是讓人覺得它們和協會沆瀣一氣,對於協會的監督考核只能用笑話來形容。
對協會各種離譜行徑,體育署歷來不是說「協會是民間團體不宜介入過深」,不然就是被逼急了說「斷絕補助反而會害了選手的權益」,最低限度監督的協會考評表,體育署也都用虛應故事的態度在處理。這樣的態度也成為協會幾十年來行政能力如此低落,品德操守如此卑劣,仍然有恃無恐的靠山。若換成一般承辦政府工作的民間單位,早就被斷絕補助倒閉,但協會在體育署的支持下,仍舊得以繼續用蠻橫的嘴臉面對社會質疑與選手抱怨。
體育署、協會沆瀣一氣 民眾要入會難如登天
要改善協會這樣荒唐的現象,有兩個方向,一個加強政府的控制力,要求個單項協會比照大量甚至完全由政府捐助的海基會等單位,理事長、秘書長應該到立法院接受民意監督。但這樣的方向和國際奧會及各個運動國際總會都希望協會運作能夠盡量和政府保持距離的原則相反,各國的單項協會也都是會員自動自發經營。所以另一個方向就是將協會開放,讓關心的民眾能夠自發進去成為協會的會員,選出自己信任的理事長,理事長在聘請適任的人擔任秘書長,健全協會的運作。
但即使民眾願意參與、改善協會,目前各協會的章程,都對入會門檻訂下嚴格的標準。以棒協為例,不但要滿足各種資格限制,還需要透過現任的會員介紹,並得到理事會同意。有志於改革現任協會的民眾即使符合嚴苛的資格,理事會又怎麼會同意反對自己人的進入協會?這比中共要同意中華民國或是臺灣加入聯合國還要不可能。一般民眾連要成為會員都如此困難了,遑論進一步推舉或參選理事、理事長改革協會?
我國目前對於單項運動協會的監督,只有《國民體育法》第八條:
民間依法成立之各種公益體育團體,其業務應受各該主管機關之指導及定期考核。前項之考核項目應包括民眾參與之規劃。體育團體推展體育事務時,除人民團體有關規定外,應依照相關國際體育組織之規定及其章程辦理;中央主管機關為健全體育團體之業務運作,得訂定相關辦法。
雖然其中有規定考核項目應該包括民眾參與之規劃,但若違反這樣這條規定,也沒有相關的罰則。再搭配體育署長期的放水監督,結果就是變成沒有強硬的法規,也沒有強硬的主管機關,導致臺灣運動環境如此不堪。
黃國書、時代力量提案修法推協會民主 慘遭小英愛將張景森封殺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及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於去年十月、十一月提出《體育團體法》(簡稱《體團法》)立法草案,往開放協會的方式改革,訴求「協會民主化」,二者的草案明確規定「協會不得拒絕一般民眾參與」。此外,細看草案的內容其實就是「國際賽事窗口協會管理法」,鎖定四十三個作為我們對外報名國際賽事窗口的協會,例如棒協、排協及足球等等這些政府補助最多,卻不斷爆發弊端又不受監督的協會。而地方的運動團體例如土風舞社團則不加干涉,維持現在《國民體育法》低度管理。
但這樣的修法方向卻遭到總統蔡英文的愛將,體發會召集人、政務委員張景森的打壓。張景森不斷施壓、摸頭黃國書不要堅持另立專法,接受他一手主導的《國民體育法》修法來解決協會問題就好,體育署也在去年十二月底提出國體法修法的草案,但政院本的修法草案完全沒有提到「開放協會」,逼得黃國書只好將本來提出的《體團法》內容抽出,重新提出一份國體法修法草案。時代力量的專法版本則因為執政黨不排審專法,直接出局。
國體法審查困難重重 續審遙遙無期 細節遠在天邊
國體法的修法在去年底開始逐條審查,當天的情況卻出現大問題,政院的體團法修法草案連亞奧運項目和一般區域的土風舞社團都無法區分,將需要做不同規範的二種運動協會混為一談。體育署面對朝野立委針對此問題質疑時,竟然完全無法招架,造成修法根本無法進行,遑論實質討論開放協會的問題。
即使我們願意接受張景森主導無法對症下藥的國體法修法,民進黨新任的召委許智傑這會期開始至今仍沒有排審此法案。顯然臺灣運動迷的怒火不只無法使蔡英文政府支持專法快速改革協會,執政黨連自己推出的鳥籠國體法修法草案,都沒有誠意推動。
更不用說即使國體法修法順利三讀,面對如何使各協會現任理事會重組,更改現行章程、落實開放民眾入會,這些問題都還沒有具體討論在規範上要如何進行,體育署新任的署長林德福的上任後的發言,並未使人感受他和過去體育署長何卓飛有太大不同,對協會似乎仍將維持護航放水的態度。臺灣運動的環境,只能依靠立委能主導、要求的法規,必須明確具體規範這些細節,讓體育署沒有放水的空間。
開放協會不但要先入法 球迷還要積極入會才有希望
更重要的是,當協會真的開放大家不受限制的入會之後,我們願意繳交會費、花費心力參與協會運作,選出我們覺得適任的理事長嗎?如同大家朗朗上口的「不關心政治,結果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不參與協會,下場就是被糟糕的人把持」。當臺灣的政治民主化之後,若果沒有積極參與政治的公民,過去獨裁時期的幫兇透過民主的機制仍然能夠繼續掌握政治資源。如果我們沒有積極的要求修法確保協會開放,並實際投身參與協會民主化後的理事、理事長選舉, Chinese Taipei 運動協會勢必將繼續「維持現狀」,我們願意再繼續忍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