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體育署長林德福上月30日在立法院面對立委對預算解凍案的質疑時,提出的各種解釋都和面對體改各種弊端一樣,充滿許多「假新聞」。廖昱涵/攝影)
蔡英文政府多次宣示要打擊「假新聞」,假新聞對社會危害甚大,我們熱烈支持,並認為一定要先從教育部體育署署長林德福打起,因為除了一般民眾外,甚至連民進黨自己的黨籍立委都已經成為體育署假新聞的受害者了!不但受騙,還開始傳播「體育署不能介入、要尊重單項運動協會自治、不要再罵政府了!」這種和過去黨國鐵粉護航馬政府和運動協會時一模一樣的鬼扯了,面對這麼嚴重的問題,蔡英文政府一定要儘速處理,別再讓體育署的「假新聞」繼續危害社會跟臺灣的運動環境。
搭著世大運民氣,在去年8月31日完成的《國民體育法》(國體法)修法,除了要開放協會、完成協會的民主化,也賦予體育署有能力管理積弊已久的運動協會。當協會在今年三月前開始進行首次的民主改選,也如同過去臺灣民主發展史一樣,出現許多舊勢力為了繼續掌權搞出來的選舉奧步。
當面對這些我們其實意料之內的選舉舞弊時,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的署長林德福有時雙手一攤,表示自己無能為力、無權管理,要抗議者自行提告;有的時候又超級強勢的介入要求協會撤銷本來的決議、重新選舉,到底林德福有沒有權責來處理這些選舉舞弊呢?
我們攤開去年國體法修正時新增的第四十三條:
特定體育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各該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部分,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下列之處理: 一、停止全部或一部之獎勵、補助。 二、撤免其職員。 三、限期整理。 四、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廢止許可。 五、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這一條是去年的修法特別新增的條文,我們來看看當時的立法理由:「為強化本法各級主管機關對特定體育團體之監督,爰增訂本條定明特定體育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本法各級主管機關得為之措施。」,無論是條文本身,還是立法理由都清楚的說明,這一條就是立法者呼應民意長期的批評與要求,要賦予教育部、體育署有權責可以處理協會過去和未來的問題。
在國體法條文本身和立法理由都很相當明確的規範與說明,而「接受新會員入會」、「產生新的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或是「聘任秘書長」,都是協會所做出來的決議,當這些決議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的時候,體育署能說自己沒有權責處理嗎?
改革團體「體育改革聯會」透過全天站崗和比對監視器,抓出3504個排球協會員有逾期繳費的問題,逾期繳費還被協會承認為可以投票的會員,當然符合「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當體育署面對體改團體的檢舉,體育署卻只要求協會提供這些問題會員簽署的聲明書,要這些被質疑的會員表示自己不是人頭,有按時繳費。這樣避重就輕的要求,協會都還有524個人簽不出聲明書,但當體改聯堅持要應該按照章程和法律,撤銷所有逾期繳費的會員時,林德福開始雙手一攤,表示無權管理,要他們自行提告。被立委進一步質疑時,就連繳費截止日期是禮拜幾這麼清楚明白的事情都能扯謊、「發布假新聞」。
好笑的是,當林德福要求協會剔除524個簽不出聲明書的會員時,先不管這些聲明書也被體改聯指控一樣都是假冒代簽的,林德福其實就已經證明自己有「撤銷協會決議」的權責了,結果林德福又自打嘴巴說自己沒有權責,真的是讓人對林德福的邏輯感到不可思議。
此外,當我們在看健美協會爆發的問題,原本投票當天工作人員已經告知所有來投票的會員將以前七高票的「理事」為「常務理事」,但選舉後因為現任理事長許安進沒有選上大力抗議,體育署就直接發文要求協會重新選舉,而且不是全部重來,是要求原本的理事重新選舉常務理事,使得常務理事重新選舉,許安進也順利獲選為理事長。
原本健美協會以前七高票為常務理事的做法,的確有違反章程「常務理事由理事互相選舉」的疑慮,雖然健美協會的章程也規定會員大會是最高決策機關,每個會員都被告知並同意的事項可否視為會員大會的決議,而使得瑕疵治癒,也還有討論空間,但體育署要果決的撤銷選舉結果也無不可,但和排協一樣,體育署再度做出匪夷所思的決定,只撤銷七名常任理事長的選舉結果,而不是全面要求整個選舉重新進行。
有一般選舉常識的我們知道,只要選舉規則有變更,就應該要重新選舉的,因為會員投票時面對「前七高票直接當選常務理事」跟「理事之間互選出常務理事」這兩個完全不同的選舉規則時,投票的思考和策略一定是完全不一樣的,但體育署卻再次出現如同排協一樣的「只撤銷部分,同意部分」招式。也和處理排協時一樣的是,體育署最後的決定都使得舊勢力可以繼續掌權,這樣伸縮自如的雙重標準,要說是沒有要護航包庇特定勢力,恐怕沒人會相信。
無論是要求簽不出聲明書的人頭會員不應成為會員,還是要求健美協會重新選舉常務理事,體育署都證明自己絕對有權責來管理的選舉舞弊問題。但面對改革派要求依法進行真正能避免舞弊影響選舉結果的處分時,體育署又開始雙手一攤,鬼扯一些沒有權責的謬論。
我們其實在改選一開始就可以預期到,舊勢力面對改革的浪潮一定會使出灌人頭等選舉奧步,這些協會如果人頭灌的好、灌的漂亮,不要搞逾期繳費這種明顯的大包,或是沒有被抓到,我們或許也真的只能摸摸鼻子,拿他們沒皮條。但是當民間團體付出大量自己的熱情、時間和精力,進行緊迫盯人抓到罪證確鑿的問題時,體育署卻用伸縮自如的權責來回應、來護航,來確保舊勢力可以繼續掌權,還振振有詞地表示自己沒有權責、發布各種假新聞,我們能不生氣嗎?
如果蔡英文政府真的有心進行體育改革,也和我們一樣知道體育署明明就有權責管理運動協會,知道體育署在整個體育改革過程中面對各種事證確鑿的指控,總是發布一大堆假新聞來鬼扯的話,那就請蔡英文政府立刻換掉林德福,換上一個願意誠實依法執行體育改革政策、而不是不斷狂發假新聞的署長吧!