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片面認定助理非勞工 鄭麗君要廢除教育部只願檢討

發佈時間2015/10/29 12:07:00
最後更新2020/1/20 06:37:55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29)日審查教育部主管預算。為了保障學校兼任助理權益,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提案「廢除」目前各校可片面界定雇傭關係的教育部原則,希望回歸勞動部解釋,並全面撥補兼任助理的勞健保;但因教育部長吳思華反對,最後只做成「檢討」現有原則的決議,加保要求則被刪除。

目前國內大學有很多碩、博士生兼任教學助理及研究助理並領取薪資,加拿大、美國及歐洲國家多將這類助理視為勞工,並投保相關保險。國內大學過去都未將此類助理視為勞工,各大學近年開始有學生組織工會,向勞動部檢舉學校對助理未納保問題,勞動部也於今年六月發出「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解釋學校兼任助理也是勞工,應該納入勞健保。

但教育部同時也發出一份「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讓學校能夠以特定標準排除與學生的僱傭關係,各大學院校也各自訂定規則規範,像是臺灣大學就將助理區分為「學習型助理」與「勞僱型助理」,台師大更出現「師徒制」,中山大學也發生將工讀生工作變成實習課程等爭議,被學生工會批評為故意是學校故意閃避雇傭關係。

勞動部七月再發文解釋,學生與學校有無雇傭關係不能以教育部、學校片面解釋決定,只要有指揮監督性質及報酬就應該是雇傭關係。但隨後卻引起多所大學校長串聯要求教育部直接將兼任助理排除於勞基法適用範圍,更引起學生團體批評與抗爭。

鄭麗君也利用審查教育部預算時提出主決議案,說明現在的學習型助理認定標準太過寬鬆,讓學校有規避空間,要求教育部「廢除」現在的學習型助理認定標準,以「沒有勞動從屬性」、「勞動成果未由他者佔有」、「屬於他者專業所需」三項標準進行認定,並且全面撥補預算執行勞健保加保。

但因吳思華表示反對,最後的主決議將「廢除」文字修改為「檢討」,並將「全面補撥預算執行加保」等語句刪除。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也完成105年度教育部主管預算審查送交院會,2257億的預算總共刪減約600萬、凍結26.7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